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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检测不合格可退货 商家赔偿检测费误工费

时间:2013-08-04     人气:886     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作者:
概述:购买的家具有异味怀疑甲醛超标怎么办?自己送检费用最后谁埋单?2日,广州市工商局推出7个示范合同文本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购买的家具有异味怀疑甲醛超标怎么办?自己送检费用最后谁埋单?2日,广州市工商局推出7个示范合同文本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家具若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广州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服装买卖也有合同规范 

    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逐步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广州市工商局拟推行《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广州市茶叶买卖合同》、《广州市展销会参展合同》、《广州市服装买卖合同》、《广州市蔬菜买卖合同》、《广州市番薯买卖合同》、《广州市水果买卖合同》等7个示范文本,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9日。 

    其中,《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广州市茶叶买卖合同》等6个示范文本都对逾期交货或付款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经过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广州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展销食品要签产品安全书 

    据广州会展网记录,2013年下半年在广州举行的展会将有51个,其中不少展会还冠上了“国际”二字,会展行业发展迅速。在市工商局发布的《广州市展销会参展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展会的甲乙双方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针对风波迭起的食品安全现状,示范文本则要求展销会展销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甲方和乙方应另签署产品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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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工商局就《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等7个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购买的家具若经检测,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广州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广州市工商局拟推行《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等7个示范文本,昨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番薯买卖也有专用合同范本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逐步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广州市工商局拟推行《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广州市茶叶买卖合同》、《广州市展销会参展合同》、《广州市服装买卖合同》、《广州市蔬菜买卖合同》、《广州市番薯买卖合同》、《广州市水果买卖合同》等7个示范文本,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9日。

      其中,《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等6个示范文本都对逾期交货或付款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都要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只有《广州市展销会参展合同》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明确规定经过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广州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展销食药品要签安全责任书

      据广州会展网的信息,2013年下半年在广州举行的展会就有51个,其中不少展会还冠上了“国际”二字,会展行业发展迅速。在市工商局发布的《广州市展销会参展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展会的甲乙双方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乙方已确认的展位位置和展位编号,而乙方必须取得经销本展销商品的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展销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除无条件撤展外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乙方不得转让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展位。

      另外,示范文本还要求展销会展销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甲方和乙方应另签署产品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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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公示的2013年2季度木家具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金丽轩、主角、骏星、晚安、爱沙等标称品牌床头柜检出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局2013年2季度对成都市新都区的家具商场销售的木家具进行了质量监测。本次监测委托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检。主要对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重金属-铅、可溶性重金属-镉、可溶性重金属-铬、可溶性重金属-汞、柜类稳定性、椅后倾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本次监测检出的不合格商品,主要是甲醛释放量、柜类稳定性、木工要求等指标不达标。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2季度木家具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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