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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的美国木材涨价已经开始\《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陷监管空白

时间:2020-10-11     人气:565     来源:     作者:
概述:近三个月美国木材北部山区材每月库存减少约30%,高价格收的原木与湿板基本已经清空,而美国国内需求持续放大,所以美国供应商现在没有销售压力,以贝利、美国木业、高基斯、奥古斯塔等主要供货商在8月初已经把价格上调,4/4一级和特级都上涨了50-1......
近三个月美国木材北部山区材每月库存减少约30%,高价格收的原木与湿板基本已经清空,而美国国内需求持续放大,所以美国供应商现在没有销售压力,以贝利、美国木业、高基斯、奥古斯塔等主要供货商在8月初已经把价格上调,4/4一级和特级都上涨了50-100美金(换算成人民币是150-300元/方),整个行业价格上涨已经是趋势,订货成本上升约5%。

图:美国红橡板材

因为国内经济持续萎靡,政府为了要拉动经济,所以主导人民币贬值,以便于刺激出口,人民币兑美金汇率持续上涨,估计后续肯定维持在1美金兑6.5人民币左右,或者更高,那么相对于6.22汇率基数,大约也是上涨5%,或更高。
结论:订货成本上涨与汇率上涨,导致成本至少上升10%,所以调价的行为已经是板上钉钉,势在必行,上海市场调整价格已经开始,品牌好的北美木材已经处于货源紧张状况,广大客户需提前做好木材采购计划!
新一轮的涨价已经开始!!(作者:天润木业-李鹤)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强制性实施已有4个半月,北京商报记者在6月15日走访北京市场时却发现,友联红木等品牌企业严格执行“一书一卡一证”的规定,福星古月、天红轩等企业则完全不见明示卡踪影,呈现守法者与违法者共处的乱象。业内人士称,红木“新国标”虽有强制性规定,却陷入监管空白,无人检查或处罚导致大部分厂家肆无忌惮地公开违规。

市场乱象:

“新国标”企业未执行

2月1日,红木“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即“一书一卡一证”齐全,否则禁止销售。然而,“新国标”明文规定的这条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实施4个半月之后,依然鲜有企业执行。

作为首个积极倡导执行“新国标”的企业,友联红木堪称业内最守法者。6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居然之家丽泽店的友联红木展厅看到,每一件产品都有专属的产品质量明示卡,上面清楚地标明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范围、材质和工艺等项目。除了友联红木以外,居然之家丽泽店红木大会堂的30多个品牌全部按照红木“新国标”要求,为产品配备“一书一卡一证”,只是各家执行水平参差不齐。

在十里河某著名卖场,北京商报记者却看到了另一种情形。在一个名叫“福星古月”展厅(也称“胡大侃红木超市”),待售产品完全不见明示卡踪影,仅有手写的产品标签,其中不少产品只以笼统的“老红木”来标示材质。对于明示卡的缺失,销售员解释为“我们现在走品牌路线,主要以合同为主,会在交付产品时附上‘三包卡’”。另一个名叫“天红轩”的红木家具品牌,销售员对红木“新国标”毫不知情,对“产品质量明示卡”更是一头雾水,产品标签也以手写,将材质称为“老挝红酸枝”、“红酸枝”等,一个价签原标为“老挝红酸枝”又用手写为“檀香木”,让人根本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材质。类似这样的情况还出现在西四环、南三环的多家红木家具专业市场,本该强制性执行的“新国标”,被这些红木企业置若罔闻。

业界说法:

不“明示”暗藏玄机

为何红木“新国标”实施已经4个半月,不少厂家仍然明目张胆地售卖没有配备产品质量明示卡的产品?这其中实际上暗藏玄机。

自从“新国标”于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不少企业以“制作麻烦、高额印刷费用会增加成本”等说辞拖延制作质量明示卡,形成庞大的观望大军,甚至还有人在侥幸地期盼红木“新国标”无疾而终。对于这种说法,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王秀林予以驳斥:“红木价格昂贵,大钱赚了,难道还在乎这点小成本?”他认为,心里有鬼的厂家才不敢明示,“‘明示卡’白纸黑字地写明材料,如果有问题,消费者就有证据对簿公堂了,他们生怕被查出假货担责任,怎么可能主动明示?”

