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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皇室家具进驻柏林二战地堡\故宫博物院数千件明清珍贵家具将面世

时间:2020-10-11     人气:719     来源:     作者:
概述:中新社记者彭大伟摄中新社记者彭大伟摄中新社柏林4月27日电(记者彭大伟)中国汉朝至清朝的皇室家具、古董漆器;东南亚7至13世纪的高棉石雕;当代中国艺术家曾梵志的作品,27日在柏林一处二战时期的电信通讯暗堡内展出。当日,以收藏家德希雷·弗尔睿......
中新社记者彭大伟摄中新社记者彭大伟摄

中新社柏林4月27日电(记者彭大伟)中国汉朝至清朝的皇室家具、古董漆器;东南亚7至13世纪的高棉石雕;当代中国艺术家曾梵志的作品,27日在柏林一处二战时期的电信通讯暗堡内展出。

当日,以收藏家德希雷·弗尔睿(DesireFeuerle)命名的“弗尔睿典藏博物馆”在柏林克罗伊茨贝格迎来了第一批客人。

由英国建筑师约翰·波森重新改建的这处地堡,被德希雷·弗尔睿赋予了他深深热爱的中国哲学元素,也营造出了一种古今交错的“先锋”感。

参观者进入展厅前,先需要经过一个“大音希声”厅,灯光全部熄灭,并响起若有似无的古琴音乐:当人们的内心静谧下来之后,便可移步展厅。

“我多年前在中国观赏到祭祀所用的‘香道’文化,深受震撼,决心把它搬到柏林。”德希雷·弗尔睿告诉中新社记者,博物馆内设立了一处“香道厅”,旨在介绍和提炼中国古代皇家祭祀所采用的一套文化。

在展厅内,除了古代中国皇室所用的家具外,还可见到古代中国士人家庭所使用的精美木制家具。

德希雷·弗尔睿说,所有这些中国家具对他而言绝不仅仅是一件“家什”,“它们就像一件件雕塑”。

德希雷·弗尔睿还向记者介绍了一旁展出的中国当代著名艺术家曾梵志一件雕塑作品:“曾梵志是我的好朋友,这个博物馆也得到了他的支持。”

据介绍,弗尔睿典藏博物馆从2016年4月29日至5月7日将向全球公开预览,此后还将作为今年6至9月第九届柏林现代艺术双年展主展场之一。该馆最后将于今年10月正式开幕。


新华网天津9月16日电(记者孙洪磊毛振华)15-16日在天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论坛上,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表示,故宫正在进行古建筑修缮工程,2020年开放区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将从今年的65%提高至80%。同时,通过空间清理和建筑修缮,故宫还将首次开放库房,游客可一睹数千件紫檀、黄花梨等制作的珍贵明清家具的真容。

今后,也将有更多的孩子有机会来到故宫学习知识,就连游人离开故宫前看到的一排商店,也将转型为创意体验馆。

再过五年,紫禁城就会过600岁生日,600年以后怎么办?单霁翔说,故宫保护规划的目标是扩大开放,大批建筑要改换功能,把办公、附属设施更多地退出去,通过修缮和环境整治对观众开放。2002年古建筑开始修缮的时候,开放面积只占紫禁城的30%,去年是52%,今年是65%,明年可以达到76%,2020年将达到80%,远期目标要达到85%。现在,已有很多积累多年的临时建筑被清理了,为开放做好了准备。

单霁翔举例说,故宫南城墙附近有一块鲜为人知的地方,几十年来一直是用于建筑材料储存和武警食堂。目前,工作人员对其清理后开始进行修缮,将用于故宫博物院收藏的6200件明清时期家具的集中仓储和陈列。这些家具都是紫檀、黄花梨等制作而成,非常珍贵,但过去分散收藏在30多个库房里。

“新修缮的库房不仅用于陈列,还能对观众开放展览,听专家讲解。”单霁翔说,“开放库房在过去是没有尝试过的,而现在我们马上就要实现了。”

