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化柚木走热 缅甸材平稳 椴木销量上扬
碳化柚木市场走热。据商家反映,近期碳化柚木行情一度走热,尤其是长2.6m、厚5公分的碳化柚木,市场成交量大,货源出现紧张态势。目前碳化柚木长2.6m、厚5公分价格报至6000元/立方米,长2.2m、厚5公分价格报5800元/立方米。
缅甸材整体表现平稳。缅甸柚木市场需求量减少,出货减缓。本周缅甸柚木长3米、厚10-30cm报10500-12000元/立方米。缅甸克隆无论是在密度还是在纹理上都优于非洲克隆木,木线商家采购性较高,销量稳定。本周缅甸克隆长2.2-2.6m、厚5公分报3800-4200元/立方米,平稳。金丝柚入货积极,市场交易增加,本周金丝柚长2.2-2.6、厚5公分、宽板价格报5600-5800元/立方米。
椴木出货增加,交易上扬。据商家反映。在政策利好的刺激下,东北椴木市场销量明显增加,交易上扬,商家表示,椴木材质较软,木纹细腻,不易开裂,是百叶窗框架最佳用材,厂家采购性极高。本周椴木长1-3m、厚3-5公分、无节材报2400元/立方米,长2-4m、厚5-10cm、无节材报3200元/立方米。
据美国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透露,位于伊利诺斯州的一家投资公司于近几周购买了La-Z-Boy公司10.8%的股份。
据该投资公司——First Trust Portfolios表示,公司在La-Z-Boy进行了多次投资,每笔投资都购得La-Z-Boy相应的股份,但每笔都未超过5%。
据悉,First Trust在La-Z-Boy公司的股份累计价值已经达到557万美元。First Trust表示,公司多次收购的目的也仅仅旨在收购该公司的股份,并没有打算完全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林业建设要由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的战略决策,吉林省委政研室与吉林省林业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就相关问题到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
一、吉林省已经具备把林业产业建成支柱产业的基础和条件
吉林省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恰逢其时。从全省实际情况看,已具备了把林业产业建成支柱产业的基础和条件。
一、得天独厚的林业资源是壮大林业经济的首要条件。吉林省森林资源丰富,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全省林业用地面积92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3.4%,林木总蓄积8.9亿立方米,均列全国第6位。每公顷林木蓄积量114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立方米。这是其他省份和地区所不具备的。尤为突出的是通过实施采育林经营模式,使全省林木年均生长量达到2323万立方米,年净增长达700万立方米,生长量远远大于采伐量,实现了良性循环。作为全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年生产商品材419.3万立方米,居全国第6位,同时,还能出200万立方米枝丫材。据测算,如果这些木材全部在省内加工转化,按增值5倍计算,至少可实现产值300亿元。
二、林下经济异军突起成为壮大林业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按照有利于全民创业,有利于职工增收致富,有利于壮大林业产业的指导方针,吉林省依托当地林业独特的资源,打造了人参、五味子、食用菌、林蛙、山野菜、坚果、森林旅游等主导产业,使林下经济成为林业经济发展的亮点,林业职工致富和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初步形成了以木材生产加工为主体,林下经济为辅,多业并举振兴林业的局面。2007年,全省发展人参、五味子等中草药10万亩,产值12亿元;食用菌20亿袋,产值23亿元;林蛙10亿只,产值20亿元;山野菜2.5万吨,产值2.5亿元;木本水果、坚果70万吨,产值25亿元;森林旅游景区直接收入12.4亿元,占全省旅游景区总收入的80%。形成了“基地+龙头企业”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三、林产品加工业蓬勃兴起成为壮大林业经济的产业基础。近年来,各地围绕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谋划和建设了一大批加工项目,使全省林产品加工业得到快速发展。一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全省林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63亿元,是“八五”末期的15倍;全省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7600户,比“八五”末期增长了10倍。二是林产品加工业呈现出区域化和集群化发展趋势。目前,全省林产品加工业主要产品达800种,其中,地板、人造板、果仁、人参、中成药、葡萄酒、林蛙制品等已成为主打产品;吉林森工集团的“露水河”牌刨花板、“金桥”牌地板、“泉阳泉”矿泉水被认证为“中国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盛誉。三是生态经济结合型产业正在兴起。完成了生物质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在辉南森经局投资600万元,开展了利用木材剩余物加工生物燃料项目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市场需求旺盛为发展林业经济提供了广阔空间。从国内市场发展趋势看,木制品需求上升,拉动价格上涨,给全省林业经济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目前我国每年森林蓄积消耗总需求量已达5.5亿立方米,每年缺口2亿立方米,而我国人均木材消费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3%、发达国家的10%,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到“十一五”期末将达到3亿立方米。由于木材供不应求,市场价格以每年100元的速度上涨,木制品特别是家具等深加工产品价格更是居高不下。绿色、健康消费正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时尚,蕴藏着诱人的商机。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理念和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人们对绿色食品和保健品消费需求日益上升,国内绿色、健康消费市场进入快速扩容期。对吉林省林业经济发展十分有利。从国外市场看也是如此,林产品需求不断增加,并呈现出比以前更加多样化的趋势。我国加入WTO后,国际市场对东北野生药材情有独钟,销售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年增15%左右,2007年需求量达到7万吨左右;港澳台市场的需求量也由往年的2000余吨,激增至3000吨以上。
二、吉林省林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吉林省林业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以资源拥有量与林业占全省国民经济比重来分析,用经济发展贡献份额来衡量林业经济,不论规模总量,还是质量、效益都没有达到应有水平,林业经济规模不大、结构不优、活力不足、效益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2007年,全国各省(区)林业产值排序,吉林省排在10位以后,而浙江、山东、江苏、福建等省的森林资源比吉林省少得多,但林业产值却是吉林省的2—3倍。这种情况与吉林省林业资源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
