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工程单不多胶合板市场一般\非洲木材供应商家对第三季度前景仍保持乐观
7月份非洲木材价格保持坚挺不变。非洲木材供应商反馈中国需求持续旺盛。其他主要市场,预期当前市场可以稳定维持到第三季度。报道表示,买家的需求稳步增长。
中国市场和中东买家现时依然活跃。令人鼓舞的是,亚洲买家正在承诺签下长期购买合同,而不是之前的短期合同的“一次性”购买。中国买家对大规格方材很感兴趣,比如厚度20x20CM,15x15CM和10x20CM,在几个材种中,纽墩豆木,赛鞋木豆和奥坎都被提到了。古夷苏木仍然是最受追捧的木材,但供应非常有限。
欧洲市场的业务方面。七、八月份市场出货速度较慢。分析师认为,欧洲市场价格和供应状况表明前景明朗,预计良好状况会持续到第四季度。
(记者mandy)
针对家装行业的消费纠纷热点问题,省消协倡议全省装修装饰企业诚信经营、追求质量、完善售后、减少消费纠纷。
辽宁省消协将联合部分装饰装修企业制作并发表包括装饰装修指南、注意事项和相关资料等在内的家居装饰装修消费指引白皮书,提出装饰装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陷阱、注意事项,以此提醒经营者也提示消费者。此外,还将把家居装饰装修标准流程、纠纷的解决办法、标准流程纳入白皮书中,为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便利,为行业整体提供标杆。
行业内幕人工费涨一倍技术没见长进
“以前学艺是3年徒弟3年伙计,现在家装行业严重缺少素质高、技术精、有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技术队伍。”昨日,某装修公司董事长称,由于瓦匠、木匠没有专业培训,使得好工匠难寻,装修质量参差不齐。加上行业间无序竞争,导致人工费日日攀高。“原本250元/天的瓦匠,现在涨到500元/天,这还很难请到人手。而增加的人工费,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引发消费投诉、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多数装修公司还只是施工型企业,普遍重施工轻设计,加上装修合同不规范、装修设计图纸缺乏原创缺细节,随意性大;消费者和装修装饰公司双方协商不够彻底,装饰装修公司有时不能将与装修装饰有关的信息全面饱和地介绍给消费者;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消费者由于价格、时间、材料、美观、实用等因素进行装修装饰设计上改动不通过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确定下来,导致纠纷难以解决。
为尽快签单做预算时故意漏项
家庭装修预算是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前提,也是出现争议的关键所在。业内人士称,个别公司为了签单,预算报价通常是根据客户的穿戴来决定。“如果有好车代步,穿戴讲究报价10万元,穿戴一般可能报价仅为三五万。”有的设计师为了签单冲业绩私下承诺送客户礼品,由于口头承诺不能写在合同上,给日后维权带来麻烦。
在装修消费纠纷中,位于前两位的质量和合同纠纷与预算关系紧密。如果工程不赚钱,工程质量很可能会打折扣,或者是建材以次充好,或者工人技术不精;为了签单,有些公司在预算时埋伏笔故意漏项,施工时再要求客户加钱增项。“有操守的施工图绝对不能给漏项,预算有漏项就是在玩猫腻。”一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称。
对于目前很多装修公司提出的“终身保修”承诺,一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心存疑惑:“装修行业的‘终身保修’可能也是噱头。什么叫终身保修?有些材料的使用寿命就是5年、10年、20年,终身怎么保?”
典型案例
家装公司不能如期提供
设计方案和预算怎么办?
2017年1月14日,消费者孙某与沈阳某公司签订了《住宅装饰装修销售及服务合同》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某公司负责孙某住宅房屋的全包装修并承诺全部设计方案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结束,孙某交纳首期款共计十万八千元。
之后,孙某发现合同中好多应由装修公司填写的地方都是空白,包括房屋面积、间数、具体位置、预算等,并且到约定时间时,装修公司没有向孙先生提供设计方案及预算报价。孙某多次与装修公司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向省消协求助。
省消协联系某公司,指出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经营者应当填写的内容不详细、不完整、缺少法律要求的必备项,也没有依约定交付设计方案。经营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退回消费者所交的首期款十万八千元。
消协提示: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纸面记载,是权利义务的依据及证明。对消费者来讲,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仔细检查合同内容,除固定条款外,对双方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也要仔细核对。经营者也应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完整详细书写合同,并遵守《合同法》《消法》《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等认真履行自身义务。
合同签订后再更改设计方案
需要注意什么?