故宫博物院还在不断尝试向教育功能延伸。据单霁翔介绍,故宫时常开设知识讲堂,孩子们在这里可以免费动手串朝珠、绘龙袍、抄皇帝的诗句,但基本上刚一开班,5分钟内报名就爆满了,供不应求。为了让更多的孩子有机会到紫禁城获得更多的知识,故宫博物院正在布置一个青少年教育中心,空间比原来足足大了五倍。今后,可以容纳更多的班级、更多的孩子来这里学习知识。

单霁翔说,故宫北城墙下有一排“故宫商店”,他们计划修缮和重新布置环境,把商店转型为故宫文化创意体验馆,摆放原版复制的书画、家具,以及充满故宫风情的布艺、木器、陶艺、铜器等,成为参观游人离开故宫前的“最后一个展厅”,既能感受文化,也可以把故宫文化产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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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代宋牧仲紫檀大画案,制作古朴,自晚清以来,一向被推为第一紫檀画案明代黄花梨独面心大平头案,长达3米,面心用一块莹润如玉的整板装成,工良材美,在北京久为人知,是一件传世重器副本明代紫檀牡丹纹扇面形南官帽椅,此椅四件一堂,尺寸硕大,堪称明前期紫檀家具的无上精品

    北京张德祥

    通过几代人的探索,对中国古代家具的鉴定,目前已有些规律可循。但中国古代家具历史悠久,流派众多,量若繁星,故在鉴定活动中,仍会不时遇到些有悖常理的困惑,有待我们继续地探讨解决。

    通过古家具上的题款来判定其制作年代,应是最直接的断代方法了。但实际上,与瓷器书画等古物不同,古家具上的题款极为罕见,又常为堂款或名款,年款则更为稀少。常使人诧异的是,有些家具题款所示的年代却往往与其造型的时代风貌并不相符,令人困惑。

    这其中有些可能是后世家具的制作者,因仰慕古器物,故意把所制的当时样式的家具写上了更古老的年款,如在乾隆风格的木器上题写“万历”的年款等。其初衷未准是想欺世,不过是想寄托其怀古之情而已。此类题款我们应视其为“寄托款”,其特征是“貌晚款早”。

    另一种现象是,后人在置买了古董家具时,有时也会在其上写上当时的置办年月,以示荣耀,这也会使其“款貌不符”,其特征是“貌早款晚”,此类题款应视为“置办款”,而非制作款。

    还有一种造成古家具“貌早款晚”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较早期的某种成功的优秀古家具样式,会在某地区长久地流行着、沿袭制作着。后人在新制作的古老样式的家具上写上制作时较晚的年款,也会产生“貌早款晚”的现象。

    最为常见的“款貌不符”现象,多是历代经营者为了追求“善价”,胡乱在一些仿造改制的家具上题写古代年款,借以达到多卖钱的目的,此种混乱现象是最为多见的。

    通过考古资料来为古家具断代也是常用的鉴定方法。与古陶瓷不同,古家具没有窑口可考,出土的古家具大多来源于墓葬。自明清以来,汉地的墓葬很少陪葬实物家具,出土的大多为模型冥器。此种器物在制作时多有简化写意的倾向,往往比例失真,结构简陋,细节粗糙。与墓主生前使用的真实家具有很大的差距,故多数并不能确凿可信地作为实用家具来研究或作为鉴定标本使用,只具有参考价值。这也时常会给研究者造成误导,考察者应观察冥器家具的全部细节,确认其制作时的写实程度,方可确定其是否能作为可靠的研究鉴定的标型物来使用。

    在明代以前的有些墓葬中,曾出土过一些实用家具,虽大都有些损坏,但仍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只是其中有些明显糙简的家具,应视为下葬时赶制的“急就章”葬具。其结构、造型、装饰都有简化不实的问题,研究者也不可掉以轻心,被其困扰。

    通过古建筑的年代来判断陈设其中的古家具的年代,也常会使一些人踏入鉴定的误区。二者等同吗?不然。因为古祠、古寺等古建筑在历史上的荣衰兴废,往往曾经过多次演变,在历次劫难中,易损坏丢失的家具陈设会被后人用新置办的家具替补,房子古老而家具晚近是古迹中的常态。我们不应想当然地把二者的年代等同起来。

