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木制品出口实现逆势增长\“互联网+”或成农村家具经销商救命草
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今年1-7月份,江苏泰州地区出口木制品共计3998批次,金额598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1%和39%,实现逆势增长。产品主要为沙发、木衣架、圆凳、电脑桌等家用产品,出口至美国、欧盟、东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针对国外市场需求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综合成本不断提高、进口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等问题,木制品企业出口困难不断加大。
据泰州动植物检验检疫人员介绍,作为我国木制品出口的重要市场,欧美等国家自2016年底以来密集出台各项木制品法规,例如2017年1月,法国发布家具产品挥发性污染物标签的法令草案,2017年2月2日,欧盟更新木质地板生态标签标准,2017年12月12日,美国国会于2010年订立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的最终规则也将正式生效,给我国木制品行业带来严峻挑战,不仅提高了企业出口成本,也增加了被退运和召回的风险。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专门成立了出境木制品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专业问题讨论会,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应对,及时将国内外相关政策、标准等信息通报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检自控体系,落实成品出厂检验,确保品质和有毒有害控制符合相关要求;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信用差、管理不完善的企业加大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出境木制品质量安全。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木制品出口企业,应提前掌握行业发展态势,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途国家、东南亚等新兴市场,降低因市场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及时调整发展战略,为自己的出口之路扫除障碍。
近日,中南地区第二届家具转型高峰论坛在长沙举行,湖南、湖北100位家具经销商及广东、四川等省份的家具厂商参会,讨论如何解决家具经销行业的困境,完成转型发展。
家具经销商传统经营模式遭遇瓶颈
来自益阳的客商郭立强在会上指出,随着人工、租金等各方面的压力在增加,传统家具经销商越来越难做,特别是在县城、乡镇的经销商,“面积太小,展示的产品少,给客人选择余地少,如果增加展示则又面临扩张展厅带来的租金、装修、上样品的支出”。
“做家具生意,最烦调货了。”衡阳做家具生意的谢龙军表示,客人下单后,很多货要从厂里发过来,不像网购快递能更新物流信息,家具物流得时刻盯着物流线,隔一段时间就要问问货到提货站没有,客人也不时来电话询问,一切都还是最原始的方式。
面对问题,似乎每个人都有话匣子,来自怀化的客商盛近波告诉记者,现在卖家具,碰到客人要的东西没实物,就翻图册,大量的价格我们根本记不住,往往客人要什么,我们就给厂里打电话问价格,或者偷偷地去翻价格表,给客人印象非常不好。
“家具领域的‘互联网+’必然是融合”
针对面临的问题,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寻找转型思路。国易家居网负责人虢全友在现场以《让传统家具行业拥抱互联网》为主题做了分享。
“依托互联网,可以实现产品海量化、选择多样化,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让下单、支付、价格计算、业绩考核自动化,让县城、乡镇家具经销商更好做生意。”虢全友认为,“互联网还可以缩短终端经销商到生产厂家之间的距离,砍掉中间渠道,让利消费者,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家具领域的互联网+必然是融合。”国易家居网合伙人周攀说道,家具电商绝对不是用互联网来干掉传统,而是与传统家具经销商进行融合。
传统家具经销店可加入体验网点
周攀分析指出,县乡的老百姓电脑上网普及率并不太高,很多人也不会用电脑,再加上家具行业对材质、颜色、生产细节要求比较高,所以,需要专业的体验网点来解决这个问题,数以千万的传统家具经销商店面则正好能够承担这个功能。
“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店里建设体验点,为老百姓提供上网、操作环境,并且店内专业导购人员也能帮助消费者更好的选择、了解产品,集约资源快速实现线上线上双层次的建设。”他介绍,此外,县乡的家具经销店加入家具电商的线下体验网,不仅不会损失原来的利益,反而可以借助家具电商的优势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同行那里“抢”来不少额外生意。
