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如何自我蚕食iPhone5的销售
每个人都预期苹果公司(Apple)于9月12日亮相的iPhone 5手机会大卖。但新的手机并非唯一的新产品--另外两个由该公司于当日公布的新产品以一种实际上可能会破坏iPhone 5的销售情况的方式扩展了其移动平台生态系统的覆盖范围。
苹果公司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着iPhone手机的销售来带动其能让投资者们眉开眼笑的利润空间的。提供了消费者能够看到使其股票成为宠儿的令人信服的和整体的财务增长的替代品或其它路径都是摇摇欲坠的。苹果公司目前没有其它的产品能够产生与iPhone手机相同的情况组合,既引发了大量的投诉又产生了丰厚的会变成重置盈利的利润。
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之间的利润差异是惊人的。上一个季度,iPhone 4S手机的平均销售价格为624美元(无线网络服务供应商支付了其中的绝大部分),根据一些业内人士的估计,它的生产成本在196美元到254美元之间。而iPad平板电脑的平均销售价格为559美元,但估计每生产一部需要花费苹果公司316美元至409美元。
换言之,平板电脑带来的收入更少且制造更昂贵。苹果可以卖出的全价iPhone手机的数量的任何减少或潜在的限制都意味着给收入和利润划定了上限。而苹果公司已经创造了两个可能会引导消费者们远离的iPhone 5手机的道路。
一个是对iPhone 4S型和4型手机的重新定价。由于和运营商签订了新的或续订的合同,iPhone 4手机将对消费者免费,而16 GB存储容量的4S型手机将需要99美元。消费者们所支付的金额与苹果公司的每单位收益是不一样的。运营商们为每个单位提供了大量的补贴并将真实成本折合每月的服务费中,进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可以收回全额售价了。
但这是几乎不可能的,运营商们正在增加已经很高额了的补贴以弥补在iPhone 4型和4S型手机的所提供的优惠折扣,而iPhone 5型和4S型手机之间的功能和设计上的差异只是渐进式的,并不是革命性的。一些新的客户将会选择较便宜的手机,这就降低了苹果公司否则就可能会获得的经济增长。
问题是,这样做的消费者们是否就能代表苹果公司可能已经无法看到的真正的销售增量,或者,是否有些人只是简单地因为他们没有看到iPhone 5有足够的吸引力让人支付额外的费用而选择使用iPhone 4S型或4型手机以便在兜里留下一些额外的现金。在合适的情况下,较便宜的手机也将能够升级到苹果公司最新的手机操作系统iOS 6。
另一个可能的苹果公司的iPhone 5手机的替代品是新的iPod Touch。它配备了新的苹果处理器--为了提高处理速度和反应能力--以及改进的显示屏。但其价格在不需要缴付运营商服务费用的情况下只有299美元。正如约翰·比格斯(John Biggs)在科技博客TechCrunch上撰文所说的那样:
在iPhone 5手机只进行了,最多是,一个小的升级的情况下,iPod Touch已经被赋予了极丰富的魅力,现在更是具备了远超过了通用的信息管理器和媒体播放器的吸引力。
这也强调出了未来所面对的另外一个问题。如果iPhone 5手机只进行了小的升级--而这是人们所一直等待的结果--那苹果公司就可能也为基于安卓系统(Android)的智能手机敞开占有甚至更多的市场份额的大门。
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家居卖场,得到的回复是家具、建材行业都不开发票,标出的售价也是不含税的。消费者如仍索要发票,一些商家会要求顾客多支付4%—5%的税费。为了省钱,很多人选择了妥协。
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有义务提供发票,而且必须提供,否则就是属刻意隐瞒真实销售金额的逃税行为。对此,消费者可拨打12366或登录深圳市国税局网站举报。
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如果没有开具发票凭证,购买的家具日后万一出现质量问题,会很难实施维权。
家居卖场开发票要补交税费
市民王敏晴打算“十一”结婚,此前她和准老公几乎跑遍了罗湖、福田大大小小家居卖场,为爱巢购买建材以及添置各类家具。几个月“血拼”下来,花了六七万元,但她发现,没有一家门店或卖场是给开发票的,她能拿到的仅是“收据”、“收款收据”等单据。
“在饭店、购物商场等地方消费,开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买家具要求开发票就这么难?”王敏晴说。
记者近日先后走访了世纪中心红星美凯龙、好百年等多家卖场内品牌门店,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记者发现不开发票现象在家具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商家选择开具收据作为消费或保修凭证。
如消费者坚持开发票,则需要自付税费。例如,在红星美凯龙部分品牌购买家具,开发票的税率是4.26%,一些以公司名义进驻的品牌店,则直接由品牌方开票;在金海马家居,办公家具则由金海马免费开具发票,如是自用家具,则由消费者跟品牌门店沟通支付税费的点数。其他大型卖场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
“办公家私卖场是自营的,所以买了就可以直接开发票。而家居卖场那边是招商回来的品牌店,因此开发票要补交税费。”金海马方面工作人员说。
要折扣还是要发票?