    相反,残废的古寺庙经后世翻新复建后,把别处移来的古家具充填其中陈设,即“新房子装老家具”也是常理。鉴定者应考察文献,验察器物,谨慎判断,远离“想当然”误区。

    另外,一些曾封存在古塔中的家具,未准就是与古塔同龄同代的古家具。因为后人在历次修塔祭塔时,很可能继续放入后世所做的新家具作为供奉,即“老塔装新家具”。所以,未经严谨的考证,即以塔龄判断封存其内的古家具年代,也会步入误区。

    通过形制来判断家具制作年代,也是公认的最有效的鉴定方法之一。历史上某个时期曾出现并成熟的某种特定的家具造型或制式,如其足够优秀,便常会在一定的历史时段上流行着,直至在以后的某个历史时期被新的流行样式渐次替代而遁迹。这种现象便成为了我们判断此类家具年代的依据。

    但是,有些非常成功的制式会深受古今世人的认同和喜爱,能一直流行至今,这便为以形制为依据的断代方法的准确性留下了困惑。另外,即便某种形制的家具在大部分的时尚信息畅达之地,会因过时而逐步被淘汰,难觅踪影了。但往往仍会在其原发之地或某些偏远闭塞之地被继续固守着、流行着。这其中有地域气候物产的原因,也有历史、民族、民俗审美习惯上的原因。中国古代家具的发展与流行,在时空上的不同步性是客观存在的,鉴定者对此不可不察。

    通过家具用材来判断家具的年代和产地,也是我们常用的鉴定方法之一。

    历史上的某些特定时间和地域,常会选用同一种木材来制作家具,并形成用材定式。直至此种材料几近枯竭,或被更受世人喜欢的材料所替代才会改变。因此,认清了古家具上的木材,也就知晓了其大致的制作年代。昔日古玩界常以此为入门要领。但是,这只是常识通理,而不是铁律,此法不可用死。以往许多鉴者,只问木材,不见其他,盲人摸象,贻误四方。此法至今仍是鉴定界病习。

    其实,有些木材不管世间对其宠辱好恶,都会在其原产地或某种特定的环境下被一直使用着,与常规理论形成反差,干扰着鉴定者的判断。如:理论上通常认为,黄花梨木料在清初即已枯竭,黄花梨家具都是明代的物品。但在海南地区直至清末民国时,还在用黄花梨制做家具;铁力木在广西地区也一直沿用至清末,与广义上的于明末清初即停止使用的理论也大相径庭。等等现象,也应引起鉴定者的注意。

    通过家具的某些工艺特色也可判断出其制作的年代和流派。

    家具上线脚线型的种类和方圆曲直,可反映出家具的制作年代及其产地。其通常会随着时代审美风尚的演进而变化。如明代的“皮条线打洼”、明清之际的“眼珠线”、清代的“圆珠线”,都有其时代特征。

    家具上榫卯结构的设置手法,也能反映出其鲜明的时代特色。如早期的“出头榫”和晚期的“闷榫”、早期的“破头楔”和晚期的“竹销”,都显示出不同时代的工艺特征。是古家具结构演进上公认的规律。

    但是,有时某些地域特色上的固守也常会强于时代时尚变化的冲击,颠覆通常的规律。如清晚期苏作家具上仍会看到“皮条线打洼”的做法、清末海南家具上仍会保留着“出头榫”的古老形制,这也常会使鉴定者陷入困顿。

    通过古家具上的各种雕刻图案和装饰符号,能直观形象地反映出明晰的时代信息。如明代的“螭龙杂宝”、清代的“夔龙拐子”、清末的“花篮蝙蝠”,这也成为家具鉴定的常识。

    但是,也常有意外,有时有些晚近才流行的图案题材,却在形貌明显古老的家具上出现了,给鉴定带来困惑。这时,我们应从中国古代社会广袤的土地上,祥瑞图形发生发展时的局限性和渐进性上作探究和理解;有时有些图形在某地区早早地就出现了,但却要经历漫长的时日方能渐渐地被后世广泛认同并传播,形成某时代普世流行的吉祥符号。对此种“器老花晚”的家具,我们应视其为少见的个例而予以珍视。

