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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不能自己派给自己

时间:2010-04-23     人气:818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
概述:劳务派遣,这种近年来兴起的新型用工方式,正在被不少用人单位采用。然而,劳务派遣在给用人单位带来用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有些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手段之一。......
劳务派遣,这种近年来兴起的新型用工方式,正在被不少用人单位采用。然而,劳务派遣在给用人单位带来用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有些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手段之一。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近期接到了多起此类投诉。 

  一位姓王的职工在本市一家服装企业工作了6年,不久前他与十几位同事突然被公司派到一个新公司工作。与这家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又被派回到原企业的岗位上。王先生注意到,与他和同事签劳动合同的是一家劳务公司。正当他们纳闷时,老板说,新公司与自己是合作关系,这样做是为了扩大公司的业务渠道,员工的待遇不变。 

  市总工会公职律师认为,王先生与他的同事工作性质看似没什么变化,但实际上已悄然改变,从正式员工变成了劳务派遣工。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本市一些金融机构,甚至还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理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但这些单位却以成立三产企业为由,把在常年性岗位上工作员工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开办的劳务派遣单位,待遇与同样工种的在编员工大相径庭,实际上成了单位的“二等公民”。 

  职工维权中心调查发现,尽管劳动合同法专门对劳务派遣作了规定,对劳务派遣适用岗位作了限制,但并没有对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劳务派遣业务反而更兴旺了。这是因为,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在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还可以斩断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以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干脆自己或者与他人合伙成立劳务派遣公司,使企业员工变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企业要裁员,就不需要走必要的法律程序了,只要“自己跟自己协商一致”就行。 

  公职律师指出,不久前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特别规定,今后,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都属于“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那种“自己派给自己”的行为,更不允许。 

  新闻链接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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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搞好销售工作,首先要搞好销售管理工作。许多企业销售业绩不佳,如产品销售不畅、应收帐款一大堆、销售人员没有积极性、销售费用居高不下等问题,并非是由于销售策略不正确、销售人员不愿努力,而是由于销售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许多企业的销售工作是销售黑洞“无管理销售”。 

        销售大忌之一:销售无计划

        销售工作的基本法则是,制定销售计划和按计划销售。销售计划管理既包括如何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销售目标,也包括实施这一目标的方法。具体内容有:在分析当前市场形势和企业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和其他定性、定量目标;根据目标编制预算和预算分配方案;落实具体执行人员、职责和时间。

        然而,许多企业在销售计划的管理上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无目标明确的年度、季度、月度的市场开发计划;销售目标不是建立在准确把握市场机会、有效组织企业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的,而是拍脑袋拍出来的;销售计划没有按照地区、客户、产品、业务员等进行分解,从而使计划无法具体落实;各分公司的销售计划是分公司与公司总部讨价还价的结果;公司管理层只是向业务员下达目标数字,却不指导业务员制定实施方案;许多企业销售计划的各项工作内容,也从未具体地量化到每一个业务员头上,业务员不能根据分解到自己头上的指标和内容制定具体的销售活动方案,甚至,有的业务员不知道应该如何制定自己销售方案等。由于没有明确的市场开发计划,结果,企业的销售工作失去了目标,各种销售策略、方案、措施不配套、预算不确定、人员不落实、销售活动无空间和时间概念,也无销售过程监控和效果检验措施。这样,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企业的销售工作就象一头闯入火阵的野牛,东冲西撞最后撞得头破血流。

        销售大忌之二:过程无控制

        “只要结果,不管过程”,不对业务员的销售行动进行监督和控制,这是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许多企业对业务员的行动管理非常粗放:对业务员宣布一个业务政策,然后,把业务员象鸽子一样地放飞到市场上,等得业务员给企业拿来一份份订单、开发出一片片市场。

        由此,而造成一系列问题:业务员行动无计划,无考核;无法控制业务员的行动,从而使销售计划无实现保证;业务员的销售活动过程不透明,企业经营的风险增大;业务员工作效率低下,销售费用高;业务员的销售水平不提高,业务员队伍建设不力等。

        “没有耕耘,那有收获?”,不对销售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就不会有良好的业绩结果。

        海尔公司的“3e”管理法,即管好每个业务员的每一天所做的每件事,不正是海尔公司销售工作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吗?

