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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营销渠道管理的“五大罪证”\2020年贵港人造板产量突破千万关口

时间:2020-10-22     人气:1000     来源:     作者:
概述:一款家具从成品出厂一直到顾客的家里,正是通过一环又一环的营销渠道,把商品最终传递给了用户,进而完成整个流转。所以,产品营销渠道的管理,自然而然就成为众多家具企业最为关心的课题。健康、通畅、高效的营销渠道将为产品推向市场、以及销售表现带来举足......

一款家具从成品出厂一直到顾客的家里,正是通过一环又一环的营销渠道,把商品最终传递给了用户,进而完成整个流转。所以,产品营销渠道的管理,自然而然就成为众多家具企业最为关心的课题。健康、通畅、高效的营销渠道将为产品推向市场、以及销售表现带来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业界流传这样一句话“得渠道者得天下”,由此可见一斑。本文以A公司为例,来谈谈家具企业营销渠道管理的“五大罪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给业内带来启示。

附:A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家具生产厂家,近些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曾几度濒临失败的边缘。该公司希望通过优化营销渠道,为企业的发展寻求一个突破口。

A公司营销渠道管理的罪证问题

罪证1:营销渠道冲突

根据A公司的内部统计数据,在2016年1~11月份由于各销售渠道间的冲突,如产品跨区销售、价格恶性竞争等,造成了2000万的销售额流失和300万元的利润损失。在整个营销渠道体系运行中,各渠道间的冲突时常发生。各成员间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在销售资源的分配上形成了不平衡。而这些资源的偏向,必定会在一个区域内,形成某个营销渠道成员对另一个成员的优势,这些优势可表现为销售产品的价格优势、促销政策的优势等。同时在对渠道成员的考核上,A公司更重视对销售目标的实现,这样就无法避免,部分营销渠道成员利用其所具有的相对优势,去占有原应属于其它营销渠道成员的销售业绩,来实现其完成销售任务的目的。

例如,2016年沈阳经营部由于其销售规模和地域特质,成为A公司的重点关注地区,在一款重要产品上取得公司在进价基础上10%的促销让利支持,但仅限沈阳地区的零售系统销售,而沈阳经营部当月销售情况相对不乐观,仍有一部分的销售任务未能落实,而沈阳当地的零售商前期已经进了很多该产品,即便现在让利其进货数量也不足以保证销售的完成。为了能确保销售的实现,沈阳经营部扣除产品运费后,将此产品让利8%,销售给天津的一家批发商,而此家批发商原先是从天津当地的一家二级经销商处进货。造成了天津这家二级经销商出货数量的明显减少,沈阳经营部利用其在单品价格上的优势进行了跨区域的销售并从中取得了相关利益,导致其它渠道成员利益受损,引发了营销渠道的冲突。

罪证2:激励机制的缺乏、销售驱动不足

A公司营销渠道二级批发商的进货价格,都在产品批发价的87%~88%的区间内。也就是意味着其产品的进销毛利仅在13%左右,其中还需要承担产品物流费用、销售成本、促销活动、公司运营成本、人员成本、税收以及资金成本等。真正依靠产品进销差价赚取的利润是十分有限的,甚至存在亏损的风险。营销渠道成员销售利润过低,势必将导致营销渠道成员的销售积极性的下降,这不仅表现在销售业绩上,同时对产品零售终端表现、促销活动的执行、公司政策的落实上都会有所影响。同样的新产品上市销售,公司自己的销售团队的执行力要明显高于经销的效率,其中有大部分的因素就是在于对经销商的推动。在企业营销渠道设立的大目标中,A公司更多地考虑了自身利润的保证,对渠道其他成员的利益没有更多的考虑,势必将引起整条营销渠道效率的下降。

