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之争何时了\大西南建材城与泸州港共同打造长三角至四川木材运输物流新通道
9月3日,江西修水县农民梁财在东山村的河道里挖掘出一根长达24米、直径1.5米、重80吨的疑似乌木。尽管现在这根树木的性质和价值还没有完全确定,但是这根树木所有权的争论却已经拉开了序幕。
如果没有梁财,这根树木也许将永远“深埋河道无人知”。挖出个“宝贝”,本是好事,“不仅令梁财喜出望外,就连附近的老百姓也纷纷赶来,希望分到一杯羹”。可是,正在挖出之际,当地政府却通知梁财,这根树木应该归国家所有,虽然也承诺给予一定奖励,但让梁财方难以接受。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徒增烦恼。
在现行法律上,当地政府的主张有一定依据。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该规定在物权法第48条也有再述。
汉语中,“等”字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列举未完,二是表示列举后煞尾。而宪法中运用“等”字表示列举共有14处,大部分是开放式列举。联系到法条上下文,我们可以作出以下理解:只要是自然资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应当属于国家。
而《辞海》对自然资源的定义为:指天然存在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是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显然,这批树木完全符合自然资源的特征,根据宪法,确实属于国家。梁财只能根据无因管理制度请求一定的补偿。
看似清晰的法律关系为何屡屡引发诸多争议,似乎这种理解也难以被人们所接受。究其原因,在于这种“自然资源国家主义”与我们日常思维及习惯太不一致,并且如果这种主义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到极致,例如,我在河边喝了一口水,是否意味着侵犯了国家财产;我被草地里的蛇咬了一口,是否能起诉作为蛇主人的国家,要求赔偿;跨国候鸟飞向它国,岂不是国有资产流失?
这也难怪诸多网友质疑:没有利益的时候,需要承担义务的时候,“国家”不出来,而有“利益”的时候,“国家”咋就冒出来了?其实,一味规定将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反而不利于对资源的开采、保护、利用。如果梁财早就知道乌木属于国家,也许他就不会如此不遗余力地保护性挖掘了。
当法律规定和人们的日常思维及习惯极端不一致的时候,是不是就意味着法律有修改的必要了呢?其实,相关法律完全可以对类似的“无主偶然发现物”进行例外规定,给予发现者、保护者一定比例的所有权。如此才是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根本之道。
舒锐(北京法官)
2015年5月27日,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泸州临港产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钟华贵莅临四川大西南建材城实地调研。这是继建材城总经理房志明、副经理苏庆宇等2015年5月14日去泸州工业园区调研后的双方再次晤谈,双方就物流合作、港口合作进行深入探讨,达成了共识。
依托泸州港保税区优惠政策,将打造连接长三角进口木材至四川最低成本的水、陆联运物流通道,为木材商家节约物流成本提供服务,整合木材供求、木材产业上下游资源带来更大的商机。也为下一步青白江市场的经营发展开拓了更大的空间。
□李思辉(特约评论员)
到手的宝贝得而复失,大抵是世间最倒霉的遭遇之一。广东惠州的林先生就摊上了这档子事。林先生花钱从江底捞出44根阴沉木,估价50万元以上。正在与买家谈价格时,当地警方介入,初步认定为乌木,暂扣了去。
乌木归谁?有人说应该归林先生,也有人认为应该归“国有”,坊间议论纷纷,且持不同意见者都能找出各自的法理依据。孰是孰非尚待权威认定,但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说法却值得关注。惠城区文广新局一位官员称,“如果是乌木,就有经济价值和考古价值,肯定属于国家财产。如果经鉴定不是乌木,只是一般的木头,没有什么价值,就可以归还给发现者。”
同一物件,如果珍贵、有价值就归国家,不值钱就归发现者,这是什么逻辑?国家对无主物的所有权难道可以随意选择,挑肥拣瘦之后再决定要与不要?现实往往就是如此。在四川、广东的很多地方,农民从地里挖出乌木,公开随意买卖的现象很普遍,大多数人不会遭遇“被国有”的尴尬,可一旦挖出的东西相对珍贵就会招来麻烦。地方上又是出动警力盘问,又是进行鉴定、研究,积极得很哩。这种“选择性执法”,不是与民争利是什么?
