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木家具出口今年最高增长1375倍
截至今年12月20日,6000多批、2.75亿美元湛江木家具经检验检疫走出国门。其中,出口至南非的木家具共计308批、3301万美元,分别为去年同期的44倍、1375倍,增长幅度堪称惊人。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近年来欧美国家出台新规提高木制品的环保标准,同时频繁使用反倾销措施,造成湛江木家具对欧美出口量大幅回落。以美国为例,今年进口自湛江的木家具货值为2000多万美元,同比下降70%,在湛江木家具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也由去年的22.43%降到如今的7.76%。
然而,其他新兴市场却传来喜讯。除了南非增长幅度最为迅猛以外,文莱、韩国、香港等市场的表现也十分突出。数据显示,今年文莱以近7000万美元的货值高居湛江木家具出口国榜首,同比暴增1271.84%。我国香港位列第二,进口货值为4252.74万美元,同比增长224.14%。销往韩国市场的湛江木家具也取得了64.2%的同比增幅。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家具出口企业应在开拓新兴市场的同时努力进军价值链的上游、实现真正的转型升级。我国低廉的人力成本优势已经减弱,国外新兴市场的准入门槛也将逐渐提高。家具行业应一方面加大研究国外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另一方面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不合格的木家具,会给人的健康带来危害。最近,省质监局对湖州地区50家木家具企业进行抽查,发现3批次不合格的木家具,其中湖州南浔浩威木制品加工厂生产的不合格短柜,被检测出甲醛释放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另外两件由浙江永辉家私有限公司、浙江德森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是漆膜耐香烟灼烧,使用性能上不达标。
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木家具?省质监局相关专家专门提供了一个消费指南:
选购时,除了注意产品外观标识外,应当问清主要材质及工艺情况并在有效凭据(发票)中注明,索要使用说明书。因为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中规定,家具使用说明书应该明确说明家具用途、适用环境,并标明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甲醛等有害物质释放量指标等。
现在,商家经常声称是实木家具,但实际上却并非全实木,消费者也很难辨识。如果要购买家具,可以先查阅木家具国家标准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其中对“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进行了清晰具体的定义。实木类家具是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过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后,再进行涂饰处理的家具。人造板类家具是以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为基材制作的家具。综合类木家具则是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
消费者在购买时问清家具是哪一类,防止商家模棱两可,欺骗消费者。
木家具的选择,还能通过闻气味比较,来区分质量好坏。消费者可以打开抽屉或柜门,如能闻到很强的刺激性气味,表明家具甲醛或其他挥发性有害物可能超标。此外,还要再检查一下家具的工艺,看看家具连接是否牢固,修边是否平整光滑,零部件旁板、门板、抽屉面板等下口处的可视部位端面是否有封边处理等。
徐州市民孟先生致电晨报热线反映,几个月前在一家具卖场宫廷一号专柜买了14万元左右的家具,可前几天送货上门时发现,2件家具竟是样品,这让他难以接受。
送货时发现家具是样品
孟先生目前在市区租房居住,婚房已经装修好了,打算明年1月初入住。“今年8月初,我来到这家家具卖场宫廷一号专柜,打算为新房购置全套家具。”
孟先生选择了14万元左右的该品牌家具,包括卧室、客厅和书房家具,并付清了货款。
“当时约定十·一期间送货,后来专柜打电话说货未到,再后来我又有点事,直到前几天他们才把全套家具送来。”
整套家具摆放在婚房后,孟先生仔细检查,结果发现书桌和书柜样子有点旧,“经过仔细检查,我发现油漆好像有点问题,螺丝也有二次拆装的痕迹,我怀疑专柜给我送来的是样品。”
孟先生向送货人员说明了他的疑问,一开始送货人员死活不承认。后来孟先生找来了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检测后表示书房家具确实是样品,这时送货人员才承认书房家具是样品的事实。
不接受退3000元的协调
“专柜和厂家先后都派人处理此事,但专柜只愿意退3000元钱,说是按照样品的价格出售,书房家具我买的时候价值近3万元,现在才退3000元,我认为不合理,没有接受。”
后来厂家要将样品拉走,再重新给孟先生定制新的,但是等待的时间较长。“我租的房子快到期了,本打算1月10日就搬进新房,现在书房家具没了,影响我日常使用,我就没让工作人员将样品拉走。”孟先生表示,因为双方达不成满意的处理意见,此事暂时搁浅。
昨日下午4点多,记者联系了卖场客服热线,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到专柜调查了解情况,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另外再联系消费者,协调处理此事。
卖方加退千元买方还是不接受
昨日下午5点多,宫廷一号专柜的王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据王经理说,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已经打了较低的折扣,而且书房家具摆放在专柜只不过2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不算样品。“现在我们要给消费者重新定制新的,但是消费者称耽误时间不愿意。”王经理表示,之前愿意退给消费者3000元,现在他们愿意做出让步,再多退1000元,一共退还4000元。对于这个处理方案,孟先生表示不接受。双方表示再继续协商。
就此事,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李苏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专柜在孟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样品充当新品销售,应当事先与孟先生达成一致或提前告知,否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对此,孟先生可以要求专柜重新提供全新的家具,同时还可以主张延迟送货期间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