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有限和解” 国美前景未明
自“陈黄之争”爆发至今,约莫百日,双方终于在和解方面有所突破:11月10日晚23时,国美电器(00493.HK)公告称:双方已达成谅解备忘录,国美董事会同意大股东提名的邹晓春和黄燕虹两名代表进入,前者担任执行董事,后者担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将从11人扩至13人。
几乎与此同时,大股东方面也给媒体发来邮件称:如果创始股东获得在董事会的适当代表席位,创始股东将无意现在终止国美电器集团任何上市与非上市部分之间的内部协议,并将继续遵守该等条款。
外界据此分析:国美分拆警报由此解除。受此影响,一直身处低位的国美股价,于次日大涨18.681%,报收3.24港元。
实际上,早在纷争初期,我们就曾率先分析称:在事情(指“9·28”对决)落幕之前,完全存有第三种可能性。即,双方言和,或各退一步。
毕竟,如果国美电器现任董事会及大股东方面深限旷日持久的争夺战的话,国美电器的前景堪忧,而这既不利于大股东方面,也不利于现任管理层、员工,诸多投资者以及各个相关方面。
如今看来,双方正在朝着类似方向努力。值得庆贺。
不过,如果认为双方就此冰释前嫌、同舟共济的话,或为时尚早。
首先,可以预见未来董事会的争夺会较为激烈。大股东方面委任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将会继续在控制权上与现任董事会成员进行角力,分化、争夺、争吵或不可避免。而这必将导致一些战略决策迟缓、不决,从而与苏宁等的对手拉开更大距离。
当然,“割裂的董事会”之好处在于,可以弥补之前对大股东利益关照不够的担忧,尽量平衡好各方因素。
其次,陈黄之间的矛盾,或者说现任管理层与大股东方面的矛盾,仅仅被暂时的让步掩盖了,而并未真正解决。而若真正予以解决,还是要从根子上考虑——
大股东方面之前坚持“陈晓必须走人”,那么,有没有陈晓的替补人选?
之前有分析认为,张志铭可以。不过据说,相关方面并不同意这一安排。尽管后来张志铭也现身“9·28”现场,但还不是他决意回归国美电器的明证。而且,目前尚无贝恩资本与国美电器现任高管层破裂的迹象。即使大股东极力想推出张志铭,也需要耗费时日及精力,谈判,妥协。至少,需要大股东方面与贝恩资本达成新的妥协。麻烦在于,之前因为贝恩资本与国美现任高管层的“利益绑定”,双方会否相互信任,还是仅仅限于相互基于利益的妥协?
当然,大股东方面也可能出“奇招”,比如从苏宁挖角,让孙为民出马。但这又将产生“苏美”文化的冲突,以及现任高管会否认同等的问题。
甚至,大股东方面强推其他人士。但这也等于向外界及海外投资者透露了自己的用意——黄家仅仅需要一个“傀儡董事局主席”而已。
再次,在“陈黄之争”中背负累累骂名的陈晓,也确实需要以某种形式让步,而不能仅仅以“铁人”形象示人。
说来复杂,企业家或者著名经理人,未来出路是个难题。比如陈晓,不太可能选择去苏宁或百思买,甚至再度创业也有风险。但凭借多年累积的经验、人脉及资本,去做投资(VC、PE),倒是不错的选择。然而,由于在争斗中被大陆网民声讨,背负太多的陈晓,即使选择做投资,也需要一段时间“澄清自己”,以便激流勇退——在国美电器颠峰之时离开。所以,陈晓或许还是很有动力将国美电器带上一个高度的。
不过,陈晓面临的考验自此也将更多。某些时候,甚至并非考验战略布局及经营才能,而是平衡与妥协的艺术。
最近这些日子,我们的产品和服务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而我们的工作机会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让自己的竞争局面更加恶化。
多年以来,我发现有很多行为真正能够激怒经理们,特别是高级执行官们。我们说的不是那些让人烦恼的小问题,比如频繁地打断或者持续不断的牢骚等等。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那些真正会给职业带来限制的行为,那些对企业、对业务有害的行为,那些无论你为公司带来什么价值,都无法弥补的行为。
