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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家具变面板加贴皮 买家无奈求助工商部门

时间:2013-08-30     人气:873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概述:九十月份是传统的装修旺季,家具也相应得到了热销,在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引导下,实木家具市场更是升温。可买来的家具是否真“实木”?全实木、实木、实木贴面材质如何区分?这些问题一时成为了市民的讨论的焦点。......
    九十月份是传统的装修旺季,家具也相应得到了热销,在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引导下,实木家具市场更是升温。可买来的家具是否真“实木”?全实木、实木、实木贴面材质如何区分?这些问题一时成为了市民的讨论的焦点。 

    实木沙发却是面板+贴皮 

    今年6月底,富阳市民孙先生经过迎宾北路的一家家具店,正巧看到该店搞优惠促销活动。孙先生考虑到自己几年前在这家店买过一套沙发,质量还不错,就走进店里转转。在店员的介绍下,孙先生看中了茶几、沙发,配上躺椅各一张,优惠价一共是13000元。孙先生爽快地签订了《家具订货单》,当场支付定金6500元,并约定年底送货。 

    7月下旬,孙先生把家中的旧沙发送了人,遂要求商家提前交货。几天后,家具店派人送货上门并安装。安装过程中,孙先生却惊讶地发现沙发木头面板是贴皮的,并非商家之前介绍的胡桃木实木。 

    店家厂家相互推诿,求助工商部门 

    发现这一情况后,孙先生连忙联系家具店,可家具店则表示送过来的家具与订单上的品牌型号一致,没有问题。孙先生又打电话到厂家,谁知厂家说,他们这个型号本就不是全实木的家具,要是全实木的核桃木沙发,也不可能那么便宜。孙先生十分不解,既然厂家说这个型号不可能是全实木,怎么当初在店里听到的介绍又说是实木沙发呢? 

    协商未果,孙先生遂向工商部门求助。在富阳工商12315中心的调解室里,双方就孙先生家中那套沙发的材质各执一词:孙先生一再强调当时商家介绍该套家具是胡桃木全实木,所以他才会决定购买。商家则表示,当时为孙先生介绍时就说明了是胡桃木材质是实木框架,而非全实木。 

    工商人员要求双方提供证据,但在当时双方签订的《家具订货单》上只写了产品型号,并没有具体标明是全实木还是实木框架。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表示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他们会赠送一些礼品表示歉意,如果消费者不退货则在优惠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孙先生表示沙发既然已经送来了,退货太麻烦,选择了后者的处理方式。 

    30%以上实木,就叫“实木家具” 

    类似这样的纠纷,工商部门已处理多起。消费者往往说购买前店家宣传的是实木家具,买回家后发现却是实木框架或者实木贴皮。是消费者听介绍时对商家口头表述的内容有所误解?还是商家偷换实木家具概念,误导消费者? 

    不同的人对于实木家具有着各自的理解。大多数消费理解为:实木家具是100%用实木一次加工的家具。而商家表示,按照行业内“规矩”,只要实木材料超过30%就可以称为“实木家具”。据悉,市场上不少商家正是打着这些“实木家具”概念的擦边球。 

    据了解,目前我国现行的实木家具标准采用的是2008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从2009年5月开始实行。根据该标准规定,实木家具是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后,再进行处理的家具。换言之,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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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家具行业还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因此,家具类消费纠纷一直居高不下,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应尽量与商家事先约定好"三包"事项,并用书面形式加以明确。这样一来,出现纠纷后既容易问责也便于维权。”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家具产品,合理运用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家具投诉数量增 

        据了解,目前家具行业还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出现家具消费纠纷时,消协组织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并参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及生产厂家、经销商的书面承诺进行调解。但是,各个家具企业承诺的内容各不相同,进行产品质量鉴定又往往存在成本费用高、双方意见不合等问题,消费纠纷解决起来障碍重重。 

        在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去年接到家具类投诉17件,而今年1至6月,有关家具的投诉已达19件,家具类投诉呈现上升趋势,问题主要集中在家具质量、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不提供发票等方面。 

        纠纷解决障碍多 

        今年1月,消费者李先生在中山市某家具店购买了一套仙桃万字红木沙发,花费了8000多元,商家没有给李先生开具发票。没想到,沙发买回家不到两天就出现裂缝,除此之外,商家承诺赠送的物品,包括3张座垫和5个抱枕一直没有送货。在消费者与商家的沟通过程中,商家态度又极不友好。李先生提出退货,却遭到对方的强烈反对。据李先生反映,商家表示,退货可以,但不能全额退款,必须支付他们2000元,用作接待李先生的服务费和商品运输费等。商家还要求李先生支付正在制作的座垫和抱枕的费用以及运费,否则不予退货。中山市消委会介入后,商家态度略有缓和,并迅速将赠送物品送到李先生家中。因为商家态度强硬,直至目前李先生还没能退货。 

        消费者罗小姐去年购买了一套高档家具,今年4月,她发现木制的电视柜出现多个小洞,随后,其他家具也陆续出现小洞,在洞口能看到白色的虫子,虫蛀部位经常有散落的木屑。罗小姐登录厂家的官方网站,看到这套家具的宣传资料称:“用料为意大利进口黄牛皮,石头均是从中东地区进口的紫玉和青玉。”罗小姐发现,这套家具附带的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用料是“超纤皮”,而商家开给她的销售单上明确标注材料为“真皮”。罗小姐多次致电商家反映情况,要求退货,但一直未有满意的答复。最后,在消委会及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还全部家具款共73849元。 

        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家具商店购买了一套沙发,商家声称全套沙发是实木制造。然而,在使用中李先生发现沙发座位部分脱皮,还有钉子凸出,沙发底部已经发霉。经与家具商店交涉,商家承认沙发部分材质采用了高温压缩板,但其坚称压缩板也是实木。经消委会调解,商家同意出示厂家产品检验报告,并为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 

        消费警示记心头 
        
        针对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出现纠纷难以解决的问题,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日前发布了相关消费警示: 

        一、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前应先了解商家承诺的服务内容,并尽量用书面形式将约定的内容反映出来。 

        二、要到正规商场购买家具,这样才能获得较有保证的售后服务。 


        三、在购买家具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及消费能力理性消费。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要尽量选择环保的产品,要弄清家具所用材料的具体情况,要多问、多看。 

        四、在签订购买协议时,要认真阅读条款,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注意核对家具的各项内容,如型号、款式、材质等。对商家的自订条款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商家制定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发票、收据、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以便在家具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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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23日,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2013年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成都召开,省民政厅、中家协、省质监局名牌办、省质检院等单位领导以及会员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

        大会回顾和总结了省商会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四川家具行业面临的形势,同时还研究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商会的工作。中家协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冰冰高度评价了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她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家具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平稳发展阶段,2013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4559个,主营收入增长12.75%,利润总额增长17.04%,其中在全国主营收入排行中,四川省位列第四。省商会会长王学茂在会上着重对四川家具行业当前的形势和行业未来的发展走向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受到房地产以及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今年四川家具行业的发展也进入调整转型的阶段。未来四川家具发展的根本之路需遵循“十字”方针:调整、转换、创新、提升、整合。省商会秘书长但钧说,在机遇与困难面前,商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如何协助会员企业解决克服问题。

        今年下半年,商会将开展四川家具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消费市场调查,联合优势品牌组建“四川家具品牌联盟”,推动四川家具区域品牌形象的塑造,继续深入实施四川家具“抱团拓展、销量倍增”计划,力争用两三年的时间,使四川家具产业在现有年销售总额的基础上实现销量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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