不能“明示”的另一个理由是,红木品种多、产地复杂,有的厂家也不明白材料从哪儿来的、是什么材质。友联红木总经理潘海英却不认同:“企业不知道自己产品材质,就不要生产产品了,做这行就得多些研究,做得专业。”

北京防伪技术协会专家刘平指出,为产品配备“一书一卡一证”是“新国标”中要求强制性实施项目,所有红木厂家都必须执行,不应该存在不执行或者变相执行的行为。

原因分析:

违规者未受处罚

明明出台了国家强制标准红木“新国标”,为何违规者都在肆意售卖产品?业内专家表示,关键原因在于红木家具行业陷入监管空白,违规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刘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工商和质监两个部门都可对违反“新国标”的行为进行抽检和处罚,前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监管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后者则从标准化管理角度,监管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然而,红木家具产品的投诉很少,没有引起执法部门的重视,也就没有主动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违规。

质量监管的庞大费用支出,也使相关部门望而却步。据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专家姜笑梅介绍,抽检产品需要正规购买,国家拨出的专项经费有限,根本买不起昂贵的红木家具,即使抽检也只能切一小块,无法代表产品全貌,根本查不出真假,更何况产品材质本身也存在鉴别难题,目前的检测方法只能精确到产品种类,无法判断产地。

“有强制性标准却无人监管,完全依靠市场自觉行为难以真正奏效。”居然之家副总裁任成认为,红木“新国标”要真正贯彻实施,需要有责任的企业与卖场共同努力,更需要执法部门强化监管职能,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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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再次出台了一系列抑制房价、打击炒房的调控政策,或将使得原本回暖的楼市再次降温,进而影响下游家居建材产业。然而,诸多业内人士却偏向于“短期利空长期利好”的见解,认为地板乃至全体家居建材行业都将是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潜在受益者。
    楼市调控对地板消费有“激活”作用
    房产调控政策接连出台,虽然很多人都对地板行业的发展持保守态度,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地板行业是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潜在受益者。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目的是为了打击炒房者。炒房的人买房是为了升值以后拿来卖,真正自己住的人很少,而在房屋买卖交易时,毛坯房更受市场欢迎,因此炒房团一般不会装修房子,他们原本就不是地板行业的顾客,所以那些炒房者并不能给地板行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而家居消费的主导人群是那些刚性需求者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才真正地左右了地板行业的销售业绩。
    目前房产调控政策无论结果如何,不可否认的是,投资型消费者将会越来越少甚至消失。如果房价开始回落,消费者观望情绪减退后刚性需求就会释放,老百姓花在买房上的费用降低了,自然就会在装修上投入比例大一些。到时候,地板行业长期趋势必然向好,不管是家装市场还是建材行业都必定会出现“报复性反弹”;倘若,房价仍然处于稳定上升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那些强烈需要房子的消费者还是会出手,这部分出手的人本身存在刚性需求,自住型的装修势必会推动地板消费市场。
    为了稳定房价,此前专业炒房团自然不会将房子轻意甩手,他们会将房子进行简单装修后出租,大量的空置房进入市场也是一个增量,所以对于装修市场也是一个很大的增量,这部分市场份额自然不可小觑。
    保障性住房的推动有望拉动地板消费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保障性住房的大力推动将扭转形势,有望拉动地板等家居建材消费。保障性住房低廉的房价节省下来的购房开支,将一定程度上转化为装修购买力,拉动家居建材市场需求。某权威机构曾做过调查,发现人们会在收入提高、结婚、住宅环境改善、升职以及家庭增添新人口这五种情况下购买家居产品。这五种因素在我们的工业化建设和城市化建设中效果愈加凸显。
    对于地板行业未来发展的走势,许多人认为,中国人有“居者有其屋”的传统观念,房产的保值增值功能都决定着对住房的刚性需求,而这种自住性需求必然会产生装修的需要,因此从需求决定市场的角度看,未来地板市场的潜力还是非常大的。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的改造、新城的建设,今后房地产量还将会是一个逐渐增长过程,这些都为未来家居建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地板产品不断创新,人们更换新家居产品的周期也会越来越短,因此,未来地板市场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回顾我国木材市场的发展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20世纪90年代:供略大于求,销售不太顺畅。
    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木材市场销售由热转向平淡。1994年形势未见好转,需求不旺,销售不畅,价格明显回落。1995年国内木材市场将全面回升,供货出现趋紧势,价格会明显提高。
    千禧年之前,国内木材市场日益突出的问题是: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市场结构失衡状况日益明显和供货源减少。
    21世纪(2000年至2010年):木材市场供求失衡,木材市场发展势头红火。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木材消费总体分析呈上升趋势,这使得需求反超了供给,加剧了市场的失衡,供需缺口不断扩大。这一背景下,2000年至2010年间我国生产建设用材的年均缺口总量在3000万—4300万m3之间。
    木材及其制品匮乏的基本国情已经把我国推向世界木材市场主要国的地位。2001年国内木材市场既没有出现全面复苏和反弹的形势,但也没有呈下滑与冷清的迹象。总体来说,稳中向好,需求回升,行情看涨,进口续增。与往年不同的是,2001年东北国有林区出现了少有的持续向好的产销形势。
    千禧年(2000年)之后的几年,国内木材销区市场同产区相比有些滞后,这主要是因为买方市场的地位仍很坚固,但综观整个销区市场,可以概括为:南方比北方好,东部比西部强,这显然取决于经济发展速度。值得一提的是,伴随着中央关于西部开发的战略实施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四大战略工程建设开工,木材需求回升加强,西部木材市场逐步升温。
    天然林保护政策实施以后,我国的木材市场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从市场需求品种来看,重点工程建设及特殊服务体系得红、白松大径原木以及用于一般基建工程的落叶松和板材需求回升,销售看好,价格走高;装饰装修用珍贵阔叶材依然货紧价扬。
    2)从木材行情方面来看,木材价格普遍看涨,尤其大径级红、白、落叶松及樟子松不同林区都呈升幅。
    3)从运输方式看,因为公路建设较快,铁路运输报批手续较多,特别是东北产区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迅速,一改以往大批东北原木通过铁路进入关内的状态,而是简捷轻便地从陆路运输到全国各地,陆铁运输的比例倒置的趋势还将发展。
    2010年以来:世界木材市场主要国的地位更坚固,木材需求量更加旺盛。