2015年11月12日,丹东消费者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房屋的施工合同,约定装修时间从2015年11月12日开始,2016年3月5日结束,同时双方约定,完成一项,双方现场验收一项,如有异议,现场纠正,如验收合格,签字认可,然后进行下一项施工。
铺设水管时,装修公司没有和消费者协商,就自行铺设水管。当铺设电路的套管时,消费者发现大部分电路套管不足30厘米,很多部分都有接头。消费者要求停工并要求重做,如不能重做,就停止履行合同,但装修公司不认可。
经了解,双方的主要矛盾是,装修时消费者不断改变装修设计,经营者对消费者临时改变的设计不认可,要按照图纸装修。最后经多次协商,装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扣除了部分费用后,其余部分返还给消费者。
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经营者制作设计装修图纸之前,要明确告知装修公司自己的想法,和装修公司反复协商,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商家的责任、义务,合同一旦签订,装修公司和消费者都不能随意更改,包括施工时间、施工项目、施工材料、施工图纸等。如要更改,双方要仔细协商好,并且要在原合同上将更改的部分注明,从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辽沈晚报)2000年颁布的《红木》国标中,圈定了33种木头为红木(2018年改为29种)。
红木作为中国明清传统名贵家具用材的延伸,如果要以清未民国作为时间节点来区分新老的话,在《红木》国标的29种红木中,被普遍认为属于明、清、民国时期使用,并在宫廷中有实物留存的传统“老”红木有以下7种:
一、黄花梨海南黄花梨(降香黄檀)
黄花梨,旧称花梨,民国起为区别于草花梨改称为黄花梨,对应红木国标中的降香黄檀。
《红木》国标中的香枝木类,俗称花梨、老花梨、黄花梨、海南黄花梨,主产于中国海南。
中国明清家具传统名木,王世襄《明式家具研究》一书指出:中国最好的明式家具都是用黄花梨制作的。
二、紫檀小叶紫檀(檀香紫檀)
紫檀,旧称紫檀,为了要给大叶紫檀让路,后来俗称小叶紫檀,对应红木国标中的檀香紫檀。
《红木》国标紫檀属--紫檀木类中唯一的树种,也是中国传统概念中唯一的“紫檀”。名木市场上毫无争议的帝王之木、木中之王。
三、红木大红酸枝(交趾黄檀)
旧称红木,排在花梨(黄花梨)、紫檀(小叶紫檀)之后的“三大贡木”与“老三样”之一。
也是红木家具一词的来源,晚清民国期间为区别于“新红木”又改称为“老红木”,专指今天俗称的大红酸枝,对应红木国标中的交趾黄檀。
虽然《红木》国标将“红木”定义为29种木头的统称,但在明清家具收藏市场上,默认的红木依然是指大红酸枝(交趾黄檀)这一种。
四、新红木花枝(巴里黄檀)/白枝(奥氏黄檀)
清未民国作为老红木(大红酸枝)的替代用材,花枝(巴里黄檀)与白枝(奥氏黄檀)被从东南亚大量引入国内,为了区别于老红木(大红酸枝),这两种被统称为"新红木"。
但新和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百余年前的“新红木”,到了今天也成了“老前辈”。
其中“花酸枝”,对应红木国标中红酸枝类中的巴里黄檀。在木材市场多简称为“花枝”,在红木家具成品市场上多俗称为“红酸枝”(红酸枝实际上是红木国标中的一个类)。
“白酸枝”的对应的则是红木国标中红酸枝类中的奥氏黄檀。
事实上,在东南亚的产地国,对花枝和白枝是不做区分的。在国内红木木材市场上,一般是以色深者为花枝、色浅者为白枝。有时,不同的商家对同一堆木头是白枝还是花枝会有不同意见。
另外,在2016年的国际植物学学术更新中,巴里黄檀与奥氏黄檀已被证实为是同一个树种,但在中国的《红木》国标更新中未作体现。
五、草花梨缅甸花梨(大果紫檀)
旧称花梨、新花梨、草花梨,清未民国时期大量进入,作为黄花梨的替代用材,基本对应红木国标中花梨木类的大果紫檀。
现在中档红木市场上主力军,纹理、密度、气味、稳定性方面都较为理想,整体来说没有缺陷。
六、鸡翅木
鸡翅木,也是明清传统用材,明代《格古要论》中介绍的鸂鶒木就被认为是市场称的老鸡翅,对应树种有争议,普遍认为是红木国标中的铁刀木、白花崖豆木两种。
鸡翅木纹理炫丽,往往让刚见到的人眼前一亮,颜色以灰黑为主,现在有些红木厂会把它漂白做成花梨色在卖。
七、乌木
关于乌木,在中国历史上有乌椭木、乌文木、乌梨木、乌角等许多名称和记载。
宋代·赵汝适《诸蕃志》中记载“乌椭木”:
乌椭木似棕榈,青绿耸直,高十余丈,荫绿茂盛。其木坚实如铁,可为器用,光泽如漆,世以为珍木。