    还有一种困惑,在形貌明显晚近的家具造型的框架上,却镶嵌着古老的图形图案,也会使人误判年代。这可能是在制做古家具时,木工所持的图样已与时俱进了,而雕花工却依然沿袭着较老的粉本,致使所制家具的款式与装饰图案趣味相异;另一种可能是古老的家具框架腐损后,惜物如金的主人将其中尚可用的古旧雕刻部件取下,装嵌在时兴的新款家具上了,形成了“器晚花老”的奇观,也给鉴定者造成了困惑。

    通过古家具上的工具痕迹来判断其制作的年代,也是鉴定者的绝招之一。理论上讲,明代以前刨子在中国并不普及,家具部件大多是用锛、戗、斧、铲等工具加工而成,而明清两代则多用手推刨子来刮削木材,近现代则有了电动刨子。各种工具独特的加工痕迹成为判断家具制作年代的可靠依据。观察三者之间不同的痕迹,成为判别古今、去伪存真的方便法门。

    但是,有时在有些明显带有晚近符号的旧家具上,却“锛”、“戗”痕迹了然,其奇特状况使鉴定者困惑。其实,有些木材的干湿状态或特殊部位及某些独特材种并不适于用手工刨子来刮削,用“锛”、“戗”来砍削则要省力快捷得多。故民间有许多明清家具并不全是用刨子来加工的。此时,鉴定者切不可只囿于工具痕迹,被其误导,堕入困惑,而当与家具所携的下限信息为准,远离误区。

    通过观察古家具外观的造型、装饰、色泽、包浆等整体上是否协调一致,气韵是否流畅贯通,从而判断其是否优劣,也是对古家具通用的鉴定方法。当我们在审视某件家具时,如发现其上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从材质、线型、结构、比例、雕饰、包浆、色泽等多有不协调时,便基本可以断定其是用不同的家具残件拼凑起来的“插旁车”或“杂八凑”赝品。

    但是,还有一种不同于上述的情况,如某些古家具的主体部分壮硕奔放,而其余部分却简平含蓄,或二者相反,等等。总之,几者之间的艺术风格和装饰手法会有很大的差异,但若细察其结构、材质、漆色、包浆等等的岁月陈旧状态时,却又显得大体协调,很令人费解,常使人困惑于当年制作者的初始思路。对于这种现象,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很古老的家具在坏损后,曾被次古老的后人用删繁就简、因残就简的便捷方式进行过随意的修理,在修补残损的部位时,修理者并没有严格地按照原样来修复,而是随意加上了其个人的好恶和其所在年代的审美意趣,在随后的岁月里,或许又经过了如上的几次重复,再经过了漫长岁月的侵染,便使这古旧浑然的家具上,同时存在了几种不同韵味的装饰风格。此种风格混搭的现象,多存在于很古老的家具上,我们不应把它们与“杂八凑”一类伪劣家具混为一谈,而应以宽容的视野,视其为数代古人在不同的时段上,各自在古家具上留下的不同的人文印迹。从某种意义上讲,此件家具记录了其历代主人,在不同时期对家具风格不同的时尚追求,也记录了某地区家具款式流行变化的轨迹。应是研究家具发展史的活化石,其研究意义和文献价值是极高的。因此,在对此种混搭风格的古家具断代时,应以其主体部件所显示的时代信息为依据,取其上限为宜。

    通过现代考古界通用的碳十四测年法来测量古家具的年代,也是近年来较为时尚的办法,所得的结论理应是较科学客观的。但是,其结论中的时间误差,有时竟高达正负百年以上。这似乎只能免强适用于宋元时期的高古家具。而对于只有几百年历史的明清及近代家具而言,其结论显然是过于粗放的。况且,古家具是流动性文物,如其曾接近过放射性的物质或设施,测试结果则是毫无意义的。另外,如果所测的古家具是用古旧材料改制仿制的,则碳十四测定的结果也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对明清古家具用碳十四来测定年代似乎是并不太合适的。

    还有等等,等等。

    总之,古家具鉴定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其学术学科正处在初创发展阶段,对目前每一种公认可行的鉴定方法,都不可掉以轻心地机械使用。鉴定者应综合分析各种信息,辩证格物,用最谨慎客观的态度作出最接近真实的结论。

