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一招商木业企业缘何遭遇“滑铁卢”\故宫中轴线文物一年之内变干净
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投资多年的范化军将这篇网文反反复复读了多次,“真想给作者点个赞,尤其是那句‘投资不过山海关’,我遭遇的种种不公恰恰为这篇文章作了注脚。不解决投资环境的问题,东北无从发展。”范化军向记者感慨道。
绥芬河市国锋木业有限公司厂房
590万变1000万支付令审查存疑
在2000年的哈尔滨经贸洽谈会上,范化军被绥芬河市政府招商引资进入该市投资。范化军先是投资建设了奥特莱斯商场、澳普尔酒店,后又投资了出租车公司和热力公司等众多项目。
2007年,范化军收购了经营不善的绥芬河市国锋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锋木业)。2008年8月4日,国锋木业因资金周转需要,与柳玉忠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00万元,利息为年息24%;同时,国锋木业将公司所有的一处大型厂房作为抵押。
次日,国锋木业先向柳玉忠出具了金额为1000万元的借条,收到借条后,柳玉忠先是通过银行汇款将590万元资金汇入国锋木业的账户。“此后,柳玉忠曾书面承诺,将剩余410万元借款一周内打入国锋木业账户,但一直并未到账。”范化军回忆称。
转眼到了2010年底,国锋木业突然收到来自牡丹江宁安市法院的执行通知,称将执行国锋木业的资产以偿还国锋木业拖欠柳玉忠本息共计1470万元的债务。
不明就里的范化军委托律师前往法院调卷才发现,原来,2010年7月19日,柳玉忠向绥芬河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国锋木业偿还1000万元本金及利息470万元,绥芬河法院在受理当日就完成了支付令的制作和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申请支付令必须写明所根据的事实依据,如此大额的借款,不仅要提供借款合同,还需要相应的打款凭证,法院也必须作出最基本的事实审查,但柳玉忠并未向法院提供任何1000万元借款的证据。”对此,有过多年民庭法官经历的国锋木业法务经理龚维维向记者表示。
根据国锋木业调取的法院卷宗,记者发现,柳玉忠只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三份证据。
龚维维向记者表示,更为夸张的是,在国锋木业多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均在借款合同上有明确标注的前提下,支付令竟被送达到了国锋木业一位已经辞职的临时工手里。
根据绥芬河法院的送达回证中显示,代收人签收处的签名系陈业生,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备注:代收人系受送人的副经理。
事发后,陈业生出具了一份签字并加盖手印的说明,该份说明如此写到:“我是国锋木业的普通工人,从未做过副经理,国锋木业拖欠我俩月工资,辞职七八天后,7月19日我来到国锋木业办公室要钱,但办公室并没有人,这时有两个人进门拿着一张纸让我签字,也没问我是干嘛的,签完后他们给了我一张支付令就走了,我不懂什么是支付令,装在口袋就走了,一直没给任何人。”
对此,国锋木业法务经理龚维维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令的送达必须送达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有权签收的部门,“这种草率的送达,导致国锋木业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异议,丧失了抗辩的权利”。
400万执行款汇入法官个人账户
由于国锋木业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异议,支付令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牡丹江中院裁定该案件由宁安市法院执行。
2011年4月27日,在宁安市法院执行局的协调下,国锋木业与柳玉忠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规定案件全部标的按1650万元,被执行人(国锋木业)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支付偿还,2011年5月7日前支付400万元,2011年6月30日前支付400万元;支付完成后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解除房屋抵押全部手续;法院在收到手续后才能向申请人(柳玉忠)支付,2011年7月31日前支付850万元。
此后,按照约定时间,国锋木业准备了800万元资金用于支付。“第一笔钱400万元汇入了柳玉忠的个人账户,第二笔资金按照执行法官王利的要求汇入了法官的个人账户,这400万元最终是否回到了法院的执行账户我们也不清楚。”对此,龚维维向记者反映。