权力并不总是绝对至公无私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重要指向就是以法律约束公权力,使之不能趋利和任性。这一方面有赖公众的监督,一方面需要健全的法律。
近年来接二连三的乌木权属之争,根子就在法律规定的模糊,类似乌木这样的无主物到底怎么定性,是天然孳息、矿产资源、埋藏物、文物或是其他?其权属如何确定?规定不够清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甚至“政府怎么处理都有理”,这种规定上的模糊性造成的是操作上的随意性。有关部门不较真儿,挖出来的东西就归百姓;一较真儿就归国家所有。老百姓(603883,股吧)只能被动“看政府的心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法治不彰的病态。
当务之急是完善法律法规,廓清“国有”边界。国有不是一个无远弗届的概念,国有与私有应该有相对明确的界定。不能让国家所有的外延无限扩大,更不能总是要求老百姓“损私就公”,把所有意外所得都交给国家。那样的要求在计划经济时代或许可行,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社会肌体的今天,显然不切实际。时代在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合法的权利、利益,我们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思维也应该有所改变。
中国的现代物权制度还不完善,颁布《物权法》只是一个起步。如何更有效保障公民私权,廓清国家所有(乃至“省市所有”、“县区所有”、“乡镇所有”)的边界,让法律清晰而有力地界定权属、定纷止争,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来源:燕赵都市报
从APEC会议上各国领导人身着的海水江崖纹图案中式服装,到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定址千年古镇乌镇,再到被当做国礼赠送的各类精美的陶瓷、家具、字画等等,无不显现出当今中国对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视。而红木家具更是成为弘扬传统文化的一个亮点。从2013年一把黄花梨交椅被当作国礼赠送给塔吉克斯坦总统,到2014年APEC会议频频上镜的屏风、圈椅、几案等传统红木家具,再到日前陈设接待加拿大总理的全套大红酸枝浮雕西番莲花纹宝座,红木家具都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据悉,本次陈设接待加拿大总理现场的整套红木家具由素有“岭南鲁班”美誉的传统家具设计大师伍炳亮设计制作。据伍炳亮先生介绍,宝座在传统家具中历来就属于礼器级别,用于陈设接待外宾,既是对传统家具文化的弘扬,也将提振红木家具行业发展的信心。
西番莲花纹宝座背后的故事
谈及大红酸枝雕西番莲纹宝座设计制作的过程,伍炳亮先生至今依然心绪难平,激动不已。据他介绍,这套被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宝座,是他创新设计的系列家具作品。作品全部用交趾黄檀(大红酸枝)制成,其灵感来自于2008年北京嘉德拍卖的清乾隆紫檀雕西番莲大平头案。伍炳亮对这个平头案上的西番莲花纹饰与雕工可谓是“一见钟情”,由此也萌生了以此素材来设计开发成套系列家具的想法。
在此套作品的设计创新中,伍炳亮制定了以家具功能紧随时代需求,制作技艺秉承传统精髓,家具风格再现清宫御制神采的设计制作方向。在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上,伍炳亮认为必须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以博古通今的方式对传统家具进行改良和创新设计。伍炳亮身居岭南,得以充分领略广作家具的传统风采,广作原料不吝其奢,做工不厌其繁的风格给了他重要影响。但他艺术风格并没有局限于一地一域,而是袭古制之精髓,集南北之大成,经过数年时间,全套清式浮雕西番莲花纹厅堂系列家具终于完成,这套家具总计二十多件,涵盖了大型条案、宝座、罗汉床、柜架等等。在选材上秉承广作传统,选用老挝大红酸枝老料制作,采取纯手工雕刻方式精制而成,成功呈现了用料宽绰、敦厚凝重、端庄华丽、精致繁美的清宫御制家具特点,一经推出便受到了业内专家和爱好者的交相赞誉并被故宫博物院甄选收藏。
据故宫博物院原科技部主任曹静楼介绍,“西番莲纹”自明代传入国内,盛行于清代。它集合了中式的缠枝纹和西方莨苕叶雕刻各自的特点,形成了极富张力的花卉纹饰,常被用在建筑雕刻、家具雕刻等地方。西番莲纹的寓意很好,它既是中西合璧的象征,又蕴含连绵不绝之意,用在接待外国嘉宾的场合可谓再合适不过。另外,西番莲纹也是广东地区“广作”的经典纹饰,嘉德拍卖会上的乾隆紫檀雕西番莲大平头案也与广东地区进贡至宫廷的贡品风格一致。伍炳亮先生来自广东台山,是当代“广作”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其作品多年来被中南海、国家博物馆、恭王府、故宫博物院等收藏。他此次的西番莲纹作品,可以说是对于“广作”传统红木家具又一次成功地发掘与弘扬。
