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2号 关于己内酰胺反倾销案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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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2号 关于己内酰胺反倾销案延期的公告

时间:2011-04-20     人气:674     来源:华人物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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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11-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0年4月2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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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11-04-18 

      2007年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 

      2010年3月8日,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代表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向商务部递交了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适用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期中复审的书面申请,主张2008年下半年以来,欧盟马铃薯淀粉向中国倾销幅度加大,超过了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请求重新计算欧盟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并相应调整反倾销税税率。 

      商务部经审查认为,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的申请提出了倾销幅度已提高的初步证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9条规定及《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的要求。2010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调查。 

      本次复审调查范围是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的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倾销幅度。复审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相同,即马铃薯淀粉,又称马铃薯原淀粉、马铃薯精制淀粉、马铃薯生粉、土豆淀粉或洋芋淀粉等,英文名称:Potato Starch。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11081300。 

      在规定时间内,共有三家欧盟马铃薯淀粉生产商向商务部应诉。其中荷兰艾维贝公司和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在规定时间内向商务部提交了调查问卷的答卷和补充答卷。法国罗盖特公司在应诉之后没有提交调查问卷的答卷。商务部对欧盟公司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了复审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修改反倾销税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商务部《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第三十七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经调查,商务部裁定各公司倾销幅度如下: 

      (一)荷兰艾维贝公司(AVEBE U.A.):12.6%; 

      (二)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Avebe Kartoffelstärkefabrik Prignitz/Wendland GmbH):12.6%; 

      (三)法国罗盖特公司(ROQUETTE FRERES):56.7%; 

      (四) 其他欧盟公司(all others):56.7%。 

      二、征收反倾销税 

      自2011年4月19日起,按上述倾销幅度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11年4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公告自2011年4月19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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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对各方面成本上涨的压力,家居企业本该是涨势如潮。奈何不敢潇洒出击呢?很多品牌认为,在卖场中品牌集中一处,率先提价不是什么好事,而且在2011年市场不明晰的情况下涨幅也很难把握!店面经销商则认为,明码标价的涨容易引起消费者逆反心理,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求,而且在大环境都暗“涨”的时期,着实不敢贸然开先河。但是 成本等各方面压力还是要释放出去的,所以在市场上存在很多销售“暗“道。

      面对如此迷蒙的市场环境,消费者如何能火眼金睛去识别其中的涨价猫腻呢?

      新款价格偏高 旧款维持原样

      金意陶的店面销售说,店面产品有的价格涨了,但是有些是降了的,要看厂家的优惠策略而定,但是新品是不存在涨不涨的问题的,出厂的时候已经定好价了。对于刚刚上市的新款产品,消费者要清楚其价位肯定是已经在提价基础上的,因为原材料各方面确实是在上涨的,新品的价格定位也就已经是高旧款一个等次了。而旧款则基于很多商家不敢贸贸然提价的基础上仍然维持原价,如果在款式各方面都合适自家装修风格的基础上,旧款则不失为性价比较高的一个选择。

      逆市促销? 杜绝夸张虚假宣传

      5.1黄金周马上就要来临了,各大家居卖场也开始了促销宣传,什么亏本甩卖,什么折上折,相信消费者一定眼花缭乱。市民张小姐说,平时对家居建材价格也不了解,自己也没什么精力去对比,只能选择在5.1这种大型的节日下去选购产品,因为届时很多商家都会打折。在大环境压力下,家居企业已经困难重重了,还有可能赔本促销?难道真的只为讨个品牌宣传?据记者了解某一个卫浴企业5.1的促销招数是玩噱头,实提价。促销当天选用几款特低价的产品以及抽奖活动来做噱头,实际上除了一些特供产品之外,其他产品基本就维持和平日一样的价格。也就是说,5.1对商家来说是另一个聚财的机会而已。消费者选购产品之前,不能只看到商家的一些夸张宣传,要实际了解自己所需要选购的产品的各方面因素,做一些对比。

      折扣存猫腻 不得不防

      打折促销是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但促销、折扣并不代表优惠,“隐性涨价”就是在折扣上玩猫腻的一种方式。比如,标价3000元的马桶,涨了200元后标价不变,有的商家打9.5折、8.5折已经是最大的优惠,再降就亏本了;有的商家则故意虚抬价格,然后再以5折、6折促销,但其实价格并没有降低。

      作者在走访马会家居期间,很多店面销售都对涨价话题比较回避,但是没有完全说涨或者不涨.TOTO卫浴的林小姐说,调价是每年度的,不是因为近期原材料各方面原因。也有一些品牌信誓旦旦的说没有涨价,但是根据记者的对比发现,价格从去年开始就早已上调了8%左右。还有一些陶瓷品牌,原价格是没有上调,但是却在折扣上做了限制,比如去年能打5折,今年最低都要6折了。

      面对各种各样的折扣猫腻,消费者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清楚产品原本的价格水平,又要分辨折扣背后是否存在水分,不要盲目追求低价,货比三家后再购买产品。

      最后提醒消费者,家居产品是生活的伴侣,在面对家居建材产品的涨价时,要学会更加理性和多样化的消费方式,拨开价格的迷雾,认品牌、听口碑、重质量还是不变的真理。,同时不要盲目攀比,过分看重低廉的价格。(文/新浪家居: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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