李时珍《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五卷·乌木》称:本名文木,南人呼文如椭,故也。乌木出海南、云南、南番。叶似棕榈,其木漆黑,体重坚致,可为箸及器物。有间道者,嫩木也。南人多以木染色伪之。
《古今注》中记载:乌文木出波斯,舶上将来,乌文然。温、括、婺等州亦出之,皆此物也。
清前期(1644-1722)乌木高扶手南官帽椅
历史上乌木做成的家具不多,并非主流家具用材,而是多作为小件,如筷子、印章、扇骨、镇尺等等。
其中乌木筷子最多,清李调元《南越笔记》记载:乌木,琼州诸岛所产。土人折为箸,行用甚广。
《天水冰山录》记载,明代权奸严嵩被籍没家产时,在查抄物资中有乌木筷子6896双。数量记载的非常细致准确,可见它在当时是一份重要的财产。
关于史上所记载的乌木,究竟是红木国标中乌木类或条纹乌木类中的哪一种,目前还未有具体结论。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国内一些地区习惯上把阴沉木也称为“乌木”,这和红木概念中的乌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从历史渊源、文化价值和材质的综合角度来说,这7种明清民国的传统“老”红木应该是红木家具价值收藏的首选。
毕竟相对于在它们之后的“新”红木来说,这些“老”红木在明清民国所制成的家具已有很多进入了收藏、拍卖市场,更容易通过收藏、拍卖市场来拉动新货市场。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古代树种的区分和现在不一样,不同树种中相近的在古代也会被当成一种,如新红木巴里黄檀中色深者也会被当成老红木,所以古代俗称与当今的明确树种只是基本对应。
家装近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不光是房价稳涨不跌,家装也是如此,所以在家装过程中,有些细节一定要注意。家装的施工流程是件浩大而琐碎的工程,无论是大到地板、家具的定制还是几颗镙丝钉的购买,办理开工手续到组织水电、木工等多个工种的协调工作。如果你还在为此而感到困惑的话,不妨随我一起去看看家装的施工流程和家装的施工标准的相关知识。说不定对你有所帮助哦!
家装的施工准备
1.对居室进行检测。对墙、地、顶的平整度和给排水管道。
2.电、煤气畅通情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3.材料准备。列材料清单。
4.人员调度。确定施工人员,并明确工地负责人。
5.工场与现场放样。展示施工图,施工制作要求。
家装的施工流程
家装咨询--现场量房--预算评估--签定合同--现场交底--材料验收--中期验收--尾期验收--工程完工--家装保修
1.拆除工程
拆除:如是结构性的要办妥手续。
搬运:拆除的垃圾及废旧物资。
清理:做施工场地清扫工作。
2.水电煤工程
A.冷热水管的排放及供水设备的安装。
B.电源、电器、电讯、照明各线路排放,确定装暗盒位置,线箱开关插座定位安装。
C.煤气管道和煤气器具的排放安装。
3.泥工工程
A.砌砖、隔墙、门窗
B.粉刷(水泥黄沙和纸筋石灰)。
C.贴磁片、铺地砖
4.金属工工程
A.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安装。
B.防盗门窗、雨棚安装。
C.晒衣架安装。
5.木工工程
A.木制品的制作:门窗套、护墙板、顶角线、吊顶隔断、厨具、玄关等
B.软卧家具制作(衣橱、书架橱、电视柜、鞋箱等)
C.铺设地板、踢脚线(板)。D.玻璃制品的镶嵌配装。
6.饰面工程
A、裱糊贴墙、顶纸(布),软装饰制作。
7.油漆工程
A.批嵌墙、顶面腻子、油漆。
B.木质制品批嵌腻子。油漆。
C.地板、踢脚线(板)油漆。
D.墙顶面粉刷乳胶漆。
8.安装工程
A.电器开关、插座面板安装、灯具安装。
B.门锁、门铃。
C.卫生洁具三件套及五金配件(水龙头、皂缸、毛巾架、纸盒、浴缸扶手、镜面玻璃)。
D.油烟脱排器、热水器、排气扇。
家装的施工标准—安全
1.门与窗户用统一保护膜进行保护。特别是一些高档的地方,进户区域的石材,楼梯等也要进行有效的一个保护,避免在后期产生一些损坏。
2.施工现场,每层面配置两个干粉型灭火器。
3.施工现场一条电路,临时用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电器装置的四个装设原则,五芯电缆。
4.在一些木工制作过程中,不要随意放置物品,一定要避免弄脏一些橱柜等内壁这些饰面板。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直接找到原施工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证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后,装饰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为用户换工换料,不可拖迁。如果装饰公司拒绝为用户保修,这时用户可以直接向家装市场的质检部投诉,由市场管理部门出面勒令装饰公司为用户无条件保修或直接由市场为用户保修。