作为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业委员会主席团主席,伍炳亮在谈及此次事件对整个红木家具行业的意义时表示,自己的作品能作为国礼级别的家具不仅仅是个人的一大幸事,更是整个红木家具行业的一大幸事,对处于转型期的红木家具行业来说不啻于一剂强心针,具有很好的提振作用。
红木行业发展离不开“顶层设计”
明清时期是红木家具发展最好的时代。回顾历史上红木家具在明清时期的发展原因,或许能给我们今天的行业发展带来启示。
推动明清两代家具发展的要素主要有三:一是商品经济的繁荣,二是文化生活的繁盛,三是自上而下的推动。明代工商业发达,文化繁盛,红木家具作为一种艺术性与实用性完美结合的文化载体受到广泛推崇,旺盛的购买力为高端家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得明式家具在中国古典家具史上达到了巅峰;随之而来的清代中前期,尤其是康雍乾三朝,虽然文化上多有钳制,但依然保持了基本面的繁荣,而在经济发展方面更是堪称盛世,这也使得清式家具成为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第二座高峰。而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明清家具的发展不缺乏顶层设计以及自上而下的推动。明清两朝皇室对于家具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汉唐宋元历代前朝,国家对于宫廷家具的制作尤为看重,连图纸都需要一一过目钦定。虽然他们自身或许并未意识到,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为红木家具的风格及发展方向定下了基调,推动促进了整个行业蓬勃发展,直至臻于极盛。这也堪称是中国古代家具发展史上最早的“顶层设计”。总之,经济、文化及顶层设计这三个因素对于红木家具的发展来说,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顶层设计”为红木家具行业转型升级带来契机
我国红木家具行业前十多年的发展正是得益于经济的繁荣与商品消费的推动。十年来,红木家具一度成为人们消费和收藏的宠儿,红木企业、卖场和园区成倍增长,原材料价格更是直线上升。然而,自2014年以来,红木家具市场开始降温,产品销路不畅,部分企业陷入困境,行业开始进入盘整期。
伍炳亮认为,一个行业的发展变革是不可避免的,关键看它是否是朝着更优质、更长久的目标,是否是一个去芜存菁的过程。近年来,消费者的成长甚至已经超越了行业的成长。在传统文化复兴的大趋势下,已经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消费者对于文化内涵和艺术美感的追求逐渐升温,市场已经开始发生变化,消费者更加尊重文化、理解文化、热爱文化。但很多红木家具企业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消费者已经转型,没有意识到过去那种粗放式的、不重视红木家具文化内涵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
我们不难发现,红木家具行业现阶段的盘整,正是因为在驱动行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文化积淀及顶层设计的“三大因素”中,文化与顶层设计并没有完全跟上。其实,红木家具行业“危”与“机”并存,国家层面对于传统文化的倡导、新一代消费者对于文化内涵和艺术美感的追求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新的市场机遇,而这也正是红木家具行业新的发展契机。
在当今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已逐渐成为社会热潮。绵延数千年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审美旨趣和道德底蕴,正日益浸染和影响着现在的中国人,并成为国人取之不竭的宝贵财富。可以说,如果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
在国家层面上,弘扬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文化的复兴一直都是国家大力倡导和不懈引领的方向。中式服饰与红木家具在APEC会议上的高调亮相、大放异彩,黄花梨交椅以及陶瓷、书画等成为国礼,即将进行的G20会议采用西番莲纹缅甸花梨大圆桌……这些动向与民间日渐兴起的传统文化热潮遥相呼应,已经成为国学、茶道、文化收藏等相关领域蓬勃发展强有力的推手,同样也将成为推动红木家具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红木家具企业,对此应予以积极的重视与响应,惟其如此,才能顺应潮流发展,加快转型升级,走出行业发展的盘整阶段。
在国家大力倡导传统文化的今天,身处转型期的红木家具企业不应当忽视另一个重要因素:“文化”的归位。红木家具与文化氛围是鱼与水的关系,红木家具好比是鱼,没有文化氛围的“水”,也就失去了生机。消费者对家具的需求,已经由过去温饱实用型的普通家具转向追求设计与制作都富有文化艺术含量的精品家具,企业应当在红木家具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意蕴下大功夫。这是市场的要求,也是红木家具企业发展的应有之义。
