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39号 关于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11-07-21
2005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0年7月21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本复审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一致,即三氯乙烯,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32200。该产品英文名称为Trichloroethylene(TCE)。
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对俄罗斯、日本的三氯乙烯反倾销措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商务部裁定,经调查,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二、反倾销措施
自2011年7月22日起,继续按照2005年第37号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11年7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公告自2011年7月22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风水学面面观:12种不吉利厨房风水减弱财运。厨房风水是很多家庭容易忽略的风水常识,下面教12招风水,让您家的厨房顺风顺水。
1、厨房悬挂镜子的不吉
厨房悬挂镜子的禁忌之一,就是镜子不能照到炉火。镜子若悬挂在炉子后面的墙上,而照到锅中的食物,伤害更大。此谓之“天门火”,会使住宅遭受火灾或不幸。
2、大门直冲厨房不吉
在古籍<<阳宅三要>>中有云:“开门见灶,钱财多耗”。意思是说炉灶火口对正大门而成一条直线以致有刑克,有此情况的话,则主此家人的财运不吉,有破财之嫌,更会令健康受损。主要注意肠胃病。退一步来说,就算是厨房门与炉灶成直线相冲也是不吉的。
化解之法:唯有将炉灶移往它处才为上上之策。
3、冰箱米缸空空如也不吉
冰箱不可空空如也,米缸也要随时补满,因为这两张物品与衣食紧密相关,补满这两样则象征家中衣食无虞。
4、厨房悬挂刀具不吉
厨房中的各种菜刀或水果刀不应悬挂在墙上,或插在刀架上,应该放入抽屉收好;厨房内也不应悬挂蒜头、洋葱、辣椒,因为这些东西会吸收阴气。
5、炉口向厕所不吉
上面提及,炉灶的火口是要向吉方的,简单地说是指炉灶是吸纳旺气及吉气的,如果吸纳的是不干净的东西,不用多说大家都会明白会有什么后果,一会破财,二会令病痛增多。
6、厨房及厕所相连不吉
现代住宅中为了设计的方便及节省空间,不少家庭都会将厨房及厕所相连在一起,出入厕所时先经厨房然后再到厕所,这在风水学上是不吉的,会引致一家人的身体多疾。
7、厨房的地台高于其它房间的地台不吉
厨房的地台不能高于其它房间的地台,这样的话会令一家人的健康变差。若要如此设计,也要在厨房的门上加一道门槛。
8、炉灶过于接近厨房门不吉
炉灶不能过于接近厨房门,炉灶与厨房门至少要有二公尺以上的距离。
9、炉灶上方有横梁压顶不吉
炉灶的上方不能有横梁压顶,否则影响屋内主人的健康。
10、水龙头正对炉灶火口不吉
水龙头不能对正炉灶火口,洗菜盆也不能太近炉灶。
11、厨房装修颜色深不吉
厨房的颜色宜以浅色为主,如白色、象牙色等。
12、炉灶坐旺向煞不吉
炉灶的吉凶是以向来判断的。现代风水是以火口作为炉灶的向的,其准则是要坐煞向旺吉。
坐指炉灶背靠的方向,向指炉灶火口向正的方向,在八宅风水中,共有八个方位,一半凶,一半吉。
四吉星:生气、延年、天医、伏位。
四凶星:绝命、祸害、五鬼、六煞。
所以炉灶的坐向要根据屋宅的坐向及自已的命属来决定,要坐凶向吉,否则会破财及伤身。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38号
【发布日期】2011-07-04
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关于2010/2011榨季第六批国家储备糖投放公告》(2011年第12号)要求,决定对部分中央储备糖(以下简称储备糖)以竞卖形式投放市场。现公告如下:
一、竞卖的组织管理
(一)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负责;
(二)竞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竞卖通过华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二、竞卖的数量、品种、时间和地点
(一)竞卖总量为25万吨;
(二)竞卖品种为白砂糖;
(三)竞卖时间为2011年7月6日9时至17时。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或停止竞卖,另行通知;
(四)竞卖地点为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
三、竞卖底价
白砂糖竞卖底价为4000元/吨。
四、竞卖白砂糖的品质
本次竞卖的是2011年加工,符合国标一级标准的白砂糖。
五、竞卖交易方式
(一)竞卖交易按储备糖竞卖交易规则执行。竞卖数量每份为300吨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200吨,各库点剩余数量不足600吨的,视同一份竞卖。价款按实际数量和竞卖单价结算。
(二)竞卖交易会员须确认身份。具有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资格的会员,如参加本期竞卖,请于2011年7月5日12时前报名,经华商中心确认,报商务部备案。会员身份确认后,需要配备相关设备、软件和具备上网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1.凡是2009年8月20日以后办理过储备糖竞卖交易系统终端升级手续的会员,具备上网条件,可直接参加竞买。
2.其他会员在资格确认后,会员单位须到华商中心办理密钥及软件升级事宜。办理密钥及软件事宜须携带会员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密钥押金人民币2000元整(更换密钥不收押金),押金在竞卖结束后可按规定退还。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账户上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500元/吨存入。
(四)缴纳交易手续费。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规定,中央储备糖竞买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时,交易系统将自动按交易数量和510元/吨暂扣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五)按规定付清货款。交易结束后,竞买成交方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华商中心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储备糖竞卖结算专户”。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11年7月5日15时至17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二)本期竞卖成品糖的提货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赤峰市,辽宁省阜新市、营口市,山东省日照市,福建省漳州市,广东省湛江市、东莞市储存仓库。竞买成交方必须按挂牌交易时标明的提货日期提货,因提货方原因未按时提货的,至挂牌交易时标明的排队序列的队尾重新排队。因加工企业或储存仓库原因造成提货方未按时提货的,不需重新排队,由加工企业或储存仓库负责解决。同时,不能收取提货方相关费用。出库费不得超过20元/吨,由竞买成交方支付。
(三)竞买成交方根据标明的提货日期尽快提货,全部提货完毕并运离储存仓库不能超过30日,5日内提货的,不承担仓租保管费;因竞买成交方原因提货时间在5日-30日的,仓租保管费按照每日每吨0.6元的标准计算,由竞买成交方支付给储存仓库。超过30日的,取消竞买方竞价交易资格。因加工企业或储存库原因造成竞买成交方提货超过5日,低于30日的,不能收取竞买成交方仓租费。超过30日的,取消加工企业或储存库相应资格。由于未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遇不可抗力,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商务部和华商中心书面报告,确认后可相应延长提货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