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家具七成假 家具市场黑幕令人瞠目
张先生花3万多元买来的名贵“实木”家具,竟是纸壳和发泡剂压制而成;焦女士不小心碰掉家具外表烤漆才发现,去年买的所谓实木家具其实是“树脂模铸”家具……这些欺诈现象令人瞠目结舌,而家具行业业内人士自曝的“实木家具七成假”黑幕,更让人愤怒。
只有床头是实木做的,就敢称是“实木”床
实木家具是指所有材料都是未经再次加工的天然实木,不使用任何人造板。市场上真有这么多的实木家具吗?那些挂着“实木”标签的家具,究竟是不是实木做的?
在市中心的一家家具商场,记者看到一张标价8900元的双人床,标注材料为实木。记者询问是什么品种的实木,销售人员称是橡木,并一再表示绝对是实木。然而,当记者反复确认是否整张床都是橡木做的时,这名销售人员不得已透露实情:“只有床头是橡木的。”并表示,不到1万元的价格是不可能买到全实木的双人床的。
红木、美国橡木、水曲柳、楠木……记者走遍整个家具商场,发现标注为实木的家具所用材料品种名目繁多,售价高于标注为木皮贴面的家具。但是在记者连续追问下,这些商家无不承认所售家具只是部分实木。销售人员坦言,一般消费者不会问得这么仔细,而他们也不会说自己的家具是全实木的,这样,即使消费者事后质疑,他们也没有任何过失。
但是,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多数消费者认为凡是标注“实木”的家具就应该是全实木制成的。部分较细心的消费者会有意识地搬动家具,试试家具的分量,认为重的应该是真木头,其实这也不靠谱。业内人士透露,现在的家具制造技术已经很先进了,非实木的家具可以做得比真正的实木家具更华丽,分量也非常重。
标上“实木”,售价就可达进价的5倍
在同一家家具商场,记者发现,有的商家详细标注了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尺寸、等级、产地、材质等信息,有的则只标注了价格和产地。在使用材料上,各家的标注也大不相同,很多只简单标注“实木类”。目前,国家还未对家具产品标注出台强制性规定,生产厂家、经销商由着性子标注的现象比比皆是。尽管价格标签各不相同,但各商家对于打折却是一致热衷。一套标价上万元的组合沙发,刚一询价就被销售人员打出6.5折的折扣价,再经一番议价,折扣可以更低。
“再低也有赚”,这是业内人士透露的信息,而奥秘还在于实木与非实木。原来,一款家具使用多种木材的情况十分普遍。以一款普通衣柜为例,面板和背板的用材就不相同,侧板和底板往往也不会使用同一种材料,一个衣柜用六七种木材很正常。行业内的潜规则是,只要实木材料超过30%就可以打着“实木”家具的招牌卖,实际只有部分主料是实木,辅料则是一些板材经过贴皮处理做成仿实木。但是,这样标注为“实木”而实际仅为部分实木的家具,售价可达成本的5倍。
以一套标价一万元的家具为例,进价一般只要2000元左右,即便是原价打5折还能卖到5000元,碰上特别会砍价的买家,价格压到4折,扣除各项费用还能赚到不少。
“把仅部分为实木的家具当作全实木的家具卖,这还算是有’良心’的厂家、商家。”一位从事家具销售20多年的潘先生爆料说。据他介绍,现在有一些小作坊更是采用模铸的方法用树脂材料制造劣质家具,再以实木家具的名义出售,其成本仅为实木家具的20%。如使用更低劣的泡剂等材料,成本就更低。
卖假货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三五年就足以让劣质家具“露馅”,但到那个时候,当初卖家具的店可能早就易主了,因此一般家具商场店铺的流动性都很大,在30%左右。
破坏性检测,让消费者维权难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家具投诉不在少数。但是,当市民听说对家具进行检测需要在家具上钻孔等破坏性取样、还要自己掏钱时,最后都不了了之。毕竟一套家具价值不菲,普通老百姓折腾不起。而且现有的质检技术仅能检测家具是实木还是板材或其他材质,并不能检测究竟是哪种木材。
想不拆开看而能知道家具用的究竟是不是实木,有业内行家教了这么一招:在家具背面或底部找个不起眼的角落,用电钻轻轻钻一个小洞,看掉出来的是不是木屑。
但是,为避免日后麻烦,消费者在购买前最好能慎重些。如果商家宣称是实木家具,尽量让其出具证明,这是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一旦决定购买,最好让商家将家具各个部件的用料填写清楚。如果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愿提供票据、写清材质,建议消费者还是不要买了。
案情
托运17件家具7件出现损坏