一是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多年来,没有把林业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发展林业只是林业部门的事,没有提到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各级政府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正确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存在非此即彼的简单化倾向。在林业产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上,没有打破旧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模式,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保护与开发有机统一起来,有的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造成林业经济规模小,发展滞缓。山东省林木蓄积量为0.86亿方,只是吉林省的十分之一,近些年通过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林产品市场、龙头企业和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林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2007年林业总产值达到861亿元,远远超过吉林省,其根本原因是思想解放,敢于突破,鼓励农民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木,并且放开砍伐指标。
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总体上看,吉林省始终没有摆脱原料输出省的地位,仍以销售原木及初级加工为主。全省生产的400万方原木中有近50%销往外省,尤其是优质木材,吉林省利用率极低,基本销往南方家具制造企业。加工业以生产各种板材为主,成为林业产业大省的原料供应基地。林业资源总体利用率不到10%,在可开发资源中,大多是粗放经营、原料加工,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综合效益差。原因是现有的加工企业技术落后、规模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技术先进的大型林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造成终端产品少,产业链条短,处于低层次结构,低价格销售,低效益流通状态。2007年,吉林省林产品加工率只有50%,其中:初加工占70%,精深加工只占30%。吉林省主要的地板产业,多是面向国外市场,但因销售价格比国内低,加之国家税率和人民币汇率的调整,效益下降,使地板加工企业面临困境。
三是政策扶持不够。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一些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但突破性不大,不能完全满足林业产业发展需要。集中体现在砍伐指标限制过死。各县(市)普遍反映,因农防林老化腐烂严重,急需更新改造,但由于采伐指标较少,杯水车薪难以实施。因没有砍伐指标,资产难以变现,严重挫伤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近年来,国家和省对林业投资较大,但多是在育林方面,对林业产业发展特别是林产品加工业没有投入。另外,由于林产品加工业的特殊性,造成投资渠道狭窄,融资十分困难。
四是体制和机制不活。虽然近几年林业改革成效显著,但是制约林业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产权不明、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等问题十分突出。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尚未全面展开。全省集体林地面积260万公顷,但由于集体林地产权不明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明确,使林农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吉林省林业分三块经营,吉林森工、延边林业、地方林业各自为战,政策不统一、工作不协调、竞争无秩序。不能形成合力,严重减弱了全省林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三是企业办社会包袱没有彻底解决。近两年初步解决了企业办教育问题,企业也将一些社会职能剥离出去,但是大多数林业企业负担仍旧沉重。白石山林业局从事供热、供水、环卫、医院、消防等社会职能的人员600多人,占全局在职职工的16.6%,年公益性支出达780万元。四是部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严重。一些国有森工企业的加工企业改制后,因缺乏“自身造血”能力生产难以为继,为贯彻落实“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只能依靠原国有森工企业低价提供原材料勉强维持,导致森工企业效益下降。
三、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加快林业产发展,实现林业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必须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解放思想,敢于突破一些条条框框,充分利用市场和政策环境,加快构建发展速度快、总量规模大、经济结构优、产业特色突出、市场效益良好、竞争力较强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把林业建设成全省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一是加快林业资源的培育及开发。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实现现代林业工程化,林业工程项目化。靠工程项目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形成优化组合,提高新的生产能力,带动林业经济大发展。一是东部山区采育林建设工程。借鉴德国近自然林和汪清采育林经营模式,科学经营森林。对东部山区300万公顷低质次生林进行改培。工程期30年,年投资2亿元、年净增林木资源资产20亿元、年增加经济收入80亿元,工程总收益600亿元。二是中西部农防林更新改造工程。运用经济利益驱动机制,调整林业采伐政策,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实现工程建设常态化,加快中西部农防林更新改造步伐。每年更新农防林1100公顷,生产木材50万立方,年增收3.5亿元,工程总收益70亿元。三是西部生态植被恢复(生态草)工程。要在中央财政投入补助资金3500万元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草业产业化设施,发展草业经济,开展畜牧养殖和加工,提高生态草经济产出功能,带动地方增收。四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工程。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林下资源,面向市场,加快人参、五味子等中药材、食用菌、山野菜、干果等山珍食品,林蛙、鹿茸等保健食品及矿泉水、芦苇等项目的产业化开发。鼓励依法驯养繁殖经济动物、人工栽培利用野生植物,拓展林业经济内涵。争取用5年时间,利用森林物产资源开发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五是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工程。