对于中间商而言必须通过实现销售来赚取其间的利润,从而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过低的销售利润必然会导致其在销售过程积极性的缺乏,当中间商在不断提高市场销售规模后,仍仅从中获得极小部分的利润,那么A公司的产品对其的重要性也随之降低。与此同时,在公司市场策略的执行、产品在零售商处的表现也无法得到保证,最终的结果就是产品在该地区中市场份额的不断萎缩以及消费者的认知降低,导致产品退出市场。正如A公司南京地区没有设立销售经营部,其区域内的零售系统由当地的一家批发商负责经营,在公司统计的相关销售统计中,发现此区域的零售系统始终是在全国市场的后几位。为解决销售困境,公司相关人员到达实地进行考察,发现南京地区的零售系统,无论在产品铺货数量、陈列点位、促销活动方面均没有能完全的按公司所给的要求执行。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批发商的产品销售利润根本无法承担来自零售系统所产生的销售成本,导致批发商在当地的零售渠道中,销售规模做的越大,就会产生更多的财务亏损。对于产品在零售店面的表现及促销活动没有更多的能力加以执行和维护。当年A公司产品在南京地区零售整体销售额下降了30%。

罪证3:信息沟通不畅和信息反馈不及时

在A公司营销渠道体系中,另一重要的问题表现在各渠道成员间信息沟通的不通畅,市场信息反馈的不及时。由于A公司营销结构中不够扁平化,总经销商、一级、二级经销商其中还包括企业内和企业外的营销成员,过多的营销环节和成员在市场信息传递和反馈中就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发生。

例如A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推出新产品,当时就媒体投放的计划提前三个月与各营销渠道成员进行了公布和沟通,然而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其媒体投放的时间延后了半个月开始,自营渠道成员按时得到了相关的调整信息,而批发商渠道成员未能得到媒体投放变动的更新消息,信息沟通的不顺畅引起了渠道成员信息取得的不对称,导致终端的活动与媒体投放的脱节。可想而知,缺乏媒体投放的配合新产品的活动在零售终端遇冷,直接造成了批发商在其覆盖的零售渠道中资源投放的浪费和经济的损失。

罪证4:渠道监督机制的缺失

目前A公司在整个的营销渠道体系中对各渠道成员行为监督力的不足。在这些渠道成员投机行为发生的前期都会相应的征兆的出现,而对其中的要素进行监督,那样就能及时的阻止冲突的产生。

例如渠道成员的跨区域销售,可以通过其历年销售数据的对比来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在跨区域销售前期,渠道成员会为此准备产品,那样在一段时期内某个或几个产品的进货数量要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有的甚至达到数倍之多,如果有完善的各成员进货数量的对比预警系统,那么就能在渠道成员行为的初期就加以发现,并避免营销渠道冲突的产生。

市场行为的监督,更多的侧重于营销渠道成员市场行为的落实和规范,包括促销活动的执行,市场价格的维护、赠品的使用等。A公司对每个产品每年都有一个最低的限制价格,任何的零售商都不能低于此价格进行销售,否则将受到处罚。而往往在市场上会出现某个由公司重点客户负责的零售渠道所售的产品价格低于了公司所定的最低限制价格。在这其中企业既在扮演规则的制定者,又在扮演规则的破坏者的情况。对此类零售渠道监控机制的匾乏是一个主要的因素。产品在提供较大幅度的单品让利时,除非是所有营销成员均能享受的普遍让利,不然首先就应当考虑让利后的价格对营销渠道其他成员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此类产品让利中建议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对有可能形成渠道冲突的资源投放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可能出现的问题。

罪证5:网络销售定位不清、结构不合理

A公司作为老牌家具企业,在电商发展前期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而更多的依赖于传统销售渠道,在线下零售店内销售,优势产品的受众面小,品牌推广树立受到限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商销售平台的优势愈来愈明显,丰富的产品挑选、便捷的支付功能、送货上门等特点吸引了大量的80、90后的消费者,在短短的几年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数以百计、千计的原本并不知名的产品借助电商平台走向了全国各地,瞬间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知名产品并取得了丰厚的市场回报。

当A公司开始意识到电商发展的趋势后,也看到自身在此营销渠道起步晚、专业经营欠缺的实际情况,为了在短时间内缩小差距,A公司采取了大量投入销售资源的方式促使其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了一定的效果,A公司网络销售公司的销售业绩每年大幅度的提高。但不得不指出的是,这些业绩中的大部分都是从线下传统渠道中分流而来。网络销售渠道和传统渠道原则上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在地域上网络销售填补传统渠道的空白区。而在网络销售和传统销售相重叠的区域就必须要考虑两者的均衡性。在产品销售价格、资源的投放上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而不是粗放式野蛮的吹大销售规模,导致部分地区的线下销售有明显萎缩,这是不可取的。