柳先生在长沙市经营着一家家具店。他在起诉状中说,2012年9月28日,其家具店与某货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将17件家具由长沙运往攸县邓女士处。“该公司两天后将货物运送到了攸县,当时邓女士要求当场验货,但送货员以时间紧张为由拒绝当场验货。”柳先生说,由于委运凭证上写明了“损坏不负责”,邓女士也没有坚持当场验货,“结果邓女士随后对家具进行查验时,发现这批家具中有7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柳先生了解情况后通知了货运公司,但货运公司未予以回复。于是柳先生起诉至芙蓉区法院,要求货运公司赔偿其损失4万余元。
“这4万余元不知从何得来?”在庭审中,货运公司表示,他们已经将柳先生托运的货物完好地交付给了货主,“柳先生并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证明其受损的货物是公司实际运送的货物。”
判决
证据无法证明货物损坏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先生称货运公司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货物的损坏,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法官认为,首先,提交的家具损坏照片不清晰,没有拍照时间,亦没有货物编号——照片不能证明货物是由货运公司运输,也不能证明货物损坏的实际时间。因此货物是在货运公司承运过程中损坏还是货主在自己搬运过程中损坏无法证实。其次,收货人有及时检验货物的权利,对未予检验的货物,货主有权拒绝签收。本案中货主邓女士当场签收了货物,应当视为其已检验货物无误。
至于柳先生“因委运凭证上有‘损坏不负责’,导致货主没有当场验货”的说法,法院认为,该条款违反合同公平原则,是一方强加于另一方的霸王条款,免除货运公司一方的主要义务,不具有约束力。该理由不能排除货主收货时有验货权利,“同时,柳先生称其委托货运公司运输的货物价值为4万余元,但提供的相关单据中的数额不能证实这一主张。”
法院据此一审驳回了柳先生的诉讼请求。
提醒
“损坏不负责”系霸王条款无效
“在快递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弊端与漏洞也在逐步显现,因为物流业环节多、路程相对较远,货物损坏、快递变慢递、快件丢失等风险也随之增加。”芙蓉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张朝晖告诉记者。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立法的目的,否则将意味着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合同条款欺骗他人,从而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正因如此,这起案件中,货运公司所谓的‘损坏不负责’免责条款系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张朝晖说,对于合同类纠纷,法院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判决。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签订类似合同前,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一旦发现霸王条款,应及时向商家提出。
“有时快递在投寄过程中产生物品损坏或丢失,由此双方发生矛盾,其实主要是因为很多寄件人对相关规定不懂、不看或不保价。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时多留心、多注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朝晖提醒市民,货物需要快递或托运时,应选择正规的运输公司,根据货物类别选择托运方式,贵重货物要保价。填写托运单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情况,便于出现问题后索赔维权。额外约定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赔偿方式,货主也要记得当面检查、验收,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
快递货物签收注意事项
1 先验货后签字
快递公司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字。
2 贵重物品本人签收
很多人经常委托他人签收快件,这样容易造成的损失,所以在快递公司与你联系时,最好是自己本人去签收。
3 货不对板一定要拒签收
如果验货发现货物不对,也一定要拒签收,不要相信快递所说的,是不是对方发错货了之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