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林业“清网行动”成效显著\原木市场:沉贵宝货源紧俏孪叶苏木走势好
12月23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自10月18日陕西省开展为期40天的“清网行动”以来,共查处各类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0人次,收缴查获候鸟等野生动物1500余只,收缴野鸡、竹鼠、果子狸等制品79件,收缴禁猎工具118件,有效打击了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利用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清网活动”是国家林业局为有效维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而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850余台次、人员7500余人次,各市县联合执法120次,清山查套野生动物分布区489次,检查花鸟集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2600余处,检查野生动物养殖场298家,取缔非法经营销售企业1家。
国家林业局第六督导组日前来陕西省监督检查“清网行动”工作,先后到秦岭野生动物园、灞河入渭口三角洲候鸟栖息地等地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会上,督导组对陕西省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来源:陕西日报)
原木市场:红木呈现出弱势格局,菠萝格价格高位运行;刺猬紫檀走货不顺困扰商家,沉贵宝货源紧俏;孪叶苏木走势良好,微凹黄檀市场放量有限;俄罗斯原木高库存走货慢。
1、东南亚原木市场:据记者调查了解,由于对后市预期走向判断较为谨慎,因此与往年节后走强的春耕行情相比,今年红木市场要显得平静许多。从中国木材价格指数网监测数据来看,近日来广东市场红木交易疲弱特征明显。购销双方在价格间的博弈也显得十分激烈。目前目前广东市场大果紫檀直径20-30cm、精枋报21500-24000元/吨;直径30-40cm报24000-27000元/吨;直径40-70cm、圆木报2.6-3.0万元/吨。鸟足紫檀直径18-20cm、长1.2m报1.35-1.65万元/吨,直径20-30cm、长2-2.5m报1.6-1.8万元/吨。越柬紫檀短料,长1.2m、直径18-20cm报8500-11000元/吨。直径20-30cm、长2-2.5m报1.4-1.5万元/吨。平稳。
东南亚其他材种方面,菠萝格近期市场表现值得表扬。据记者调查了解,在当前库存紧俏,价格优势凸显的情况下,木材商家也加强了补仓力度,近期陆续有菠萝格原木进入市场。并且在价格上也显得较为强势,目前菠萝格原木直径60cm以下报3900-4200元/立方米,直径60-80cm报4600-4900元/立方米,直径80-90cm报5100-5400元/立方米。
巴新材市场方面,目前广东市场肉豆蔻(俗称大红檀)价格报2700-2800元/立方米、山竹子1400-1600元/立方米、唐木2000-2200元/立方米、榄仁1800-2000元/立方米。平稳。
2、非洲原木市场:刺猬紫檀高库存难走货问题依旧是非洲原木市场关注焦点。据记者调查了解,由于长时间不走货,不少手头现货较多的商家在资金面上的压力也开始凸显出现。持货商家表示,现在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走就意味着亏本,不走资金压力又大,胶着着,木材商家可谓是“亚历山大”。目前新会地区产地塞拉利昂的成交价集中在4300-4500元/吨左右,产地尼日利亚成交价集中在5500-6000元/吨。
而沉贵宝(学名成对古夷苏木)市场却是另一方景象,由于新货补充不及时,目前国内市场沉贵宝整体货源还是较为紧俏,近日陆续有商家四处寻货,但收获并不乐观。有价无货,木材商也是“醉”了。目前广东市场沉贵宝原木价格报5800-6000元/吨左右。平稳。
另外,据记者调查了解,在锯材市场走俏行情带动下,今日沙比利原木出货量也可圈可点,市场出货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张家港沙比利原木(家具级)价格报3300-3700元/立方米。
翼红铁木(俗称依奇)市场表现也不错,目前价格稳定在2900-3150元/立方米,砧板商家拿货居多。
3、南美原木市场:据记者调查了解,随着市场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孪叶苏木市场接受度提升,木材商对其后市表现也十分看好。据悉,目前除一些家具厂加大了采购力度之外,木门、工艺品领域厂家使用量也在增大,由此也为其后市放量做好了铺垫。目前广东市场孪叶苏木原木价格报3500-3600元/立方米,平稳。