充分利用吉林省长白山、龙湾、松花湖、向海等自然景观,加快生态观光旅游、温泉度假旅游、冰雪体验旅游等森林旅游产品开发和建设,与民俗旅游、边境旅游、红色旅游相结合,统筹规划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使其成为拉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新产业。争取用5年时间,使森林湿地生态旅游及休闲服务业年收入达30亿元以上,并拉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改变把林业作为第一产业的传统观念,用发展现代工业的理念发展林业经济。从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长远战略看,林产品的深加工将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一是大力发展终端产品。应集中力量,围绕林业资源综合开发,积极发展家具、中成药、葡萄酒、皮毛制品、矿泉水、绿色食品、保健品等终端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特别是要加快木材加工业终端产品的开发,力争做到原木不出省、半成品板材不出省,以终端产品为龙头,把省内的原材料吃干榨净。要组织省内科研院所进行联合攻关,力争在林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上取得突破。二是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按照“扶优、扶强、扶大”和资源、资产、资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资本运营为纽带,整合生产要素,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要在土地、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促其尽快成长为林业产业化的龙头。在招商引资中,要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重点,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林产品加工企业到我省投资建厂。加工企业的建设要统筹规划,不能遍地开花,必须通过资源整合,发展象金隆木业这样的龙头企业。各地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和指导企业,落实好各项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贷款等扶持政策。三是建立不同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林产品加工基地。选择敦化、抚松、扶余、梅河口这样产业有一定规模,基础较好的地方,作为吉林省林业产业发展基地,并赋予省级管理权限,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实现重点突破。同时,鼓励和支持这些地方围绕林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林业化工、机械制造等配套产业,构建上下游产业贯通、配套产业衔接紧密的产业体系。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对农民和其他经济主体在承包的基本农田、“四荒”地等种植的树木,允许他们自主砍伐,不受砍伐指标限制。对此可实行到所在乡(镇)林业站登记的备案制。二是为配合集体林权改革,加快农防林更新改造,调动农民和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应向国家争取更多的砍伐指标。另外,还应积极向国家争取在吉林省进行国有林权改革试点。三是对林业改制企业减免三年税的政策要延续执行,积极向国家争取以“三剩物”为原料木制品应继续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四是把林业产业切实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畴,享受相关政策。五是简化审批手续,并给予政策指导,如运输准运证可由省林业厅委托各县(市)办理。六是林区的公路建设、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泥草房改造等,应享受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立项上,各地和相关部门应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吉林森工集团和延边林业集团改革,优化产权结构,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民营经济,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国有森工企业改革配套政策,做好混岗大集体和进出再就业中心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落实职工医疗、养老等“四项”保险,森工企业的社会职能,应全部移交地方。二是建立符合林业发展特性的新的采育林经营方式,创建国家林改革试验区。三是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按照“归属清楚、产权明确、严格保护、流转顺畅”的要求,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在稳定林地所有权前提下,放活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经营权,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真正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农民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五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要站在培育吉林省第四大支柱产业为全省GDP达到万亿元总体目标作贡献的高度,把发展林业产业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林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一是切实搞好林业经济发展规划。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通过培育资源,加大综合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协调、持续发展。要突出重点搞好产业布局。吉林省东部山区林业资源丰富,发展林业经济潜力巨大。在规划布局上应把东部山区作为发展林业经济的重点区域,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尽快把东部山区建设成为全省林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带动区。二是要出台一个文件。在外出考察中看到,河北、山东都把发展林业经济提到了战略高度,摆到了省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日程。为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林业经济发展,吉林省也应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林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三是要建立考核体系。把林业经济纳入县域经济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加强检查督促,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