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与家具整体配套五大趋势
全球著名的意大利米兰家具国际博览会、德国科隆国际家具博览会、美国高点国际家具博览会都是把家具与灯饰作为一个整体系列来设计、陈列、展览与销售的。越来越多的设计师对家具与灯具的整体配套设计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众多重元素的组合作用让现代家具的形态尽放异彩。家具要讲究造型、结构、人机关系、材质肌理等总体形态效应;灯具 应讲究光、造型、色质、结构等总体形态效应,两者都是构成建筑环境空间效果的基础,它们互为衬托,交相辉映。
记者从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红木家具市场“鱼龙混杂”,主要是一些不法家具生产企业和商家运用偷梁换柱、混淆概念等手段蒙蔽消费者。
不法商家招数众多
据介绍,蒙蔽消费者的种种招数,包括“瞒天过海”、“混淆视听”、“以次充好”等。
瞒天过海——对消费者进行掩盖或隐瞒真相。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64-1999《红木家具产品标识规定》,红木家具销售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的厂名、主料、辅料、漆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编号、配套件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
但是,很多商家在实际操作中,对标准规定的内容少标或不标。如香港某品牌红木家具,标签不仅缺少生产厂名、质量等级、漆质等信息,甚至连最基本的材质都没有说明。还有的虽然在销售标签上标注了产品名称、主要材质、单位、产地和价格,但缺少质量等级、配套件数等基本信息。
同时,一些销售人员存在宣传不规范的问题。很多红木家具销售人员为了推销产品,暗自编撰红木知识,向顾客推销时进行不规范介绍。
有的销售人员在对顾客介绍材质时,往往使用的是俗称。俗称是没有标准规范的,如“大红酸枝”一般指交趾黄檀,但一些商家将其他树种的黄檀也称为“大红酸枝”。由于是俗称,售后如果客户对材质提出异议,很难以此名称为依据来解决纠纷。
混淆视听——非红木类木材乱“傍”红木名但不明示为非红木进行销售。例如,把“风车木”叫“黑紫檀”,把“维腊木”叫“绿檀”,把“铁木豆”叫“红檀”,又如把“古夷苏木”叫“巴西花梨”,把“非洲紫檀”叫“印度红花梨”等等,利用消费者缺乏木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信息渠道不畅通,在销售宣传时有意隐瞒“非红木”真相,给消费者造成“红木”错觉。
以次充好——混用同类不同种木材。
红木家具即使是同类木材,由于具体材种和产地不同,价格也有较大差异。如红酸枝木类中的“绒毛黄檀”和“交趾黄檀”,前者主要产自南美洲,后者主要产自东南亚中南半岛,由于生长环境和材种的不同,材色方面有所差异,像绒毛黄檀大多带黄色,而交趾黄檀材色方面比较厚重,为紫红褐或暗红褐。今年前者价格在7000元/立方米左右,而后者价格则高达5万元/立方米左右。
以假充真——非红木冒充红木卖。
一些商家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在胡乱“傍”红木混淆视听的基础上,还在销售时提供错误的虚假信息,非红木冒充红木卖。比如上虞的一位消费者,花费了8万元在当地买了一套标称红酸枝的家具,结果鉴定出来是风车子属木材,也就是皮灰,和红木根本就不搭边。
严把企业准入关卡
为了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红木家具消费信息和指导,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浙江省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从今年9月初起,对杭州6个家具市场的54家红木商铺进行消费调查。并针对目前杭州红木家具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建议:
——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应增强诚信意识,主动规范红木家具的标注,特别是应用中文及拉丁文学名给家具木材进行标注,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鉴定依据。可邀请权威鉴定检验机构对家具材种进行鉴定并出具证书,以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销售人员应加强对红木及红木家具相关知识的学习,正确开展销售宣传。
——市场举办单位严把企业准入市场的关卡,特别是在诚信度和质量方面。监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红木家具市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标签标识、商家诚信程度、材种和标称材种的符合程度等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方面加强监管。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消费者宣传红木家具选购知识。
——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应先关注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基本原材料情况、有害物质含量情况和使用保养情况等。可请经验丰富的人士做参谋,向经销商索要木材进口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来验证木材的身份。正式购买前,可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或要求经销商出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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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意的装饰会增添一些非洲的韵味。[NextPage]
绿色盆栽更贴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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