当一家大型科技公司的CEO在某个会议上被激怒的时候,他的眼前会自动浮现出某人的价值——这个人头上出现用美元符标识的数据——然后他会当场判断这个人是否值这个价钱。我知道,这听起来非常冷血,但是这无疑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不过,我也看到了光明的一面,很多有能力的人通过做正确的事,为自己挖下了很深的防护洞。他们就不会遇到上面的情况。尽管通常我都是被人惹得发火的一方,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自己也有一两次非常烦人,激怒了我的领导,我多么希望我没有这样做。所以预先警告一下大家。下面是你应该不会希望成为的十种员工:
十种最烦人的员工
1. “相信我。”如果你的业绩非凡,多次证明了自己的价值,那么你就已经成为了值得信任的精英员工中的一员。但如果你不是精英俱乐部的一员,那么当你对一名心存怀疑的高级执行官说“相信我”或者“别担心”的时候,也就等于是在他面前竖起了一面一英里高的红色旗帜。所以一定不要这样做。
2. 无所畏惧的风险爱好者。人们错误地认为企业家、执行官和风险投资者都喜欢高风险。事实上并非如此。面对风险的时候,他们是精打细算的人。他们的工作就是在一个充满风险的环境中,为他们的股东将风险降到最低。所以当他们看到有人冒冒失失,毫不谨慎地进入深水区的时候,他们不仅仅是被激怒,他们一定会干掉这个冒失家伙。
3. 无所不知。每个人都痛恨无所不知。但是这种做派特别容易招致高级执行官的反感,尤其是那些不认为自己会不知道的执行官,更是如此。而且他们也知道你并不知道所有的答案。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
4. 特氟龙小子(姑娘)。没有什么事情会沾上特氟龙小子。他从不投入,任何事情的责任都追究不到他身上。你告诉他无数次应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也会满口应承,但只是说说而已,他依然什么都不做。当你跟进事情进展的时候,你就会得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更糟糕的是什么呢?你听完了他的满嘴胡说八道之后,他还会把自己没有完成的任务扔给你,这是不对的。
5. “只要我愿意,我什么都能做。”出于某种原因,一些员工会有这样的想法,无论你想要或者需要的是什么,他们必须做的就是面带微笑,然后说,“当然,我可以做”——可是他们丝毫不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够做到!他们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积极工作态度的表现。不,并不是这样。这是在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承诺。我把这种行为叫做“说得出,做不到。”
6. 唯唯诺诺拍马屁的家伙。你也许会认为老板们都喜欢员工亲他们的屁股,或者向他们磕头。当然,这样的老板是存在的,但是这样的老板是比较差劲的一群人。成功的执行官们想知道真相,他们希望直率地沟通,对于他们来说,总是满嘴甜言蜜语或者唯唯诺诺的家伙毫无价值,他们会把这样的人晾在一边。
7. 说、说、说,永不知道闭嘴。绝大部分执行官们都时间很紧。他们希望你能够告诉他们一些他们想知道的内容,听他们必须说的话,然后走开。如果他们是想闲聊的话,你也会知道。
8. 戏剧女王。她总是会出状况:个人的传奇故事、同事如何找他们或者是一连串的借口。无论是什么,都比完成工作重要。把性别作为借口,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说法。
9. 官僚。对任何工作上的请求,都给出一大堆空洞的理由,说明为什么他/她不能做这件事情,或者要做这件事情,必须要具备某种神秘而让人费解的前提条件。这种态度和那种什么都可以答应,但说得出做不到的方法正好相反。
10. “我们在XYZ公司就是这么干的。”你可以在新环境里使用你已有的经验,但是你不能盲目地假设这种方法在老公司可行,在这里就一定可行。每个公司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做事情有很多种方法,很少会有一种方法能够适应所有的环境。除此之外,这种做法还很烦人。
这是我最痛恨的十种员工。你最痛恨的员工行为是什么呢?