赎罪策略(优化建议)

1.平衡各营销渠道成员的资源分配。在共同目标的大前提下,原则上每个营销渠道成员都按自己的在渠道中所扮演的角色分配到应有的销售资源。处于同一渠道层面的营销渠道的销售资源基本相等。当然,实际的操作中,每个渠道有质量上的差异,对于质量好的营销渠道允许可有一定的资源侧重,但也必须同时考虑对其它营销成员所产生的影响。在A公司的营销体系中,在销售资源的分配上尽可能的缩小自营渠道和批发商渠道间贸易条件的不平等,从根本上维护全体营销渠道成员平等销售的权利,不仅能保证营销渠道的合理全面发展,并且能减小营销渠道冲突的发生。

2.营销渠道成员合理利润的保证。营销渠道本质上是依靠利益来维系营销渠道成员,并形成一个利益的网络。在网络中的任何成员,一旦在其中无法获得相关收益,那么营销渠道所建立的网络就会变得脆弱,甚至有被摧毁的可能。A公司在中间商产品销售的利润率上有一定上升的空间,可通过直接降低给中间商产品供货价或通过提高销售年度返利的方式加以调整,从而扩大中间销售的合理利益,在相关利益的驱动下激发其对产品销售的主观积极性。

3.信息平台的搭建。信息沟通的顺畅有利于营销渠道成员间行为的规范和有效,避免因信息传达的不流畅和信息偏差,而引起的渠道成员内部无谓的消耗和冲突。A公司应聘请专业公司设立相关的信息系统平台,负责公司信息在各成员间的准确传达和市场情况的客观反馈,同时能促进营销渠道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全面地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对营销渠道的发展和调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且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

4.监督和奖惩体制的加强。A公司应对渠道成员在产品销售利润上进行要求,防止通过恶性的扩大销售规模来取得公司返还利润的行为,对于低于公司市场指导价或零利润销售的产品进行特别的关注和监督。在源头上控制销售资源的违规使用,使渠道成员的违规行为,失去其资源的来源,从而控制其市场行为。可归结为:监督销售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维护产品销售指导价,严格控制超低价产品销售。在对违反公司规定,挺而走险的客户,制定严格的惩罚体制,一旦被发现其违规行为,将付出比其得到更大代价,进而加强对渠道成员行为的规范和市场的良性发展。

5.主动加强对批发商进行服务式管理。批发商在营销渠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其中不可获取的组成部分,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具企业为了优化营销渠道效率,最大限度的调动起批发商的积极性,来实现销售规模的扩大,不断的加强对批发商的管理和提供相关的服务,让批发商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销售中。

A公司销售体系实际运作中,对批发商的重视程度和其地位往往不相匹配。通常一个业务人员可能要负责几个乃至十几个不同规模的批发商客户,这个势必影响到对批发商的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对批发商服务意识的加强,将是A公司营销渠道优化的提升点,建议在每个相关批发商处配备公司代表用来协助其销售,有利于明确其责权的划分,规范渠道秩序,避免因销售区域的模糊界定而造成的营销渠道冲突。与此同时,公司人员负责订单的处理、培训批发商相关业务人员、落实公司销售策略等,将大大提高经销商工作效率。在制造商和批发商之间形成高速信息平台,从而能加强信息共享,并且将企业的管理方式有效地植入批发商的日常销售工作总,必定提高其公司整体的管理能力。针对批发商所关心的退货及市场支持费用环节,主动地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从各个方面消除批发商可能产生的顾虑。对销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并现场配合批发商制定解决问题的计划,保证其营销渠道的高效运行。