根据国锋木业提供的汇款凭证显示,2011年6月29日,范化军向尾号为8615的银行卡汇入资金400万元,开户名:王利。
然而,尽管按照约定支付了800万元的款项,但柳玉忠并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向法院提交解除房屋抵押手续的申请,法院也并未对涉案房屋进行解封。“出于这个考虑,剩余的850万元,国锋木业决定停付。”龚维维表示。
蹊跷的公章和签字
在柳玉忠一案的执行过程中,牡丹江中院又将绥芬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联社)与国锋木业借款纠纷一案裁定给宁安市法院执行后,宁安市法院将两个案件进行了合并执行,将国锋木业名下的房产、土地进行了查封、拍卖。
2010年6月24日,绥芬河农联社向法院提起支付令申请,要求国锋木业偿还其拖欠的贷款1280万元及利息36万余元。当日,绥芬河法院下发支付令,判令国锋木业偿还申请人债务。
但据记者查询有关材料发现,2011年12月31日,农联社曾向安宁市法院递交了撤销执行的申请,要求终结执行。
对此,范化军介绍,国锋木业所欠贷款系其接手前发生,“在我收购了国锋木业后,和银行方面进行了协商,前期偿还了100万元,并随后办理了续贷手续,农联社遂向法院提起了终结执行的申请。”
记者发现,在该案件的执行卷宗卷首处也明确标注,执行结果:完毕;结案方式:终结。而宁安市法院恢复执行的依据在于:2012年5月31日,绥芬河农联社又向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的申请。
而国锋木业的法务经理龚维维对此提出了异议:“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终结意味着支付令失效,恢复执行需另案起诉。而且,2012年5月的恢复申请书涉嫌造假。”
她认为该份证据造假的依据在于,在这份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的申请书中,落款的签名系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并加盖了公章。
通过公开材料查询记者了解到,2014年7月,黑龙江省银监局才下发了同意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开业的批复。“也就是说,2014年农联社才改制成农商行,2012年5月,绥芬河农商行还未改制成立,何来公章和签字?”龚维维说。
评估拍卖被质疑
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开始,转眼间5年过去。2016年9月20日,宁安市法院下发了(2011)宁法执字第3-5号和(2011)宁法执字第2-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国锋木业部分房产及该建筑物占有土地使用权(5935.43平方米)交付给柳玉忠,将建筑面积2196平方米房产、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42167.60平方米)交付执行人绥芬河农商行。
该两纸裁定中写道,2013年7月本院委托牡丹江华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黑龙江时代国土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国锋木业的房屋建筑设备、土地进行评估,其中房屋设备评估价2300余万元,土地评估价格1049万元。此后,法院组织进行了三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最终,以1079万余元的价格将部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交付给柳玉忠,以1647万余元价格将设备、部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交付给绥芬河农商行。
至此,整个国锋木业的厂区资产被分割完毕。
事实上,2012年1月,为贷款需要,国锋木业曾聘请两家有资质的资产和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国锋木业的房产、地产、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彼时国锋木业的房产、地产估值1亿零600余万元,设备估值1400余万元。
而记者在采访绥芬河市房管局了解到,仅和国锋木业一墙之隔的一家木材厂,因政府拆迁需要,经评估赔偿1.2亿元,且该木材厂的占地只有30亩。
对此,范化军向记者表示,法院执行阶段对国锋木业资产的评估严重“缩水”,“无论是评估还是拍卖,均未经过摇号,都是由执行法院直接指定评估单位和拍卖公司,目的就是为了让国锋木业的资产以极低的价格过户给柳玉忠和银行。”