        销售大忌之三:客户无管理

        一粒麦子有三种命运:一是磨成面被人们消费掉,实现自身的价值;二是作为种子播种,结出一粒丰硕的果实,创造出新的价值;三是由于保管不善,麦子霉烂变质,失去自身的价值。这就是说,管理得当,麦子就会实现自身的价值或是为人类创造出新的价值;管理不善,就会失去自身的价值。

        同样道理,企业对客户管理有方,客户就会有销售热情,会积极地配合厂家的政策,努力销售产品;管理不善,就会导致销售风险。然而,许多企业对客房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结果,企业既无法调动客户的销售热情,也无法有效地控制销售风险。目前,销售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客户对企业不忠诚、窜货现象、应收帐款成堆等,都是企业对客户管理不当的结果。

        销售大忌之四:信息无反馈

        信息是企业决策的生命。业务员身处市场一线,最了解市场动向,消费者的需示特点、竞争对手的变化、经销商的要求,这些信息及时地反馈给企业,对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销售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也要迅速向上级报告,以便管理层及时做出对策。然而,许多企业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业务报告体系,未及时地收集和反馈信息。业务员的工作成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销售额,二是市场信息。对企业的发展而言,销售额不重要,重要的是市场信息。因为销售额是昨天的,是已经实现的,已经变成现实的东西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它对企业没意义;有意义的是市场信息,因为它决定着企业明天的销售业绩、明天的市场。然而,许多企业既没有向业务员提出过收集信息的要求,也没有建立一套业务报告系统,以便能够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

        企业销售工作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企业不能够及时地发现企业营销活动各个环节中发生的问题,并在管理上作出及时的反馈,使这些问题得以迅速解决而不至于给企业造成重大危害。

        为什么有些企业客户档案长期不真实?为什么有些企业应收款不断发生而得不到纠正?为什么有些企业给公司造成的同类事件反复发生而不能根治?为什么有些企业在营销方面的严重问题长期不能发现?一旦发现,则已经处于破产边缘,无力回天!其根本原因盖出于对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信息无监控管理,尤其是无及时的制度性的管理反馈。

        销售大忌之五:业绩无考核

        许多企业没有对业务员的销售业绩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对销售人员定期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包括考核业务员销售结果,如销售额、回款额、利润额和客户数;考核业务员的销售行动,如推销员每天平均拜访次数、每次访问所用时间、每天销售访问的平均收入、每次访问的平均费用、每百次访问平均得到的订单数、一定时间内开发的新客户数、一定时间内失去的老客户数、推销员的费用在总销售额所占的比重等;对业务员进行定性考核,如考核业务员的合作精神、工作热情、对企业的忠诚责任感等。对业务员进行考核,一方面是决定销售人员报酬、奖惩、淘汰与升迁的重要依据,从而调动业务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业务员的业绩进行检讨和分析,可以帮助业务员进步。销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培养业务员的销售能力,业务员不进步,就不会提高销售业绩。

        销售大忌之六:制度不完善

        许多企业无系统配套的销售管理制度和与各项销售管理制度相匹配的销售管理政策。

        一个企业的销售工作要想不出大的问题,先决条件是,在企业的销售管理制度上要没有明显的缺陷和遗漏,销售管理制度系统配套、互相制衡,并有相应的销售管理政策与之相匹配。有的企业对违反企业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销售人员,从制度上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但实际上,这些处罚规定无法实施,因为企业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致使一些靠吃回扣个人发了财而企业造成巨额无主应收款的业务人员,一旦事发,一走了之,企业在事实上无法对其进行惩处。

        很多企业的销售管理制度不配套,好象缺了一块板的“木桶”,盛不住水,其特征是:许多应当受到鼓励的没有受到鼓励,一些应当受到惩处的没有在制度上作出规定;对应该鼓励的行为缺乏制度上的奖励规定,对禁止的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制度;该奖励的不能及时兑现,该处罚的无法实际执行。