11月8日,从联华超市获悉,由于商机协议未谈拢,联华旗下2000多家直营店从本月起对卡夫系列饼干品牌全线下架,对于这则引起营销界非常热议的联华卡夫因合同扣点引发的纷争,更反映出当前,零食商与供应商的商业协作关系日益紧张。
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博弈关系
供应商和零售商既是合作伙伴,更多的是竞争对手,而维持这两者之间关系是否融洽的则是“利益”。就拿这次联华卡夫事件来说:
一边是占住中国饼干市场份额45%,稳坐头把交椅的卡夫,另一边则是分店数超过5200多家,目前中国最大的超市巨头华联,俗话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可对于这两只“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卡夫这次要面临巨大的损失,要吃大亏了。而作为联华一方最多也就是业绩稍微下滑而已。
从营销的角度来说,产品生产出来要经历三个阶段“买得到、买得起、乐意买”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买得起”和“乐意买”企业生产商可以通过营销、品牌建设自己把控,而最重头的“买得到”环节则完全被渠道给掌握住。也许是因为这种原因,商业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老话“得渠道者得天下”。
这句老话即说明了渠道的重头地位,也反映出零售商与供应商在商业协作上面的强势地位所在。于是零售商特别是零售巨头,往往在跟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更能把握住主动权,占用货款、征收各种进场费、促销费等各式费用,商家可以无条件退货,即使零售商在合并后的合同扣点最终往往是就高不就低。这一系列的条件,还真有点像是供应商和零售上签订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对于这种相对悬殊的的协作关系,主要与双方的经济实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谁对对方的依存度更大,谁就会处于劣势,就拿这次的联华和卡夫的之争来说,供应商已经足够强了,如果对方一般的个体或者小连锁超市估计还能有点优势可言,可惜这次遇上的是更为强势的联华。
商业的高度发展,是产品出现了业中的同质化,可替代产品也层出不穷,渠道终端在创业链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渠道和零售商越来越拜托了供货商的控制,在“渠道制胜”的营销理念下,零售上掌控住了更多的话语权。
谁拥有话语权,谁就拥有更多的可谈判优势,这句话对任何商业合作公开的属性,其实在供零关系中,也不全是供销商处于劣势,只要供销商足够强,还是具有一旦的话语权的,如国内某商城,为了引进发过路易威登高级箱包,宁愿倒贴3000万的装修费,当然这种现象也很常见,一些知名品牌在进入上场时,对零售商提出种种要求,不但要最好的货架位和各种优秀条件,甚至还索要装修费等等。当然这种情况只是知名供销商对市场不是很大的零售商存在。只不过这种供货商具有话语权的情况不经常出现,更多的是供销商处于被动的关系。
如何提高供应商在零供关系的地位
平等条约一直都只存在于两个实力相当、话语权平衡的合作者之间,但显示中供销商在面对经销商或零售商的时候,有太多的无奈。他们既要靠着零售商来扩大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又要承受零售商的种种“有理无理”的要求。
更有甚者,有点供应商忙乎了半年,亏本赚吆喝。
如何提高供应商在零供关系的地位,成为供销商、厂家之间不断探讨的一个话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出发:
1、供销商自我强大
中国有句俗话,叫想天助,先自助。供应商与零售上的博弈其实就是话语权的博弈,供销商要想改变自己的劣势弱者形象,唯有提高自身的实力和对零售商的影响力,供应商应从提高产品规模、市场占有率、产品品质、品牌价值等方面入手,一旦当自己的产品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的话,如可口可乐、蒙牛、伊利、王老吉一样受消费者喜欢的话,那在零售商的话语权也更强一些。事实证明,没有任何一个零售商原意放弃非常热销的产品而无动于衷的。
2、提高服务意识
供应商和零售上虽然会为了利益而出现竞争,但他们始终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就必须相互信任,这就要求供应商做好服务,特别是要在选货上突出自己的特色,重视市场调查,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生产或选择代理特色优势产品,即时保证送货的及时供应。处理好零售商之间的关系。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零供之间的矛盾,估计联华和卡夫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只要有商业利益就会有矛盾发生,对于这种矛盾与合作的共同体,这就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来调节,2006年7月,商务部颁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此法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改善了供零之间的关系。
4、加强市场规范
目前供应商与零售商的问题确实存在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最核心的困扰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任何能够在各自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重新取得更为合理的利益份额,达成双方共赢,此乃问题的关注中心。当然这需要供应商和零售商双方经过长期的经营合作,长期的协商才能实现。但无论是供应商,还是零售商都拥有“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望。
一叶落而天下知秋,联华与卡夫直接的谈判分裂,我想这并不是联华所希望看到的,更不是卡夫所期待的。只要两者之间有共同的愿望,我相信在不久之后,联华和卡夫会在一次携手走在一起。就让我们试目以待!!
作者简介:刘徽 陈亮跨媒营销机构总裁助理。从浙江传媒学院毕业之后一直从事营销方面工作、在品牌建设、传播等方面颇有建树。QQ:285675298 电话:159187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