“不搞互联网是不行啦。”来自常德汉寿的经销商何敏议论说,这次参会很有收获,作为县乡一级的生意人,什么东西都感觉“被遗忘”,这次在会上能够听到针对自己的“互联网方案”,还是非常激动的,希望能早日在乡镇、县城进行家具电商,“这次是带着互联网回乡里的”。
最新消息,由于木材加工厂大量减产,近日江苏纯铁杉原木均价上调至950元~1000元以上。不过持货商家也表示,虽然铁杉原木价格有所上调,但当前的铁杉成本价基本在1400左右,摆明的亏损,持货商家的日子依旧不好过。
加纳财政部长SethTerker向议会提交了2016年年度预算。2016年目标中关于林业和木材部门的主要关注点包括:
•在执行林业和野生动物政策(2012)的同时,将实施新的公共政策和修订后的林业发展总体规划。
•林业委员会(FC)将持续通过政策和立法改革进一步规范林业部门。
•2016年,林业委员会(FC)将通过开展公共-私人伙伴关系(PPP)继续维护和管理所有人工林(2015年新建2314公顷)。
•林业委员会(FC)将持续促进较少利用树种的应用,并发展竹藤产业。
•林业委员会(FC)将更好的利用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更多的快速应对队伍(RRTs),通过法律强制打击非法活动,尤其是电锯作业。
•内阁已经批准综合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该条例拟提升全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和管理的效力。
•继续执行欧盟自愿伙伴关系协议。90%以上的木材跟踪体系已经建立并推出,以确保加纳出口至欧盟市场的木材全部为。
•2016年将继续建设位于首都的生态旅游设施项目。
2016年预算未涉及新的税收政策,侧重在通过精简豁免措施紧缩现有税收政策,避免税费流失。
太仓检验检疫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太仓港共进口原木364.6万方,涨幅近60%,是拉动该口岸木材进口增量的主要动力,而板材进口量同比微降0.78%,状态相对平稳。
“太仓地区的木材加工贸易产业链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臻于成熟完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木材进口商。”该局木材检疫人员告诉笔者,“2014年太仓木材进口量就突破了800万方,此后原木进口速度放缓,基本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今年上半年是3年来原木进口增幅最快的一个时期。特别是澳大利亚进口原木,今年已经进口了57.7万方,同比增长243.3%。”此外,来自美国、新西兰的原木也是拉动原木进口总量大幅攀升的主力军,同比涨幅分别达到93.8%、80.1%。
为维护口岸生态安全,太仓检验检疫局强化疫情防控力度,今年以来已累计在进境木材中截获有害生物3896种次,同比增长8.2%,其中“全国首次截获”林木有害生物11种。
无论在东方,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紫檀木都拥有着特殊的影响力。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各地的文献资料中都有对它的使用记载。因此可以说,在木文化中,紫檀是极富传奇色彩的。
紫檀拉丁名为:PterocarpussantalinusL.f.,其商品名一般可叫做“红檀香木(Redsandalwood,Redsanders)”,究其原因可能是人们总是习惯将这种木材当做檀香木(Santalumspp.)的替代物使用,尽管这二者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因紫檀木材常呈现鲜红色,故又有红宝石木(鲁宾木,Rubywood)之美誉,在西方国家又常将其叫做阿尔马格(Almug、Algum),这个名字应当是来源于犹太希伯来语对紫檀的称谓:Almuggiym、Alguwmmiym。
在紫檀的产地印度,其梵文的音译名称为:旃檀(Chandanam,,Chandanum)。而中文名“紫檀Tzu-t’an或Zitan”与印度名“旃檀Chandan(‘旃’音同‘詹’)”属同源词。
早在晋代至唐宋时期就已经有关于“紫旃木”或“紫真檀”的记述,认为这种木材来自于中南半岛或西藩,但现已发现这些文献所描述的应多是指檀香木。明《新增格古要论》及明末清初《广东新语》中对紫檀的表述可认为确指紫檀木,因为这些资料描述的纹理,染色和比重等特征,均与现在所使用的紫檀木特点相一致。清中期及之后,因大量使用紫檀木制作家具及工艺品,所以这一时期的相关记载也相对丰富,其中回赠国外元首的礼品中也包括了紫檀木制品。
在西方历史中,相传距今约3000年前的古代以色列所罗门国王时期,在耶路撒冷圣殿的建筑装饰中使用了紫檀木(Almug)。据记载,当时的示巴女王(QueenofSheba)访问以色列,率领驼队,从传说中的地方俄斐(Ophir)满载金银珠宝和香料(包括紫檀木)进贡给所罗门国王。
现在我们研究古代的有关文献记载,经常会发现檀香木(Santalumspp.)与紫檀木(Pterocarpussantalinus)的名称和产地相互混淆,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无论是檀香,还是紫檀,它们的原产地和名称都非常接近或相似。