    经过2008年的经济危机之后,我国木材市场总体上资源充裕,需求旺盛,销售顺畅,价格稳中有升,逐渐进入成熟期。2010年以后的国际国内环境有利于我国经济继续平稳快速发展,木材市场亦将呈现平稳较快的增长趋势。

    当前,我国从世界各地国家进口木材,主要是从美国、新西兰、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进口。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影响进口美国木材总量不断下降,而“一带一路”的优势政策,使得俄罗斯跃居第一位,成为我国第一木材进口国。但是由于各国对原木的保护政策,未来使用薄木和科技木部分替代珍贵阔叶树材是今后的方向,未来原木进口量会逐渐下降。中国人工林培育和产出逐渐进入良性循环,国内与国际结合,木材产业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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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于2017年12月21日在瑞士日内瓦(Geneva)发布第78号缔约方通知:

    关注:就有关黄檀属Dalbergia和赤道非洲三种鼓琴木(又名红贵宝、贵宝豆、古夷苏木、古夷布提、巴西花梨、大巴花)Guibourtiademeusei(德缪斯鼓琴木),G.pellegriniana(佩莱格里尼鼓琴木),G.tessmannii(特斯曼鼓琴木)在附录二内注释#15(annotation#15,AppendixII)的几项定义的暂时性解释。

    上图:CITES公告原文


    中文如下:

    #15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
    a)叶、花、花粉、果实和种子;
    b)每次装运量最大为10千克的非商业性出口;
    c)交趾黄檀Dalbergiacochinchinensis的部分和衍生物受注释#4约束;
    d)源于并出口自墨西哥的黄檀属所有种Dalbergiaspp.的部分和衍生物受注释#6约束。
    所有CITES缔约方在第69次常务委员会(SC69,于2017年11月底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上仍被要求使用注释#15中b段的有关定义来执行黄檀属Dalbergia和赤道非洲三种鼓琴木(又名红贵宝、古夷苏木、贵宝豆、古夷布提、巴西花梨、大巴花)Guibourtiademeusei(德缪斯鼓琴木),G.pellegriniana(佩莱格里尼鼓琴木),G.tessmannii(特斯曼鼓琴木)的履约。黄檀属和三种鼓琴木(古夷苏木)于2017年1月2日开始进入附录二管制范畴并附带注释#15,其中注释#15的暂时性定义自2016年第17届缔约方会后至2019年第18届缔约方会议(即将于2019年在斯里兰卡科伦坡举行的CoP18)之间有效。

    背景

    2.自从黄檀属树种Dalbergia和三种鼓琴木Guibourtiademeusei,G.pellegriniana,G.tessmannii进入附录二的管制生效以来,CITES秘书处和很多缔约方收到来自一些执行机构和个人的关于注释#15的疑问,这些包括了如何解释其b段落中的“非商业性(non-commercial)”、“出口(exports)”以及“每次装运量最大为10千克(totalweightof10kgpershipment)”。
    3.由于涉及黄檀属和三种鼓琴木(古夷苏木)贸易的各个国家对于附录二注释#15当中段落b有着显著不同的解释,因而给CITES管理机构、执行部门和一些木材样品使用者为履行公约带来了诸多困难。