    其实最神妙而精彩的鉴定,莫过于鉴定者在自身渊博知识和精深修养的基础上,用即时直观的综合感受,作出精准科学的结论了。

    有这种听起来很玄妙能力的人,需要对各种鉴定方式方法有着烂熟于心的掌握,并要有过千百次的成功实践。他们对古家具文化的研究,有着极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他们要有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正直人格,对所做的任何鉴定,都会十分地认真、慎重、公正、负责。

    他们要掌握古典家具设计、制造和修复方面的知识,要懂木材学并有过木工技艺的实践。

    他们要具备高品位的美学素养,熟悉中外美术史,并受过正规严格的绘画雕塑雕刻训练,懂得欣赏音乐和书法。

    他们要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敏锐的感知力,有对未知事物强烈的好奇心和执著的探索精神,要有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抽象的思辨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并要具备很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他们要了解道家、儒家和佛家学说,学习过社会发展史和生物进化论,能用唯物史观和辩证法客观地思考问题。

    他们要熟悉中西方建筑史和文化交流史,懂得作中西方家具史方面的对比观察,能知道不同时代同一地域上的古家具的韵味变化,也能感知同一时代不同地域上的古家具的风格差异,会借助其他学科的学术成果来破解家具研究中的难题。

    他们能通晓博物,有丰富的地理气候、民族民俗学知识,能知道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人群对不同古典家具欣赏时的不同审美感受。他们热爱生活,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对生活中人与家具的相互关系有着切身的体会和感悟。

    他们有过长年跟踪古典家具市场的实战历练,知晓不停变幻着的赝品作伪方法。他们常会有用真金白银换来的丰富的个人藏品。

    当然,具备这种条件素质和能力的人很少,这便是目前古家具鉴定方面的最大困惑。只有尽快开展相关的培训教育,普遍提升鉴定者的各项素质,培养出一批高端的鉴定人才,才能破解当今古家具鉴定中的种种困惑。