编辑总结:家装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且价格也不是很便宜,所以在装修或者正准备装修的朋友一定要慎重点。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呈现更多精彩内容。
近段时间,不少读者来电表示,在使用新购买的家居产品时出现质量问题,与商家沟通时费尽周折却依然无果……
其实这并非个案,据有关数据统计,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整体意识是目前家居行业投诉比较集中的三大问题。它不仅是消费者的痛点,也是行业生产的痛点。很多厂家为了蝇头小利,做出一些有违良心的事情,偷工减料、浑水摸鱼乱象丛生,正在不断消耗消费者信任,也在透支着行业信誉。
质量,质量,还是质量
在不少的家居购物投诉中,虚假宣传较为普遍。销售人员为了提高业绩,向顾客推介商品时,进行虚假介绍,不阐述产品的真实信息;销售过程中,有的销售人员在明知家具是残次品的情况下,故意对消费者隐瞒家具存在瑕疵的真实状况,将残品、次品、瑕疵品家具销售给消费者。
甲醛超标则是家具行业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板木家具材料在制作时都要使用到含有甲醛的树脂胶,所含甲醛要远远超过实木家具,超标严重的家具更是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危害其身体健康。
材质标注不明确,鱼龙混珠的现象在红木家具销售中较为常见。其主要表现为有的家具商品未明确标注材质名称,消费者在购买时,只能根据销售人员的单方面介绍来了解产品信息。商家不标明家具的具体材质,有的生产商为降低成本,甚至更换材质,以廉价木料冒充红木、以边材冒充芯材、用人造板贴木皮冒充实木家具等等。
售后服务流于形式
目前家具产品尚未列入国家强制“三包”期限的产品目录,实行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行约定的“三包”期限,而这也使家具消费出现了一些模糊地带。对于家具是否可包退换等问题,很多商家并没有明确告知,这也让三包承诺流于形式。
针对产品出现的问题无故拖延,维修不及时,这也是不少消费者所吐槽的。很多大件家具短时间使用后便发现开裂、漆面脱落、有异味等情况,消费者要求商家进行维修,经营者不但不及时予以维修,反而以“使用不当”等各种借口拒绝退、换、修服务。
遇到商场内经营者变更、撤柜、停业等情况,消费者难以享受售后服务,这是严重的售后服务脱节。消费者看重大型家具商场的信誉度高和服务态度好,选择在此类商场购买家具。但消费者要求商场承担维修责任时,商场却推诿、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导致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定制家具整体陷阱多
一是产品质量问题。在产品安装完成后,消费者往往因为对家具材质、定制尺寸、产品颜色(色差)等问题不满而投诉,其中不乏一些商户为牟利而擅自更换廉价材料欺骗消费者。二是沟通不畅导致的使用问题。大多数消费者对定制家具的设计流程并不了解,设计师为了尽快达成订购往往会盲目迎合消费者,只要消费者提要求就大包大揽,轻易做出承诺,缺少合理的沟通和建议,以致产品投入使用后出现问题被投诉。三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定制家具安装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往往以定制为由只修不退。这样的售后服务频频引发消费者不满,相关投诉比比皆是。
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对于家具类产品的要求已经不简单是停留在单纯的质量问题,而是对家具企业从售前到售后的一整套营销链条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诉求,行业领军企业应当不断提升自身水平,力求为消费者打造一整套的整体化家具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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