    4.鉴于以上情况,参考第17届缔约方会议(CoP17)有关11届缔约方会议21号决议的讨论会(ResolutionConf.11.21)第8段内容:

    上图:上述决议

    a)常务委员会(StandingCommittee:SC)在参考动物委员会(AnimalsCommittee:AC)和植物委员会(PlantsCommittee:PC)的基础上,就“贸易各方对注释有不同解释并因此带来的履约困难”而对相关注释作了暂时性定义,并将这项暂时性定义收录于会议报告中以供各缔约方采纳;

    b)秘书处(Secretariat)将会对由常务委员会(SC)同意通过的任何有关注释中术语的暂行解释向缔约各方发布通知;


    5.在和植物委员会(PC)进行评议及其通过其委任授权之后,常务委员会(SC)决定在第17届缔约方会议(CoP17)和第18届缔约方会议(CoP18)之间就注释#15中b段的术语暂时性定义解释如下,并遵照实施:

    对于术语“非商业性(non-commercial)”的解释是:

    跨境运送的物品(如乐器),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使用、付费或非付费的展览、展示、竞赛(如用于临时展会);同时,物品的跨境移动不会导致其被销售并可以返回其原先所在保管地。

    :跨境运送的物品(如某件乐器)被用于维修,并且确保物品所有人不变更,亦不产生物品的销售行为。被用于进行售后保证而退还制造商或者销售商的运输行为应被视为非商业性的运输。

    :跨境运送的批量物品如被用于上述目的(如一批乐器被要求进行维修),其中的黄檀属Dalbergia和鼓琴木(古夷苏木)属Guibourtia如单件轻于10千克,并最终会被分开的话,则符合豁免。

    :用于展示、展览或者竞赛目的的租借物品(如乐器)。

    :跨境运送的物品用于交易目的以及相应的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则应被视为商业性运输。

    对于术语“装运量为10千克(10kgpershipment)”的解释是:

    每次运输物品的单件木制品如来自为受管制物种范畴的黄檀属Dalbergia及鼓琴木(古夷苏木)属Guibourtia,则其被认为属于非商业性出口行为的上限是10千克。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是指单件木制品,因此如果是多件木制品,也并不是指多件总和上限为10千克,而是仍指单件上限是10千克。

    对于注释#15中b段术语解释权在交响乐团、音乐剧组和其他相似团体进行器件“合并运输(consolidatedshipment)”的情形:

    货柜内的跨境运输乐器,不管随行人员团队还是预先运送,都被认为是“合并运输(consolidatedshipment)”,在这种情况下,黄檀属Dalbergia和鼓琴木(古夷苏木)属Guibourtia的制品总共质量(重量)一般都会超过10千克(公斤),但是由于单件和相关器件的质量(重量)一般都不会超过10千克(公斤),所以可获得CITES豁免,不需要相关文件。但如果符合注释#15的黄檀属Dalbergia和鼓琴木(古夷苏木)属Guibourtia的树种其单件器件的木材部分超过10千克者则需要CITES证书。需要澄清的是,这类“合并运输(consolidatedshipment)”的乐器可获得CITES豁免权的范围仅限于单个进出口商及单个委托方。
    注释#15术语定义的暂时性解释的目的和适用时段

    6.这项暂时性定义的所有目的就是用于对注释#15中b段的术语解释,这种情况在过去CITES所管制的所有物种中所涉及的注释(annotation)、裁定或决议(DecisionorResolution)是没有先例的。

    7.此项解释适用于第17届缔约方大会(CoP17)和18届缔约方大会(CoP18)时间段之间的各缔约方。
    在CITES许可和证明书方面,样本鉴定到种(Species)或属(Genus)的进一步指导性关注

    样本在CITES许可和证明书要求下应当尽可能鉴定到树种(如黑木黄檀Dalbergiamelanoxylon,即东非黑黄檀)。当然,在缺少相关信息及特殊情况下,样本在CITES许可和证明书要求下可鉴定到属(如黄檀属Dalbergiaspp.),特别是公约前的制成品中含有相关样品的情况下参照第12届缔约方大会第3号决议段落14(persectionXIVofResolutionConf.12.3(Rev.CoP17))。此外,当只能鉴定到属一级水平时,还应当在CITES证书中显示其中并不包含树种巴西黑黄檀Dalbergianigra。