    在人类迈向文明的漫漫历程中,一直与各种困惑相伴而行。破解困惑,享受破解困惑,正是我们研究古家具的乐趣所在。


    品名

    规格

    价格

    单位

    杉木方

    4000×60×100mm

    47

    元/支

    杉木方

    2000×25×100mm以上

    51

    元/支

    杉木方

    2000×30×40mm

    6

    元/支

    杉木方

    2000×50×90mm

    19

    元/支

    杉木方

    3000×20×120mm

    17

    元/支

    杉木方

    2500×50×90mm

    27

    元/支

    杉木方

    3000×40×60mm

    17

    元/支

    杉木方

    4000×40×90mm

    30

    元/支

    杉木方

    2000×30×130mm以上

    65

    元/支

    杉木方

    2000×20×100mm以上

    37

    元/支

    杉木方

    2000×40×60mm

    11

    元/支

    杉木方

    2000×60×100mm

    23

    元/支

    杉木方

    3000×20×100mm

    16

    元/支

    杉木方

    3000×40×80mm

    27

    元/支

    杉木方

    3000×50×90mm

    31

    元/支


    阅读全文
  • 中国的家具艺术,是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宝库中一朵璀璨的奇葩,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以“材美工巧”为特点的中国家具特有的神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国的传统家具,是能工巧匠的巧手妙思与优美材质相得益彰的产物。在我国的传统家具中,紫檀家具可以说是极具特色的一类家具。
    一、我国古代宫廷使用紫檀始于唐代
    1.一寸紫檀一寸金
    紫檀这种良材,很早就为国人所认识。我国古代最早关于“檀”的记载,始见于《诗经·伐檀》:“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一句熟悉的诗句似乎诉说早在春秋战国以前,人们就已认识并利用了“檀”木。但诗句中所指的“檀”,古代本有“善木”的意思,其涵盖的木材范围显然要比现在大许多。目前所知,我国古代最早关于“紫檀”的明确记载,始于东汉末期。晋代崔豹《古今注》注:“紫楠木,出扶南,色紫,亦谓之紫檀。”
    明人曹昭在《新增格古要论》中记述紫檀这种木材:“紫檀木出交趾、广西、湖广,性坚好,新者色红,旧者色紫,有蟹爪纹,新者以水湿浸之,色能染物,作冠子最妙。”紫檀木主要产自热带地区,在我国生长不多,由于这种木材生长缓慢,非数百年不能成材,成材大料极难得到,且木质坚硬,致密,适于雕刻各种精美的花纹,纹理纤细浮动,变化无穷,尤其是它的色调深沉,显得稳重大方而美观,故被视为木中极品,有“一寸紫檀一寸金”的说法。
    2.紫檀在唐代诗书画乐中的出现
    “紫檀”名称虽然早就见诸晋代文献,但有关以紫檀木打造器物的记载却是始于唐代。全唐诗卷四孟浩然《凉州词》诗云:“混成紫檀金屑文,作得琵琶声入云。胡地迢迢三万里,哪堪马上送明君。异方之乐令人悲,羌笛胡笳不用吹。坐看今夜关山月,思杀边城游侠儿。”
    另外《全唐诗》卷十五李宣古《杜司空席上赋》:“红灯初上月轮高,照见堂前万朵桃。觱篥调清银象管,琵琶声亮紫檀槽。”又《全唐诗》卷二十王仁裕《荆南席上咏胡琴妓二首》:“红妆齐抱紫檀槽,一抹朱弦四十条。”
    唐代诗人笔下所记的“紫檀槽”,就是中国唐代乐器曲项琵琶上的重要组成部分“琵琶槽”,琵琶槽本是琵琶工艺制作中非常考究的部分,因为它与琵琶的音质、音色共鸣都有着直接关系,故曲项琵琶槽一般采用较为优质的木材做成,而紫檀木因为木质坚实,纹理细致,色泽晶莹、美观,故被唐代的工匠选为制作琵琶的上好材料。从现存的实物来看,今天在日本正仓院所藏的唐代文物中,就有一件螺甸紫檀五弦琵琶琴,这件紫檀五弦琵琶琴,为上述诗文中的记载提供了详实的物证。
    而据史料可查,在中国古代宫廷中最早使用紫檀,也是在唐代这一时期。《旧唐书》记载唐开元时,收集天下图书:“甲乙丙丁四部各为一库,置知书官八人分掌之。”其集贤院御书,“经库皆钿白牙轴,黄缥带,红牙签;史书库钿青牙轴,缥带,绿牙签;子库皆雕紫檀轴,紫带,碧牙签。”可知,唐代内府里书库的“子库”中,就有用紫檀木雕成的书轴。另外,《南村辍耕录》里也记载了唐代开元时以紫檀木作书画轴头的史实:“唐贞观开元年间,人主崇尚文雅,其书画皆用紫龙紬绫为表,绿文纹绫为里,紫檀云头杵轴……”
    3.武则天打造紫檀棺材葬鹦鹉
    在明代文人李栩所著的《戒庵老人漫笔》里,记载了一则唐代女皇武则天为其宠禽打造紫檀棺材的典故:“唐武后畜一白鹦鹉,名雪衣,性灵慧,能诵心经一卷。后爱之,贮以金笼,不离左右。一日戏曰:‘能作偶求脱,当放出笼’。雪衣若喜跃状,须臾朗吟曰:‘憔悴秋翎以秃衿,别来陇树岁时深。开笼若放雪衣女,常念南无观世音’。后喜,即为启笼。居数日,立化于玉球纽上,后悲恸,以紫檀作棺,葬于后苑。”
    从上述文献记载可知,早在唐代,我国古代的能工巧匠们就已经用紫檀木打造器物了,但这时的紫檀木,主要还是被用作乐器“琵琶”上的部件“琵琶槽”或卷书的画轴之类。