其他材种如双柱苏木、沃埃苏木等木材商家考虑到市场及资金压力,市场还是甚少做现货,市场行情整体稳定。另外值得注意是,由于木材加工性能较差,依贝在家具市场份额有缩减的迹象,不少商家表示在清完库存之外,今年将暂停该材种经营。目前广东市场双柱苏木报2300-2500元/立方米,沃埃苏木报2700-2900元/立方米,依贝报3200-3600元/立方米,平稳。
另外市场关注较高的微凹黄檀、红檀香近期市场也没有太大亮点,市场走势平稳。目前广东市场微凹黄檀产地尼加拉瓜精方料报3.5-3.7万元/吨,红檀香产地巴拿马报4700-5300元/吨。
4、欧洲原木市场:据调查了解,虽然近期口岸俄罗斯材方材正处于上涨态势,但对于原木而言,由于市场库存较大,下游市场需求增量有限,市场整体走向并不乐观。以太仓五港为例,截止3月20日,俄罗斯原木库存为17万立方米,缓慢的走货再加上库存压力,太仓港俄罗斯原木价格也出现波动。目前太仓港白松原木直径16-20cm、长3.8米报1020元/立方米,较上周下滑10元/立方米。满洲里落叶松原木均径20cm报820元/立方米,较上周下跌40元/立方米。绥芬河樟子松原木直径14-20cm报750元/立方米,较上周下跌25元/立方米。另外有消息透露,厦门班列已停止运营,西安班列补贴缩减,武汉中欧班列成本提高,成都班列号角刚刚吹起,前程坎坷,赣州班列尚不确定。中欧班列持续性有待验证。
日前,陕西神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要抓紧修订行政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其中,神木取消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取消审批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家具设计艺术展“识别区:中国·丹麦家居设计”于4月8日在红砖美术馆开幕。此展在展示部分经典中国明代家具的同时,还向观众呈现了日本著名收藏家织田宪嗣所珍藏的多件经典丹麦椅子与设计师、建筑师安藤忠雄为致敬汉斯·韦格纳而创作的“梦想椅子”。
在家具设计上,丹麦现代家具与中国明代家具均追求线条上的简约与优雅。这就是此次展览将两个不同的国家、两个不同时期的家具一同展现的原因。策展人闫士杰表示,中国当代家具设计一味承袭仿古之风,希望此次展览能唤起公众对当代家具设计艺术的关注和思考。展览将持续至5月15日。
(来源:北京商报)
2019年7月2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第2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据公告,简菲、艺苑、派尼尔等商标床头柜上不合格名单。
本次木家具样品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的生产及流通领域中抽取,共抽查生产及流通领域的标称生产企业58家,抽取样品60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5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3.33%。
本次抽查工作依据GB/T3324-2017、GB18584-2001、QB/T2530-2011、QB/T1951.1-2010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木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力学性能(柜类)、力学性能(桌类)、力学性能(椅凳类)、力学性能(单层床类)、安全性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4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涉及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推拉构件强度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已移交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1.什么是欧盟(EU)木材法规?
2013年3月3日起,欧盟木材法规(EUTR)禁止将非法采伐的木材及来自此类木材的木制品投放欧盟市场。该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内生产及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的木材和木制品。法规要求首次将木制品投放欧盟市场的欧盟公司进行“尽职调查(DueDiligence)”,以降低木制品来自非法采伐的风险。
“尽职调查”是指该公司对其供应链相关信息的收集[1]、风险评估[2]和风险规避工作[3],须涵盖该木材或木制品从采伐林地到该机构的整个加工贸易链条。
2.是否存在第三方认证可以帮助企业自动免于检查?