    另据最新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GB/T18107-2017《红木》将代替原《红木》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18107-2000),新标准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
    尽管在中国国内有关木材鉴定,特别是红木鉴定是否可以精确到树种的争论至今未结束,但根据本文前述的情况来看,CITES公约组织仍要求木材鉴定尽可能要精确到树种,因此新的中国《红木》国家标准在适用于木材鉴定方面是否应考虑这个要求还有待研究。

    2017年11月,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访华,两国签署多项备忘录。其中,特别包含林业发展内容,将“以‘一带一路’为基础,打造大宗贸易木材交易平台和专业木材物流平台”。

    近日,在成都举行的“‘一带一路’进口木材国际贸易推介会”上,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透露,两国有关机构已就中俄木材交易平台的设立达成初步协商,拟定于2018年2月正式落地。

    公开资料显示,俄罗斯森林面积达7.95亿公顷,居世界第一,中国的木材进口正将目光投向俄罗斯的广阔林场。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前副司长吴晓松在会上指出,“平台搭建将进一步规范贸易方式,减少贸易成本,为今后中俄贸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最佳战略合作期
    2015年起,全球产材国迎来一波出口“禁令潮”,先有尼日利亚停止刺猬紫檀原木出口,随后,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接连宣布暂停木材出口多国。而莫桑比克、坦桑尼亚等国纷纷针对全种类的森林产品颁布管制法规。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作为世界第二大木材消耗国,中国多个品类的进口木材进口价格飙升,但市场表现疲软,价格倒挂严重。
    有分析认为,此轮“禁令潮”可能引发进口木材的新一轮结构性调整,而鉴于中国木材加工业的持续发展,其木材需求还将迎来新的上升空间。
    在推介会上,多名嘉宾指出,作为全球木材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俄罗斯作为产材国的价值仍未被得到足够重视,其与中国的进出口合作还将有机会进一步增长。
    “中俄正处于最佳战略合作期,有必要也有可能深度挖掘两国合作可能性。”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俄木业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程受珩在会上说到。
    与中国接壤的俄罗斯远东地区也成为现场关注的焦点。俄联邦远东发展部顾问瓦吉姆指出,中国47%针叶加工木材都来源于远东地区。而远东地区原始森林总量211亿立方米,占亚太森林总量的51%,其在林业领域的发展前景广阔。
    中俄木材交易平台
    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推动中俄双方木材供需实现规范合法化对接,已被纳入两国林业合作的重点。2017年11月,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一系列备忘录,其中涉及对林业的安排。据石峰透露,两国有关机构已就中俄木材交易平台的设立达成初步协商,拟定于今年2月正式落地。
    俄远东发展部网站发布消息指出,中俄木材交易平台将成为两国唯一受到认证的木材交易渠道,其它渠道采购均将视为走私。而在石峰看来,该平台将进一步推进木材交易买卖双方的信息平等透明,降低交易成本,并有效遏制黑色交易。同时,该平台还将包含电子交易所和企业会晤场所,木材可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交易。
    来自区域层面的探索已率先落地。在推介会现场,成都西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立川俄经贸合作平台。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平台将整合俄罗斯农林原材料资源,长期稳定运送至四川,进一步打通川俄在木材、家具等领域的经贸投资合作通道。
    对接中国内陆开放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张剑曾指出,中俄两国林产品贸易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发的深度与广度。
    作为俄罗斯木材富集的远东地区,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还意味着区域经济的整体提升。事实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低于俄罗斯全国平均水平的远东地区,早已被俄罗斯加以重视。在其以提升全国综合实力为目标的“远东大开发”战略中,需要的正是先进技术对经济的提振。
    林业合作的带动效果已然显现。据中国商务部2016年统计,我国在境外设立林业投资企业882家,其中俄罗斯有395家企业,占44.8%,排在第1位;实际投资22.5亿美元,占58.1%。
    而中俄陆上接壤的地理条件,更使木材运输成为中国内陆开放口岸发展助力。在中俄木材交易量加速上涨的同时,承担入关重任的二连浩特、满洲里、绥芬河三大陆上口岸已被贴上木材转运中心的标签。而由此出发,一趟趟满载的木材班列将排列在中国主要木材市场的内陆口岸顺次点亮,过去去程多回程少的国际班列也增添了双向满载的可能性。
    而作为中国家具产业第三极,成都也已开通发往俄罗斯的蓉欧快铁。在天府商品交易所董事长刘昂生看来,蓉欧铁路大大拉近了四川木制品生产基地与欧洲木材产地距离。据他介绍,木材保税交易平台等机构也将落户四川自贸区。“此后,四川或将成为中国最大木材交易市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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