6.完善价格体系。建议A公司减少不同销售区域间水平渠道间的价格差,通过合理利润的获得而调动渠道各层次成员的销售积极性。并且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做出相应对价格体系的动态调整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控制各项返利幅度,避免过度的销售返利,而造成渠道成员为追求利润而不惜破坏价格体系,挤占其他销售市场而带来的营销渠道冲突。促销管理的加强,保证促销费用使用在零售领域,让利于最终的购买者,而不是利用促销费用压低产品的价格,牺牲整个营销渠道的价格体系而获得销售的短期增长。

7.电子商务渠道的优化。传统营销模式在A公司经营了几十年,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企业产品在早期就进入了深度分销阶段,并有效的覆盖了国内的一、二线城市,针对这样的情况,网络销售更大作用体现在对市场空白的有效补充,并配合传统渠道对产品进行市场的推广,不易投入过多的资源在产品的销售领域,尤其补贴在产品的价格上。对此,建议A公司需进行几方面的调整:

1)制定网络销售和传统销售的价格体系,促使产品在线上和线下渠道基本保持一致。最大的价格差保持在1~2%。

2)调整网络销售和传统销售渠道的品类结构,采取差异化的销售方式。通过产品规格、包装上的差异加以区分,则两种营销渠道的产品对消费者而言就不具有直接的比较性,降低渠道冲突的产生。

3)销售资源的使用上,网络销售渠道更多的投入到网页的美化、会员的建立、产品形象的推广等方面,而避免单纯地使用在产品价格上的让利。

总之,作为家具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营销渠道的管理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冲突、问题是销售过程中的常态。唯有适合企业发展需求的营销渠道,并不断随之调整,才能提供更高效率和更好效果,最终使企业获得巨大收益。



2018年,贵港市人造板产量突破千万关口,达到1058.43万立方米,相当于全区人造板产量的1/4;木业加工业实现产值278.6亿元,创造税收8.12亿元。全市3000多家林产加工企业吸纳近15万人就业,形成以木材原料、单板、人造板、家具制造等为一体的木材加工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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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周五上午,第32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第22届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AIFME)(以下简称“材料展”)和顺德·龙江首届家居设计展等三展首次同步启动,全方位展示龙江家具全产业链的发展。

    在龙江“三展”的开幕式上,由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江分局联同相关部门、协会、企业共同制定的顺德区家具联盟标准正式升级为佛山市家具联盟标准,并进行首次发布。升级后的联盟标准为破解当前家具产业集群发展瓶颈提供了保障,推动企业的抱团发展。

    本次发布的家具联盟标准包括《实木类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软体家具·弹簧床垫》、《软体家具·真皮沙发》、《软体家具·布艺沙发》等四项内容,其新制定的标准都是建立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定制家具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明确了原材料的使用,取消了规格尺寸及一些不适用条款,细化了部分理化指标及力学性能要求,增加了家具结构安全性要求,明确并具体规定了产品的用料要求,督促企业在生产中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原料和工艺等。