商家方面的情况类似。只有少量商家表示可以按照售价标示的折扣出售,并且免费提供发票。但销售人员均称没有开发票的习惯,多是开收据作为“凭证”,而且自用家具的消费者基本不索要发票。
“小姐,你放心,没有信誉,在这一行是做不久的。我们给你开收据有产品保修卡,上面都有公司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一旦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你随时可以找我们。”红星美凯龙某品牌销售人员说。
记者执意要发票,商家的说法与卖场说法一致,均表示如果要开具发票,就得多出钱。“家具、建材行业都不开发票的,标出的售价也是不含税的。”好百年内某实木品牌销售人员说,开票的话消费者要多出5%的费用。
当记者表现出不满时,销售人员即故作大方表示愿意让利,承担记者需要补交的税费,但代价是折扣要上浮,也就是家具售价要稍贵点。同理,如果不开发票折后还可以再让利。“如果是自用的话,没必要开发票,这样价格能便宜不少。”销售人员直接提议说。
记者在各个卖场中采访了十余名市民,询问他们购买家具有无索要发票。几乎全部受访市民表示没有这个习惯,而且他们也知道家具市场的“潜规则”,一旦要求开发票,售价就会提高。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为了省钱就接受了。
市民李鸿算了一笔账,购买一套卧室四件套,大约花费1.3万元,如果要加上5%的税点,光是缴税就要多花650元,“这不是小数目,反正商家也开了收据还有保修凭证,就从了呗。”
业内人士称莫为小钱丢了保障
为何家具行业都特别不愿意开发票?
如上述金海马工作人员所说,家居卖场往往是由许多品牌门店组成,卖场仅是负责统一管理,各家专卖店就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体。这一点,从红星美凯龙工作人员口中也得到证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为部分品牌开具发票,也要为商家代缴税费,而此部分支出由消费者负担。如此一来,少开发票或不开发票,专卖店经销商自然是最大受益者。
“市场竞争这么激烈,我们卖家具基本都是成本价再赚几百元,人工又越来越贵了,利润越来越低。不开发票也是迫不得已。”一深圳品牌家具门店店长说。
而受访市民大多很不解,为什么是商家必须缴纳的税费,要由消费者来“埋单”?
对此,家具企业代表并不愿多说。一名受访家具企业代表介绍,家具买卖的习惯一般是消费者购买时不给全款,而是先缴纳一部分定金,等货送到之后再全部交齐,“这样一来,商家就只需要给消费者开收据或送货单,收齐余款后,很少有消费者再返回店内索要发票,不开发票就可以偷逃税款,如此就可以压低家具的售价”。
“门店有的是经销商代理开的,有的是私人承包开的,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其实商家就是通过用加税的方式让消费者自动放弃索要发票。”该企业代表说。
采访中,几名受访企业代表表示,不开发票对消费者也没什么损失,“我们降低成本,消费者又能以更便宜的价钱买到家具。而且,售后服务也不会少。”
但也有受访业内人士建议,如有可能,消费者还是应该索要发票,“万一哪天门店撤场或者搬迁了,你拿着收据找谁去?”