    二、元代宫廷紫檀使用考

    唐代以后,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手工业技术水平较之以前也有了进一步提高,以后迭经发展,到了元代,我国手工业技术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元代领土辽阔,交通发达,农业、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以外的多余商品,促使商人的贸易由国内转到国外。罗盘针的广泛应用和航海技术的进步,为开展海外贸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元朝的贵族、官吏多经营海外贸易。在对海外贸易的过程中,来自殊方异域的特产源源不断地流入国内,许多舶来品甚至进入了元朝宫廷,除了犀角、象牙、珍珠、宝石、香料等所谓的专供皇室贵族、权门豪强消费的奢侈品:“细货”外,也有一部分是手工业产品所需的珍贵原料,这其中不能不谈到元世祖近臣亦黑迷失及其进献给元代宫廷的珍贵木材“紫檀木”。
    亦黑迷失历仕世祖、成宗、武宗三朝,可谓“三朝元老”。他奉元廷旨意,数度泛海浮舟,出使外洋,经验丰富,在远赴海外期间,亦黑迷失特意留心于殊方异域的番货、远物、珍宝、奇玩。对于产于西南洋地区的紫檀木,亦黑迷失更是格外倾心。据《元史》记载,亦黑迷失于“至元二十四年,使马八儿国,取其佛钵舍利,浮海阻风,行一年乃至。得其良医善药,遂以其国人来贡方物,又以私钱购紫檀木殿才并献之。”当时元朝宫廷正大肆营建大都的宫殿,而紫檀木对于元朝宫廷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珍贵的殿材,所以亦黑迷失在出使西南洋的“马八儿国”期间,又以私家钱重金购得紫檀木献给元廷。
    马八儿国是印度南部的古国,文献记载马八儿与俱蓝国,是“忻都田地里”(元代对印度次大陆的统称)中“足以纲领诸国”的二个重要国家,与元朝关系密切,自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起,马八儿国多次遣使入元,带来珍珠、象、犀、奇兽等物。马八儿国位于今印度南部的马拉巴尔(Malabar),其地理位置与今天印度西南部的迈索尔(Mysore)接近,而印度西南部正是植物学界公认的极为名贵的“檀香紫檀”的唯一产地。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的《家具用木材》一书转引《红木》标准的规定,紫檀木类适用的树种只有一种,即“檀香紫檀”:“红木共分八类……其中紫檀木类的适用树种仅一种,为‘檀香紫檀’,产地:南亚一带的印度南部。”又据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胡德生先生讲:“属于紫檀属的木材种类繁多,但在植物学界中公认的紫檀只有一种‘檀香紫檀’,俗称‘小叶檀’,真正的产地为印度南部,主要在迈索尔邦。”可知,亦黑迷失从印度南部马八儿国购进的紫檀木殿材,应是极为名贵的“檀香紫檀”,也就是今天民间惯称的“小叶紫檀”。
    亦黑迷失不辞劳苦,出使重洋,“取佛钵舍利”,“得良医善药”,同时又以重金为皇家进献紫檀木,其一片忠心,深得世祖皇帝的赏识。史载亦黑迷失回国后,“尝侍帝(元世祖忽必烈)于浴室,问曰:‘汝逾海者凡几?’对曰:‘臣四逾海矣。’帝悯其劳,又赐玉带,改资德大夫,遥授江淮行尚书省左丞,行泉府太卿。”元世祖忽必烈去世后,成宗继位,亦黑迷失又于成宗元贞二年(公元1296年),再次向元朝宫廷进献紫檀木。成宗元贞二年五月丁酉,“也黑迷失(即亦黑迷失)进紫檀,赐钞四千锭。”受到了成宗皇帝的厚赏。

    宁波检验检疫局发布消息说,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第92号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对进口木材的检验项目做出新规定。公告中取消了进口木材产品的数量检验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将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

    公告中提到的数量检验是指检验检疫部门依据国家强制性检验标准、进出口贸易合同或信用证约定的检验标准,使用验器具(卷尺、围尺、卡尺等)丈量木材,计算出木材的材积数量。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木材实施数量检验的时候,会占用一定的时间,因此会延长进口木材的通关时长。

    木材是宁波口岸进口的一大特色产品,且在逐年快速增长当中。2017年1到10月份,宁波口岸共进口木材97.2万方、7867批次,3.9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57.4%、64.5%和69.2%。宁波检验检疫局在接到第92号公告后,第一时间召集木材进口商宣贯传达公告内容,据预测,新规定的实施将惠及进口企业400余家,平均每批次进口木材为企业减少通关时间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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