    据初步估计,联盟标准实施后,龙江家具厂商总产值近300亿元的实木类家具、软体家具及其原辅材料等领域将直接受益。

    据悉,本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3D打印家具、家具工业4.0机械设备等高新技术的展出,吸引了不少客商的眼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8年定制巨头的发展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在未来5年的竞争中又将会如何分化,用什么战略才能在未来的巨头竞争中具有领先优势?
    这些问题,我想在一个更大范畴内,或者在一个更大的框架下来思考,来定义,那么剩下的便是小框架内的问题,容易理解,大框架内都是小问题。
    这个大框架的问题,我认为是如何理解未来定制的发展方向,或者具体点说,定制是产品化方向进化,还是渠道化方向进化,还是向整装方式进化?对定制三种进化方向的思考,将会在未来数年,决定定制企业的目标、战略和战术,甚至生死。
    定制企业往这三种方向发展,都是合理的选择。产品化方向进化容易理解,这是很多企业正在做的事情,不管是极致单品化方向发展,还是很多企业实施的大家居战略,我认为都是在产品逻辑上演进。
    定制整装化,这是定制企业往前演进的结果,也是部分大定制企业的梦想,但这个进化方式,看起来很美好,看起来顺利成章,但应该是难度最高的进化方式。
    从渠道化演进来看定制品类家居,为什么会有渠道化方向演进可能,演进方向又如何,最成功渠道化演进者会成成为什么样的企业?
    本篇关于定制家居的发展,提出了很多问题,我不想就所有的问题来分析,但问题,才是决定答案的关键,如果你能对相关问题进行符合逻辑的系统分析,而不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那么,对企业的成长都十分有利,目标清楚,答案才会有。
    定制渠道化进化的基本逻辑
    我仅就一个问题来分析,那就是定制渠道化发展倾向,为什么定制企业会有渠道化方向发展的冲动,这个问题基于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用户的需求。如果没有用户对空间系统化解决方案的需求,定制家居渠道化便无从谈起。据统计,整个家居产业近几年的平均增长率不到10%,而整个定制家居品类行业平均增长率在30%以上,这说明,定制家居企业的发展,部分是增量市场的增长,但更多的已经进入到存量市场的增长,而这个存量市场是需要重新定义的存量市场,是原来属于所谓成品家具的市场,被定制行业重新定义为全屋定制市场后的增长,其结果是整体市场增长率并不高,但全屋定制增长率任然非常可观。
    第二个是定制的入口属性所决定。由于定制是介于硬装和软装之间的过度状态,天然对后端众多软装产品具有引流功能,对于那些有实力转化这些流量的企业,增加品类扩大单个用户的价值,就是最自然的选择。但这个转化能力,并不是所有的定制企业都具备。同样定制企业,规模不同,基因不同,能力也不同,互联网属性更强的定制企业,在这个方面具备更大的优势。
    第三是竞争使然。由于定制企业野蛮生长,互不越界的时代已经过去,定制企业的层次已经变得分明,巨头,第二阵营,第三阵营,其他阵营等。巨头之后的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以单品发展的居多,在新的竞争形势下,发展变得困难。巨头,或者部分第二阵营定制企业,为了应对更激烈的竞争,争相希望获得规模优势,不断扩充品类,多数企业扩充品类变成品类叠加,并没有形成聚合效应,各品类之间的化学反应较差,导致各品类单独发展,单独招商,单独营运,渠道扩充慢,现有渠道也多数不兼容,这是绝大部分定制企业品类扩充的结果,扩张品类虽然销量增加,但很多新增品类很长时间都是亏损状态。对于巨头上市企业,出于业绩需要,扩张品类增加销量也是逼不得已。如果巨头企业中有的扩张品类,有的不扩张,最后的差距将会产生原子弹爆炸的临界效应,规模不断扩大所带来的能量累积将会使企业竞争优势发生质变。这就是今天巨头竞争,不断扩张渠道,扩大店面,扩大营销,目的都是希望快速扩大规模,由于巨头的快速扩张,巨头之后很多定制企业都压力山大。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中国式宜家的可能属性
    巨头品类扩张的结果,其中演进路径之一,就是变成渠道品牌,是带有生产系统的零售企业,形成重服务的“中国式宜家”。在这一点上,尚品宅配的举措,更适应这种模型的进化,不管是广州的东宝店,还是上海开设的超集店,都有这种进化的雏形。如果尚品真正进化成这种形态前途更加不可限量。
    还有比如定制企业,上市公司德尔地板全资企业百得胜,也在尝试类似渠道化的进化,提出小家居模式,开创了“轻资产运营,低成本扩张”的小家居模式。
    据百得胜执行总裁张健介绍,百得胜的小家居模式是基于阿里参谋长曾鸣教授提出的S2b平台逻辑,通过产业协同的方式进行扩张。除百得胜的定制衣柜外,目前整合的丹得橱柜、韩居丽格木门、雅露斯定制软体家具、荣字兴门窗、橙舍的画、柏尔地板等十大品类全部采取双方联合控股的方式,统一以百得胜品牌进入市场,以有限的资本投入,完成多品类整合,从单品定制走向全屋定制、产品售卖走向空间售卖。百得胜的进化应该说刚刚开始,但都反应了部分定制企业走向渠道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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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前十个月,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利润总额402.7亿元,同比增长10.9%;累计完成产量64032.99万件,同比增长1.75%。在产量增速较低的情况下,利润保持了较高的增速。尽管如此,家具行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家具行业该如何转型?在近日举行的河北省家具协会年会上,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

    家具行业进入新常态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家具行业的发展呈现哪些特点?