消费者无需为商家逃税行为“埋单”
■消费提示
对于消费者是否应该承担开具发票所增加的税点,律师王洪超表示,税费是商家作为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总额缴纳的费用,不应该让消费者来承担。发票不仅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凭证,更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对发票“较真”。作为消费者,应该主动索要发票,增强维权和护税的意识。
市国税局表示,商家不给开发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属刻意隐瞒真实销售金额的逃税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付先生:2011年9月份,我以5.8万元到新冠森国际家具城里转接了一个空店,当时装修花了12万多。我跟商场签订了一个两年的合同,当时商场规定费用是半年一缴,我缴到了2012年6月。
到今年6月份,经营不太好,我不想干了。商场说费用给你优惠一点,叫我继续缴,我今年5月12日又缴了半年的租金,一直缴到了2013年元月份。
付先生交付了下半年的房租之后不久,商场提出要他搬到别人退租的另一个商铺,理由是付先生现在的商铺已经租给他人了。
付先生:今年8月份,商场说把我这个地方租给别人了。我签的合同是2013年4月份才到期,我的租金已经交到2013年元月份,他们在我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把我这个地方给别人转出去了。
付先生说自己交了租金、合同到期日期是明年8月,商场凭什么把自己的铺位转租给别人?于是付先生提出自己退租。
付先生:商场说不行,让我挪到另一个位置。我这个店当时装修就花了12万元,转让费都5万多。我要是挪过去了,这些损失怎么算?商场说不管,跟我谈了十几次,说我必须挪。我就让商场把钱退给我,转让费、装修费这么多钱,我不干了,他说不行。
宝鸡新冠森国际家居生活馆和付先生几次商量,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终于,一天早上,付先生的员工给付先生打电话,说店铺里的家具不见了。
付先生:今年8月30日,他们又跟我谈,一直谈到晚上9点,说我不挪也得挪。8月31日早晨,我到了店里一看,将近30万元的一件货不见了。我跟商场说,商场不理,我就赶紧打电话报警。
付先生报案之后,警察出面调解,商场方面承认,付先生的货,他们收了。
付先生:后来商场说,货在他们那,因为铺位问题,就把我的货给扣了,现在就这么拖着。
随后,我们联系了宝鸡新冠森国际家居生活馆总裁办公室,遗憾的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于这一事件,经济之声评论员包华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裘业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包华:既然商家已经跟承租方订立合同,而且租金也都交过,在这种情况之下,商场是不能再收回去的,否则就是违约,应该追究责任。
即使是更换店铺,也需要有一个协商的过程。现在商家强迫承租人退租,或者变更承租单位,这些行为其实是非常恶劣的,对于法律是一个公然的违背,应该加以制止。
至于商场的扣货行为,就更加严重了。给承租方施压,迫使付先生就范,这是很明显的强迫交易行为。一些案例曾经报道过,强迫交易不仅违反民事法律,而且还有可能是刑事犯罪。就商场的扣货行为来说,商场需要承担非常严重的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裘业:商场没有权利把在合同期内的店铺转租给其他客户的;另外,付先生自己是有权不接受商家指定的店铺,而维持自己原有店铺的位置。
现在从刑事方面考虑,商场扣货有可能会涉及到盗窃行为,因为他没有经过所有权人许可,就把东西搬走了。还有强迫交易的问题,商家搬东西,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承租方达成商场的意愿,这确实涉嫌强迫交易。
而且现在光从民事上来说,民事的违约责任一定是要承担的,这毋庸置疑。商场肯定应当承担租赁合同当中提到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