        建立一套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

        实践说明,无管理销售,已成为制约企业销售工作顺利开展的陷阱。要搞好产品销售工作,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

        1.销售计划管理。其核心内容是销售目标在各个具有重要意义方面的合理分解。这些方面包括品种、区域、客户、业务员、结算方式。销售方式和时间进度,分解过程既是落实过程也是说服过程,同时通过分解也可以检验目标的合理性与挑战性,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调整。合理的、实事求是的销售计划,在实施过程既能够反映市场危机,也能够反映市场机会,同时也是严格管理,确保销售工作效率、工作力度的关键。

        2.业务员行动过程管理。其核心内容是围绕销售工作的主要工作,管理和监控业务员的行动,使业务员的工作集中在有价值项目上。包括制定:月销售计划、月行动计划和周行动计划、每日销售报告、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要点、流动销售预测、竞争产品分析、市场巡视工作报告、周定点拜访路线、市场登记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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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呵呵,其实不算什么大揭密,不过现在标题不起的“诱惑点”,实在没人理我,哎,既然进来了,就看看吧,如果觉得对您有用,别忘了给我顶下帖

    从事人力资源行业快5年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总也见过猪跑,这里说下人力资源行业的一些盈利模式,对与不对,仅供参考,毕竟我也只是菜鸟,发出来大家探讨下而已的,所有模式我都没有操作过,只是小道消息而已,大家不要问我操作流程,我要真的知道怎么操作,还写出来给你们知道吗?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

    1、职业介绍

    这个不用我说了吧?但是现在对职业介绍的资质要求很严格了,要4本证书,要50万注册资金,最要命的是4本证书的持有人要在你单位交社保,也就是说你必须养4个人,你能养的起,你就搞吧(按一个人一个月1400的工资+600的社保),一个月就要8000,全年差不多10万的样子,不算其他费用,介绍一个人成功收费是100-300,算你200一个,你要做500个

    2、劳务派遣

    苏州上海有几家做的很大,动不动就几万人,可是那是他们那里的特定环境决定的,你要只是个小城市,那能做上1000人就已经不错了,而且之前劳动合同法上,本来是说劳务派遣做满半年要转到单位去的,现在还没实施,真要实施的话就不知道怎么收场了,这个模式的好处是可以长久收费,一个月一个人收50左右算低的,上海那边起码要100

    3、招聘会

    相信很多人力资源机构都是靠这个模式发财起家的,不管什么时候,一次招聘会的收入都是很客观的,单位可以收摊位费,个人现在不能收费了,以前是3到5块,摊位费收了还可以收信息展示费啊,就是不开招聘会的时候把单位招聘信息放在橱窗或者布告栏里,这个也不是小数目哦,不过你要养几个员工每天照黄页上的单位电话去联系,保证场场都有单位,实在不行就送个一两场

    4、猎头

    这个行业一直是高端行业,在小城市可能还不是太看的出,但是上海等大城市,一个单子的收入就可以把公司所有员工养一年了,是很强的,据说苏州有个HR公司做猎头,一年可以收入1200万,没看错,是一千两百万,按照一个人才10万的提成,算120个人,真是羡慕到流口水.....喂喂喂,你当心你口水流在键盘上啦

    5、招聘网站

    06年的时候,听说温州一家招聘网站年收入已经在30万了,具体如何操作,就是宣传推广,百度排名做到前头,然后拉企业会员,一年800到3000(具体不大清楚,只是揣测),按照1000元一家单位,300家单位就可拿到30万,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当然他也是要花掉点宣传费的

    6、异地劳动力输入输出

    之前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就是专门做异地劳动力输入的,一年几百个学生,到用工单位之后跟单位要300元的介绍费,去掉各类费用,一个人可以赚到150左右吧,大家不要问我是哪些费用,150一个你还不爽啊?按照800个学生算,一年可以赚12万了,而且一年只要做几次即可,什么?你嫌12万太少?那我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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