在我国古代和近现代文献中,大多将紫檀木的原产地范围界定为国内两广、中南半岛和南洋群岛一带,其中可能的错误是将中转地当做产地,因为从印度南部所出产的紫檀木通过水路或陆路来到中国要经过马六甲、暹罗(泰国的古称)、柬埔寨、越南、缅甸和两广等地区;另一种是将古人对檀香木树种及其产地的表述误解为紫檀木,因檀香木的梵文名音译“Chandan”或“Chandana”,与紫檀的梵文名十分相似,古文中的“旃檀”或“紫旃檀”属于印度梵文音译,多指檀香木(色深者称“紫檀香”、“紫旃檀”)。印度作家菲舍尔和拉贾戈帕?夏蒂依据古代印度圣典认为“Chandan(旃檀)”一词应是从印度所独有的紫檀木(Pterocarpussantalinus)名称而来。若是如此,檀香木名看来还是起源并借用了紫檀木的名称。
檀香木出产地地理区域比紫檀木大得多,包括了印度半岛、中南半岛、印度尼西亚(特别是松巴岛和帝汶岛)和大洋洲的很多地方。其中较为优质的檀香木是指真檀香,亦名白檀(学名Santalumalbum),这个树种主要生长于印度和印尼松巴岛、帝汶岛等地,又以印度南部卡纳塔克邦的迈索尔(Mysore)地区出产的品种因单位体积精油含量高而最为著名,国人将这种檀香木称为“老山檀香”。
迈索尔长期以来一直是世界檀香油制造和贸易的中心,现在这种地位因檀香资源的减少而受到动摇。但是在许多文章中,将迈索尔描述为紫檀木的出产地,虽然此地与紫檀木产地安得拉邦的东高止山脉南端较为接近,却并没有证据表明在迈索尔也同样生长有紫檀。所以,笔者认为将印度迈索尔和帝汶等南洋群岛地区作为紫檀木的出产地都是将紫檀与檀香的生长地相互混为一谈的错误结论。
与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同属的印度紫檀(Pterocarpusindicus)也曾被认为是紫檀木(又名青龙木),这种观点原先见于国内有的学术辞典和家具研究专著中,后经过许多木材学家的考证已将其更正。
印度紫檀分布范围较广,这种木材过去出口量较大的国家为菲律宾,该树种是菲律宾的国树,称为“那拉(Narra)”或“血木Bloodwood)”;印度、缅甸和安达曼群岛所出产的印度紫檀材质较好,颜色深而比重大,商用名叫做“缅甸黄檀”或“安达曼红木”;生长于印尼东部马鲁古群岛的印度紫檀被视为变种,因多树瘤而成为珍贵的装饰用材,以当地省会名安汶(Ambon或Amboyna)而命名为“安波那”;其他地区的印度紫檀因木材颜色浅,密度小均被认为属于轻花梨。我国华南有些地区引种了印度紫檀作为街道行道树。印度紫檀也富含有紫檀素,亦被用于提取染料物质,在此方面可作为檀香紫檀的替代物。
由于历史习惯的不同,在日本和中国南方少数地区把东南亚产黄檀属(Dalbergiaspp.)的一些树种的木材当做紫檀,如紫红色的交趾黄檀、紫褐色的巴里黄檀和紫灰褐色的阔叶黄檀被称作“紫檀”、“印尼紫檀”、“广叶紫檀”等。国内广西等地还有把小叶红豆(Ormosiamicrophylla)的紫红色心材叫紫檀的,是因为木材颜色与紫檀相似,但材质不可相提并论。
生长于印度东北部孔雀豆(Adenantherapavonina)也被叫做“RedSandalwood”(与檀香紫檀商用名相同)或“FalseSandalwood”(中译名:假檀香木,说明并非紫檀,以示区分),心材较红,并同样具有染色用的紫檀素(Santalin),过去也曾一度被认为是古代家具用材中的红木,现已被证实为误考。
紫檀木的商品木材名称有时也与东南亚产苏木(Caesalpiniasappan)相混淆,都被叫做“Sappan”。究其原因,可能是二者均为重要的染料用材所致。但这种苏木属于云实科,树叶为二回羽状复叶,荚果形态也与紫檀显著不同。17世纪时曾作为重要的贸易商品从暹罗等东南亚国家运销海外(主要是日本),这种苏木相比同为染料用材的巴西产苏木C.echinata)的颜色较为浅淡。
有研究认为,在16世纪时曾有菲律宾产木材“廷达娄(Tindalo)”在中菲贸易中输往中国制作紫檀家具。现已知这种木材所对应的代表树种为Afzeliarhomboidea,隶属于云实科(苏木科)缅茄属,是菲律宾的名贵树种,在四百多年前已在当地作为建筑用材被用于修建天主教堂。这种木材的地方名曰:巴拉扬(Balayong)、菲律宾科科波罗(Philippinecocobolo)。色泽为深红色并有黑色条纹。但究竟传统紫檀家具中是否有这种木材,现在还没有定论。
几十年来,木材学家们已将上述不同观点整理澄清,并对紫檀木的树种名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在2000年所颁布的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中仅将原产地在印度的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定义为紫檀木,将黄檀属的木材列入酸枝木范畴,紫檀属其他部分木材归入花梨木类,这与我国明清传统家具的用材情况是相一致的。
在西方历史上记载古代的所罗门圣殿中使用了紫檀木(Almug),并且这批珍贵木材来自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确定的一个地区:俄斐(Ophir)。关于俄斐的具体位置历史地理学家们有争议,认为在中东、印度或者是东部非洲。卢比克(D.W.Roubik)在1995年出版的世界粮农组织期刊中也撰文认为檀香紫檀(Pterocarpussantalinus)的起源地应当是在非洲,但并不清楚这个树种是何种原因传入了印度。
有关于紫檀木的使用历史的记载年代因为远早于其拉丁文学名的命名年代,加上人们的各种习惯叫法名称常随时间推移而产生变化,所以很多历史文献的内容是否可与现在的实际情况相对应,都不是能够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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