对于上述有关问题,记者先后赶往了绥芬河中院和宁安市法院采访。在经过一上午的等待后,绥芬河中院一位宣传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需要向领导汇报才能回复,她同时提出“法院对支付令的审查一般只审查借款手续,而不审查实体,但具体情况要和业务庭联系后方能回复”。
宁安市法院政工科一位负责人在接待了记者,详细记录了记者要了解的问题后说,待了解完情况再和记者电话沟通。但截至发稿之日,两家法院均未回复。
记者在绥芬河当地采访期间还了解到,因土地厂房尚未过户,国锋木业的承租人(国锋木业曾将经营权承租给他人)以法律关系未变更为由拒不搬迁,中午刚刚接受记者采访,下午便被法院拘留。
事情如何变化,本报将继续关注(王磊磊)。
昨日是故宫实行周一闭馆政策后的第三个闭馆日,故宫太和殿内,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对“龙椅”等文物进行精心打扫。故宫文保科技部主任史宁昌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预计一年内,故宫中轴线上的文物除尘工作将陆续完工。
20日上午,在故宫太和殿内,10多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正紧张地忙碌着。据史宁昌介绍,现在,工作人员依然在进行文物的除尘工作,包括8个紫檀雕龙大柜、“金銮宝座”以及珐琅仙鹤、香炉等器具。而在太和殿外的广场上,3名工作人员正手拿小铲子,仔细地将附着在地面上的污物铲走。史宁昌说,文物除尘看似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但实际工作量相当大,“光太和殿一个建筑也得花费近20个工作日”。他表示,目前工作计划一年内完成中轴线上的大殿的文物除尘养护。
成都商报记者曾灵
《大地》,在压扁、浓缩的夸张手法下,弥勒佛与大地连为一脉,大胆的构图布局,却又合情合理。
文/汤石香图片提供/卢思立艺术馆
人物名片
卢思立,生于1943年,福建泉州人。1997年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我国当代著名木雕艺术家,“中国五大木雕之一”泉州木雕代表性传承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木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研究会理事,泉州市工艺美术公司研究所所长。
作为“中国五大木雕之一”泉州木雕代表性传承人,在泉州工艺美术担任了大半辈子创作组组长的卢思立见证了泉州木雕在近代的辉煌时期。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之间,泉州工艺美术厂所在的花巷,聚集了一批星光熠熠的大师,在诸多工艺美术老艺人、名艺人的映衬下,学徒络绎不绝,作品走俏东南亚等华人地区。彼时年幼的卢思立因为展露的雕刻才华而加入了这场盛世,并在盛世中脱颖而出,在盛世后声名屹立不倒,远扬中外。
《悟》利用了木头原来的纹理以及天然的形体特征,采用高浮雕和圆雕的运刀手法,在创作上突破传统,标新立意,所蕴藏着的含蓄之美,无限遐想。《钟馗》让卢思立在1979年一鸣惊人。其形象长鬓高扬,衣袂飘拂,蝙蝠落帽时的动势和以足稳立、叉袖拱肩,剑未出鞘又形成动静对比。少年成名
卢思立还记得,小学时期自己送往东德、日本参展的是泥塑狮子和竹刻,那几年交流活动的声势都十分浩大,主办方送来的气球十分漂亮。
仅靠小学时的劳作课就显露如此才华的卢思立,不出意外地保送至泉州工艺美术学校学习雕刻。19世纪50年代的泉州工艺美术学校是“同等教育学校”,形式是半工半读:一天学习,一天在厂里做工。第一年算是做工抵学费,到了第二年才开始按等级领工资。“一等每月8块,二等8块,三等7块。我领的就是第一等的。”卢思立说起当年,语气颇有几分自豪。
两年后即1960年,卢思立从泉州工艺美术学校毕业,因为对木雕比较感兴趣,就到了市工艺厂木雕车间工作。三年后出师,已能独当一面。
在文革时期撑起了整个厂的年轻人
1965年对于卢思立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那年3月,卢思立开始带第一批木雕专业的学生。7月,经厂里推荐选派,赴福建省工艺美术研究所雕塑进修班学习。当时恰逢中央美院的周荷生、孙家钵两位老师主讲素描技巧、雕塑原理、美学理论等。“在1956年,我们虽然只学习了五个月,但是大家都感觉在专业上变了一个样。在厂里是根本学不到这些知识的,老师傅毕竟只是传统的东西多,他们对人体结构、肌肉变化、人体比例等基本没有概念。而在木雕创作的过程中,很需要这方面的理论基础,没有理论基础,我们很难从专业上去创新。”
年底,回到原厂。时年22岁的卢思立被任命为创作组组长,负责全厂的木雕产品设计。
1966年,文革开始,所有传统题材的雕刻被禁,厂里停工。担着全场设计任务同时在这个时候等同是担着全厂所有人生计的卢思立,大胆转向,开始设计现代人物。第一个作品就是《我是一个兵》,以当时备战、备荒,全民皆兵为主创思路。
而后,《白求恩》《警惕》等符合当时主旋律的现代人物一个个被设计出来。在整个文革时期,卢思立创作的这些现代人物木雕维持了整个厂的生产。于他个人而言,文革时期的卢思立因为转型成功被频繁召唤于创作各个伟人的雕像,如《收租院》的复制、毛泽东伟人大型塑像的创作、以及在泉州市政府主办的《英雄人物纪念馆》大型人物雕塑创作活动中,负责十几件雕塑的创作。更在1973年,其创作的《工人上大学》《舞狮》作品被外贸部选送参加在美国举办的工艺美术展览,作品同时被收购。