欧盟木材法规规定,持有FLEGT和CITES许可证的产品将被自动认定为符合此法规的规定(因而这两种认证也被称为“绿色通道”),不需要额外提供尽职调查的文本。FLEGT证书将由与欧盟签订VPA关系协议的国家颁发给其国内的加工和贸易商。由于欧盟与相关国家的谈判进展缓慢、森林管治能力建设等原因,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产品获得FLEGT证书。中国也并未同欧盟签订该协议。CITES证书是应用于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的证书,由原产国和贸易国的国家机关颁发,并不适用于绝大多数的木制品贸易。因此并不存在第三方认证可以赋予企业免检资格。
3.FSC认证如何帮助企业应对欧盟木材法规?
FSC可以向企业提供风险规避的工具。当企业加工和贸易FSC认证产品时,FSC就已经提供了供应链可追溯性和木材来源合法性的保障。虽然这样的保障还未能满足符合欧盟木材法规的全部要求,但就目前可获得的解决方案而言,获得认证的产品已经比未经认证的产品具备较低的风险。关于FSC如何全面实现欧盟木材法规要求的情况请见后一个问题。
当企业需要对非认证材料进行风险评估时,持有FSC-CoC认证的运营商在其证书范围内通过《FSC受控木材鉴定程序》(FSC-STD-40-005)就能对此类原料进行风险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FSC并未规定FSC-CoC证书持有者只能生产FSC贴标产品,因此该证书本身并不能作为木材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只有按照认证程序,获得FSC标签或声明的产品,才具备低风险的特征。FSC也不能对那些非认证产品提供任何有关合法性的保障。
4.为了保证符合欧盟木材法规,FSC的时间表是什么?
a.在线声明平台(OCP)。目前认证证书的管理散布于各个认证机构,很难应欧盟的要求提供一整套供应链的追溯文件。FSC也未要求对木材的材种、原产地等信息进行声明。证书持有者需要使用手机或者电脑,将加工或贸易的木材信息提交给OCP数据库,欧盟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就可以对这些信息进行核查。FSC正在建设相关的信息体系和法律文件,以保障这些信息的机密性和可靠性。该体系将于2013年10月开始实施,预计在一年内将所有证书持有者的管理转移到该平台。认证机构和FSC中国代表办公室将向证书持有者提供相关的培训。
b.产销监管链标准(FSC-STD-40-004)正在修订中。新版的产销监管链标准预期于2013年年中公布。这次修订将逐步禁止“微量组分”这一未认证成分的使用,并规定证书持有者向OCP提交数据。
c.FSC已经在2013年2月建立了一个指导性的网站(https://ic.fsc.org/ensuring-compliance.493.htm)。该网站指导国家办公室及认证机构将“适用的法律”加入到该国的FSC标准中。
d.FSC正在修订受控木材标准(FSC-STD-40-005),更改相关的风险验证方案。预期在2013年年中完成。新版本还将说明FSC受控木材如何达到欧盟木材法规的要求。
5.现阶段围绕FSC认证产品如何应对欧盟木材法规?
如果您的企业销售的是自有林场产出的木材或木制品,那么您获得的FSC认证本身即可作为“尽职调查”的证明。您可能还需要向您的认证机构核对欧盟所要求的“适用的法律”是否与审核时参考的法律列表相一致。关于适用法律的说明请见《FSC认证产品和FSC受控木材的尽职调查体系》
如果您的公司在欧盟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并通过这些机构从中国向欧盟市场投放产品,那么这些机构将受欧盟木材法规的直接管辖。您需要核对欧盟木材法规的附录一,了解这些产品是否在法律要求的范围之内。对于范围之内的产品,公司需要追溯木材的原产国,了解材种名称。如有欧盟国家机关要求核查,公司即可出示认证、发票、木材原产国和材种名称资料作为“尽职调查”体系的证据,具体内容请见《FSC认证产品和FSC受控木材的尽职调查体系》。
如果您的公司加工和销售的木制品最终销往欧盟,您需要协助您的下游客户查找木材的原产国,并确定材种名称。
[1]该欧盟公司需提交产品目录、产品描述、木材原料的采伐国家、采伐是否遵循该国法律、该木材进入加工贸易链条后的流转信息。
[2]利用所收集的信息,该公司须对这些信息的可信度和此产品涉及非法采伐的风险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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