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王炳南表示,下一步,我们在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中加大力度,发展物联网,打造智慧物流体系,重点解决两个硬瓶颈,主要想采取四方面措施:
第一是继续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的进程,继续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解决快递营运车辆规范通行和末端配送等难题。
第二是支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重点加强全国重点农业产区的冷库建设。今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准委还要深入开展农产品冷链标准化示范工作。
第三是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提高冷链设施的利用率,科学发展多层次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提供公共服务。
第四是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允许没有运输车辆的法人从事运输业务,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分散的仓储、车辆等物流资源,减少空驶率,提高物流的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水平,从而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综合新华社电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炳南8日表示,目前农村电商发展态势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商务部下一步将从补短板、重上行、促竞争三方面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去年农村网购交易额3530亿元
王炳南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谈及“互联网+流通”计划时说,农村电商是实施这一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农村电商发展态势良好,社会资本积极介入,农村电商成为不少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15年农村地区网购交易额达到3530亿元,同比增长了96%。
王炳南说,随着政府推动和社会资本的介入,农村电商发展迅猛。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涉农网站3万多家,其中电子商务网站3000多家,2015年农村地区网购交易额达到3530亿元,同比增长了96%。
他介绍说,目前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505亿元,发展农村网民达到5659万人,新增网店达到118万家,在全国1000个县里,已经建成了25万个电商村级服务点。
农村电商发展问题多多
王炳南同时指出,农村电商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农村基础设施较薄弱,特别是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网速较低;农村电商人才缺乏,特别是缺少既懂种植、也会经商,又了解电商的复合型人才;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较弱,竞争力不强;农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
王炳南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从三方面推动农村电商工作。一是补短板,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2016年财政部和商务部将继续深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下大力气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地方整合乡镇一级资源,畅通物流渠道。
二是重上行,增强农村电商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更加注重推动农产品由农村到城市的上行渠道。使线下产业发展和线上电商有机融合,拓宽农产品进城的门路,带动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促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各地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更加注重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加强资源统筹共享。[NextPage]
实体店租金每年涨20%
王炳南还表示,近年来实体店铺租金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造成很大经营压力,商务部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
王炳南说,在内贸流通领域,店铺租金占实体店经营成本约30%,近年来实体店铺租金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约为销售额平均增速的2倍,这对实体店经营造成很大压力。
王炳南介绍说,为保障居民基本民生需要,商务部这些年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政府积极借鉴成熟经验,加强公益性市场建设,采取先借后租、先买后租等多种措施,积极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
针对民生方面的商业设施供给,国务院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王炳南表示,商务部将严格推动文件落实,优先保障涉农的具有公益性的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以及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涉及民生的商业设施。
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及行邮税调整正式实施,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全部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电商业务调整将传导到跨境快递业务,但新税制带来的通关效率提升将大幅缩短快递时间。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如果购买的商品在上述限值以内,将暂时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据悉,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我国对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征收行邮税,多数商品完税税率为10%,税额低于人民币50元的进口物品予以免征。行邮税本质上是针对非贸易入境的个人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简便税收措施,遵循的是“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而海淘、代购等跨境零售进口,本质是一种贸易行为,已经超出了消费者自用范围。
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缩小套利空间,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出台的同时也进行了行邮税改革。此前,行邮税共设4档税率:10%、20%、30%和50%;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
新政出台后总体上比过去的税率水平有所提高,但对于不同商品的税费有增亦有减,并非全面上涨。例如,以往几乎不用交税的奶粉、纸尿裤等热门母婴产品,按新税制计算,税率涨幅约11.9%;人民币1000元的化妆品按以往规定,需缴纳50%即人民币500元的行邮税,而按照新规,需分别缴纳30%消费税和17%增值税,按70%征收后,最终要交税人民币329元,反而更加便宜。
有专家分析,比照过去按行邮税政策清关,政策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通关会更加快捷。由于商品具有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海关通过信息系统建设,能够较大幅度地提高通关效率,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上月缩短至1至2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