(来源:深圳特区报)
(华夏收藏网cang.com)通常说的“乌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产自于非洲、南亚、东南亚地区的黑色木材,也叫“角乌”,其外形与紫檀极为接近,其多数为空心,难出大料;另一种是四川人所说的阴沉木,也称为“乌木”,是地壳变动、山崩洪水等自然变易使埋藏在古河床下数千年的古木经过物理、化学等长期的反应,形成似石非石、似木非木的物品,主产于成都平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现在木材市场上所称的“乌木”一般是指黑色非洲乌木,它是树木树种的一类别,属于国家红木标准的一种。
形成概述
乌木形成时间大多在3000年至8000年不等,还不足以成为植物化石;同样,它也不属于矿产。乌木又称阴沉木,是楠木、红椿、麻柳等树木因自然灾害埋入淤泥中,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的碳化过程形成的。因树种的不同,市场价值又有不同,以楠木属的金丝楠木最为昂贵,可达八至十万元每立方,而年代越久,保存越完好,价格也越高。
形成树种
形成乌木(阴沉木)的树木种类繁多,有:麻柳树、青冈树、香樟树、楠木(金丝楠木、小叶楠木)、红椿木、红豆杉、马桑、黄柳木、黄柏、槐木、檀木等(至今发现的阴沉木常见有青冈、麻柳、香樟、红椿、楠木五种)。一般带有香味和杀菌特征的树种才能形成(但并不是所有已形成的阴沉木都有香味,其要根据形成树种不同,而决定是否有香味;一般楠木阴沉木有香味)。
乌木本质坚硬(铁力阴沉木最硬,红椿阴沉木较软;其形成阴沉木并返阳(自然阴干)之后能否沉于水下,取决于其形成树种的不同,有沉有浮均有—特别是成品小件一般浮于水面)。阴沉木比较奇特。
阴沉木其色泽大多通体乌黑,也有外黑内红(如古红椿木,在地下埋藏三千年以上,才能形成此色),或外黑内黄(如古金丝楠木,在地下埋藏四千年以上,才有此色)、外黑内绿(如桢楠)、色彩渐变的;其原生古树仅为红椿、楠木、青杠、麻柳、香樟、花楸等品种,并不是所有的古木都能成为乌木,也并不是乌木都是黑色的,或黑色的就是乌木,如印度、缅甸所产的黑木和中国的柿子木、柴油檀木、鸡翅木,就是黑色的现代木(是树木树种的一类别,现代的“乌木”是指在国家红木标准的一种)。
乌木价值
代阴沉木之所以格外珍贵,其中原因之一是古代大型的基础建设较少,河流水量也充沛(不像当前这么多干旱)更缺乏大型的挖掘和吊装设备、挖沙船等,因此能发现和运回的阴沉木比较少,此为第一珍贵;其次阴沉木形成的特点也注定它在以往很难发现大型成材,且当它离开形成的环境后,温湿度等都环境变化比较大,保管不善也容易会出现开裂等状况,影响利用率,因此也显珍贵;最后就是传统文化中认为其在地底下埋藏千年而不腐,认为它已具有灵性,能辟邪纳福等等,就更显珍贵了。
家具制作一般也需要比较好的整块大料,因此无论从用料用量需求还是保养、传统文化等方面来说,都导致用阴沉木做的家具格外显得珍贵。(更不用说有人专门炒了)
由于乌木为不可再生资源,开发量越来越少,一些天然造型的乌木艺术品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乌木未出土就被人以500余万元拍得;因太长太重被切成两段运走
1月5日,在位于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明月江的一条支流的河床上打捞起一根长22米、重超60吨、价值不菲的千年乌木。据在现场的专家介绍,该段乌木被深埋于数10米深的河床已有3000余年,且保存完好,木质坚硬。乌木购买主于1月5日和6日组织两辆挖掘机,在河滩上昼夜不停地施工两个昼夜,终于将该段乌木刨出水面,抬至河岸边。然而,当一切准备妥当后,该段体型巨大的乌木因无法装上大卡车运走外地。经买主合议之后,命令施工人员将乌木锯成了17米和5米长的两截,并分批装载上车后驶离施工现场。
早就听嘉德乔先生讲过,是次香港秋拍有一件黄花梨三弯腿兽足长条桌。
条桌的束腰颇为特别,不似寻常以薄板立于桌面与牙条之间,而是以厚板横陈,外沿上下踩边线,中间起弧面,显得格外惹眼。肩部兽面雕琢细腻,眉眼生动。
三弯腿先直后曲,近地处弯出劲道,蓄势待跃。狮爪攫球,保存较完整。条桌长近2米,宽逾60公分,高87公分,较一般条桌略高。炕桌、杌凳之类的矮型家具,三弯腿多见。山西等地漆木桌类家具,亦时有三弯腿。但黄花梨三弯腿长条桌,则甚为稀见。盖因材料珍贵之故。
故宫家具全集刊载的类似三弯腿桌类4例,亦不见黄花梨者,而是剔红、描金或紫檀半桌等,也属稀有。
资料库中大大小小近900例紫黄条桌,施以三弯腿的,不过区区数例(紫檀展腿式除外)。如徐展堂旧藏的供桌(见王世襄研究增补例),87年苏富比(微博)和94年佳士得的两个小条桌。首博曾展过一件小条桌,浙江的一家拍卖公司也拍过一件雕的很复杂的三弯腿。(下图为苏富比和佳士得拍品)
较大一点的条桌,前年苏富比有一件方马蹄的三弯腿条桌。前加州古典家具博物馆的象鼻腿长条桌,则比较出名。与其形制较接近的一件香几,现存贞穆堂。(下图前加州博物馆藏)
四百余例方桌,所见三弯腿亦不足5件。较典型的是张德祥先生的六仙桌、两依藏的棋桌,以及埃塞克斯博物馆的,桌角镶嵌象牙。几类较多,不一一历数了。与本场拍品极为接近的一例,目前藏于国博。但这件似乎不甚完美,兽耳不全,侧面腿足上的槽口,似乎露出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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