“自然型木雕”之父
在《我是一个兵》之后的12年里,卢思立虽看上去得心应手,备受瞩目,但思想的禁锢其实限制了木雕上新的可能和探索。
直到1979年,文革结束两年后,参展全国工艺美术展的《钟馗》宣誓了他在木雕上的全新探索。这个突破创作禁锢和不再拘泥于固有木雕样式的作品在当时引起了轰动。《美术》《人民画报》《人民中国》等报刊杂志都进行了连篇的报道。而《钟馗》显示的以最大程度保持木头自然形态而进行创作的雕刻手法,被卢思立称为“自然型木雕”。
探索继续,在《钟馗》之后,卢思立开始创作《悟》。1984年,这个花了卢思立5年时间创作的《悟》,成为第四届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评选会里唯一一件获得金奖的作品。
当时的评选颇有争议,因为《悟》并不是具象雕刻作品,而是带有抽象的意味。太新的创意,很难在短时间内被发现、理解。最终,在北京象牙雕厂工作多年、资历威望都很高的杨士惠先生说了他的看法:“你们对《悟》还有点看不清楚,但我认为好就好在你们看不清楚。看不出来,这就是一个思维空间,引人向深层次思索。《悟》在传统基础上有新的立意,它在高浮雕和圆雕的结合上,在运到跟材料的处理上都有新的突破。”有了这句话,一等奖才最终落于卢思立之手。
41岁的卢思立在《钟馗》《悟》之后逐渐扬名于国内,在之后的二十年里,在继续担任厂里创作组长之余,应邀创作了天妃宫设计大型《妈组》雕像、承天寺十八罗汉的设计等大小寺庙佛像的创作;更在1991年,赴马来西亚的吉隆坡举办《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卢思立木雕展》,其艺术作品轰动了马来西亚的华人社区。
1997年,卢思立被中国轻工部评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当时的评奖都是私底下评的,我们完全不知道,奖章就下来了。忘了是评省级还是国家级的时候,当时奖励了80块钱。我就拿这钱买了瓶茅台和老师们一起喝,每人一勺。”说着,嘴巴里好像还能回忆出当年那勺茅台的味道。
跨界,依旧是成绩斐然
除木雕之外,卢思立的几次跨界都让人颇为称道。
1986年,卢思立开始研究全国首创的彩木雕工艺品,并于同年12月研制成功。解决了木雕上色的鲜亮、牢固等问题,而这个成功惠及仿真陶瓷工艺、仿真树脂工艺的发展。为了表彰卢思立的成就,1992年10月1日,国务院授予卢思立“为发展工程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荣誉,并享受政府的特殊津贴。
另外几次跨界则是跨到城市雕塑上,1997年设计的《97香港回归纪念雕塑》,1998年设计的泉州城市巨型标志性城塑《鲤鱼化龙》,2006年设计的《世纪和平纪念碑》,和去年为武夷山设计的《万里茶道》都各自屹立着。
今年,卢思立则在为武夷山设计朱熹的雕像,目前还未定稿。
时间对于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太少了
一身荣誉退休之后的卢思立,在泉州工艺美术厂特地给他留下的位于花巷的工作室里继续创作。虽在2010年建立了自己的艺术馆,但他还是更习惯呆在工作室里。
时年72岁的卢思立,手握刻刀已60年。而到了他这个年岁还拿着刻刀的,已经找不出几个了。
除了篮球这唯一的娱乐,卢老其余的时间都用于创作。“木雕是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有一两天没做木雕就觉得很浪费时间。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年龄,七十多岁,眼睛和体力都不行了。时间对于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太少了。”
仅有几次难得出去的机会,也都是和雕刻挂钩。去年欧洲的五国游看了那几个国家的各大艺术馆、博物馆。还有前些年到俄罗斯,也都是去看雕塑。“出去看下才有对比。他们的人体结构是绝对标准的,写实非常到位,这是我们中国不能比的。当然反过来看我们中国,又是另外一种风格的。我们有历史文化宗教,他们有写实。”
这些年到处的考察观看,也给了卢思立很多灵感。这几年一直在做的生肖系列中的《马》,就是欧洲行后激发的灵感,野性十足,肌肉的纹理有欧洲的味道。《耶路撒冷所见》则是当初到耶路撒冷后创作的。“当时就是这么一个印象,满街都是上了一定年龄的老人,每人手里都拿了一个烟斗。”
除了仅有的几次考察外,卢思立的生活在艺术馆、工作室、家里三点一线。作息也十分规律。十点晨起,两点到三点半午睡,晚饭后打篮球,而后在工作室里雕刻到十一二点。有着那一代人特有的节俭和朴实。在他各大获奖照片中都可以看到经典的夏季装扮:Polo衫、九分裤和凉鞋。最常使用的出行工具是老人免费的公交车和他那辆永久牌自行车。
传承,要顺其自然
除专注雕刻外,传承是卢思立一直关注的,但并不勉强后人跟随脚步。“对家人朋友都是顺其自然的态度,勉强是走不远的。小儿子现在也是在做这个,他自己想做,是好的。想我教,就来找我,只是他怕我批评。孩子都有自己的想法,随他。”