    朱长岭:2016年前十个月,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742.31亿元,同比增长8%,高于轻工行业6.6%的增速,家具行业整体发展保持稳定。在谨慎乐观的同时,要注意到,家具行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2016年,家具行业经历了重大考验,比如出口下降,国内销售增长缓慢,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税制改革继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总的来说,其发展呈现出五个特点。

    一是行业由高速发展向中高速发展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继续进行。目前,家具行业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获取新的发展动力。家具企业的发展策略也需要调整。一些企业的转型升级初见成效,但是也有些企业被淘汰掉。

    二是家具行业整体水平提高,但发展不平衡。我国规模以上家具企业的数量增多。一些大型定制家具生产企业的年产值已经超过10亿元大关,甚至达到数十亿元,引入了大规模定制化生产设备,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生产制造。但很多小微企业缺乏核心技术,没有实现品牌化管理,集中度低,抗风险能力较差,劳动生产率不高,盈利能力不强。

    三是家具行业出口额下降,但国际贸易份额没有下降。2016年前十个月,家具行业累计完成出口额396.77亿美元,同比下降9.96%。和我国进出口贸易基本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口额下降的同时,出口量却在增长,这说明单件家具产品出口价格有所降低。家具出口贸易国际份额没有降低。

    四是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成为家具行业发展新动力。一些大型企业及大型卖场开始采用电商的模式进行销售,部分卖场和企业开始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络销售模式。一些专门从事家具电子商务销售的公司快速发展,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互联网、大数据未来将改变家具行业的经营模式。

    五是家具行业展览成规模。我国已经成为家具展览大国,全年家具展览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由于中国国际家具展坚持出口导向,使我国家具出口贸易额占世界家具出口贸易额的38%以上。

    要在五个方面寻求突破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家具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路径是什么?

    朱长岭: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家具行业必须要在产品结构、加工制造、创新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通过持续的改革与创新来适应新的发展阶段。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品牌建设和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集中度;加强产业集群建设;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品牌建设与创新是永恒的话题。目前,我国已产生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家具企业,有的成功上市。未来家具行业以品牌企业为中心的集团将陆续出现。要通过科学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增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品牌附加值,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品牌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在当前的发展环境下,企业管理者需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

    增强行业集中度可以有效解决家具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过剩等问题。通过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一些产品质量差、经营效率低的落后产能将逐渐被行业淘汰。

    要加强产业集群建设,做好集群布局规划,促进家具产业链的形成。加强与高等院校、咨询机构的合作;加强专业化分工合作,坚持做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设计研发、质量检测、电子商务、培训教育、贸易对接等多项服务,拓宽产业集群企业的营销渠道,提升产业集群内企业的整体水平。

    从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既是企业发展成熟的表现,也是产业升级必然的结果。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消费者的利益需求很大程度上决定商品如何生产,服务如何提供。单纯的生产型企业不能充分结合消费的趋势,其将逐渐失去市场份额。因此,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显得尤为重要。


    第十五届全国人造板工业发展研讨会将于10月18日-19日在安徽合肥举办。本届研讨会主题是“供给侧改革与人造板企业转型升级”。

    会议重点议题包括:供给侧发力推动人造板工业转型升级,我国人造板工业发展变革新思路,发展智能化新装备推动人造板工业提质增效,国产人造板机械技术创新及优势,新技术在人造板机械设计制造中的应用,人造板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把握市场脉搏调整人造板品种结构,环保型人造板新产品,非木质人造板技术创新与应用前景,高档装饰人造板生产新技术,新型环保胶粘剂的研究与进展,人造板清洁生产与节能降耗,现代家居发展对人造板的新要求。

    本届研讨会将邀请有关部门及协会领导、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交流讲座,共同为我国人造板工业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

    全国人造板工业发展研讨会每年一届,由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绿色时报社和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联合主办,自2002年起已成功举办14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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