徒弟从1965年到现在,带了无数批,成材的也不少。现今还在带的是在艺术馆旁的作坊里学习的11个徒弟。“带完这批,就不再收了。现在的人,学了一些就会骄傲,真正沉下心的学习的太少了。还是多些时间专注创作吧。”
来源:《古典工艺家具》杂志
在绥芬河铁路口岸,有个词叫“换装”,就是将木材、煤炭、化肥、铁矿砂等进口货物,从俄罗斯的货运列车上卸下来,再“换装”到中国的货运列车或者货运汽车上。日前,记者现场见证了进口货物“换装”的辛苦。
3月5日,19个车皮的俄罗斯原木列车早上6点多到达铁路口岸换装场,工人们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始换装作业。
据现场负责人介绍,换装原木一般是五六个人一组,其中1名吊车司机,2名在俄罗斯列车上的司索工也就是挂车工,还有2人在中国列车充当摆车工。从事换装20多年的董京天,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组长,他负责通过对讲机等协调每一个工种的“配合”。从木材的长短、大小,到每次起吊的数量多少,事无巨细,他都要协调得明明白白。
换装作业开始后,2名司索工,也就是挂钩工人,爬上满载原木的俄方列车,站在两节车厢间的安全平台上,将原木挂牢锁住后,看车员用对讲机提示吊车司机启动。随着吊车司机每一次按要求操控机器,一批批原木,便转移到了中国货物列车的车皮内。
中国货物列车内的工人负责指挥和抽索。换装工人说,一般情况下,原木都是先摆放车厢两边,再摆中间。如果遇到木材长短不合适,需要先落地,经过初步处理后,再次装入中国的货物列车。而这一切的完成,都需要各工种的密切配合和长时间磨合。
现场负责人介绍说,去年末,为了更好地服务货主,增加货源,换装场的原木换装,由原来俄罗斯列车与中国列车的“一对一”换装,改为“一对二”换装,即一个俄罗斯车皮的货物,换装到两个中国车皮上。这样就省去了支柱、U钉、捆绑线等费用,每个车皮为企业节省费用千余元。
龙门吊工长王德俊戴着皮帽子和脖套,穿着厚重,面前两部对讲机中频繁传递出各种消息:“4号门吊作业车辆的车门坏了,需要焊接,快帮忙找人来修一下。”对讲机里传来工人的声音,王德俊的手红肿着,拿起一个对讲机,马上布置和协调。他主要负责六台龙门吊的指挥及现场的安全和工作协调。他要等到每一个车皮都换装完了,才能结束一天的工作。
对于换装工人来说,“一天”的工作时间是很模糊的,只要有货就得工作,无论白天和黑夜。工人们的工作时间,是由“任务”的多少决定的。每年的10月份到次年4月份左右,是换装的旺季。换装一车原木(大约60立方米),大约需要2到3个小时。如果遇到冬天清铲铁矿砂,工人们有时候在外面一忙就是五六个小时。
记者获悉,绥芬河装卸作业所机械化换装场1月份总作业量为5995节车皮,其中,铁矿砂3027节车皮,原木627节车皮,煤炭807节车皮,其它千余节车皮,日均换装200多节车皮。
(来源:黑龙江日报)
正义网宜宾11月28日电(通讯员龙章剑)两男子为了寻找价值昂贵的乌木发财,竟然借围塘养鱼之名,疯狂挖掘,使耕地种植条件受到严重毁坏。近日,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卢某某。
2013年3月,四川省长宁县某工艺品公司负责人陈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四川省马边县做乌木生意的卢某某,两人对乌木生意相谈甚欢、一拍即合,后陈某邀请卢某某至长宁县合伙寻找乌木。2013年11月,卢某某经考察认为桃坪乡联盟村四组魏某友、魏某才所承包的一处耕地地下可能有乌木,于是卢某某、陈某与魏某友、魏某才商议,以一年4000元的租金租用该处耕地挖塘养鱼,并于2013年12月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2013年12月下旬,陈某、卢某某组织人员用挖掘机对该处耕地进行挖掘作业,挖出了一个深达6-7米的大水塘,挖出了10多块乌木,重2吨多,后陈某、卢某某私自将这些乌木运走。今年4月初,陈某、卢某某不顾当地群众的举报,再次擅自组织人员、挖掘机在该处耕地挖掘乌木,长宁县国土资源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查扣了现场作业的两台挖掘机。两次挖掘致使该处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经宜宾市四通测绘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宗耕地实际面积进行勘测,毁坏面积为5437.9平方米,约合8.1568亩,经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宗耕地进行鉴定,结论为长宁县桃坪乡联盟村四组(小地名水流汇)5437.9平方米(约合8.156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已达到严重毁坏程度。
目前,长宁县检察院已经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卢某某。陈某、卢某某的发财美梦破灭,等待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