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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宝威家具被告山寨 抄袭门一审胜诉

时间:2010-03-19     人气:12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概述:3月16日晚7时,作为2009年“国家新专利法首案”的被告,东莞宝威家私厂高调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其一审胜诉上海亚振家具的消息,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亚振家具诉讼请求。......
    3月16日晚7时,作为2009年“国家新专利法首案”的被告,东莞宝威家私厂高调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其一审胜诉上海亚振家具的消息,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亚振家具诉讼请求。 

    然而这起在业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抄袭门”事件并未以此终结,据宝威家具代理律师介绍,目前原告上海亚振家具已上诉至北京高级法院。 

    “抄袭门”的由来 

    东莞宝威家私厂是石碣镇的一家老家具厂,创立于1989年,以生产欧式家具为主。 

    2009年10月26日,同样在业界以欧式家具著名,享有“上海著名商标”的亚振家具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宝威家具的一款欧美式床(型号:GZ-505AL)涉及抄袭,存在非法侵权、非法销售的行为。亚振家具要求宝威停止生产并且当众销毁此床,同时要求宝威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并向宝威索赔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就在10月26日法院受理案件当日,北京一媒体报道了此事,指出“这是国家新专利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的首案”,这篇报道指出,新专利法已经把赔偿额上限从原来的50万元调整到100万元,这起案件格外引人关注的原因还在于它200万元的索赔金额,挑战专利法上限。但是上海亚振的代理律师姚克枫认为这并不足以惩戒侵权行为。 

    宝威家私厂董事长麦桂波告诉笔者:“起诉当天媒体就同步报道,对方的意图很明显。” 

    “这本来是一起很普通的专利纠纷案件,但因为媒体的介入而变得特殊。”宝威家具代理律师,东莞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杨志强说。 

    这起案件也在今年被网络评为“2009年中国家具行业十大新闻”之一,原文提到“家具企业频现‘抄袭门’,行业呼吁自主创新”,宝威家具就这样被卷入了“抄袭门”。 

    二审胜诉可能性依然很大 

    “20年前,我在香港生产了第一件大理石家具,成为行内的首创。1989年将厂移到东莞后,我就着手做内销,现在国内网点除了西藏外,其他城市都有。去年别人刚开始做内销时,我已经做了10多年了。”麦桂波说,“我说这些经历只是想说明,我们宝威是有实力的,有自己独立的创作,不可能去抄袭,也没有必要去抄袭。”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文提到:“经当庭对比,涉案床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所体现的产品存在较大区别。”并提到:“该区别足以使一般消费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的影响,两者不构成相同或相近似。” 

    随着一审的落定,“抄袭门”的纷争也逐渐露出端倪,但事情并未因此尘埃落定。杨志强告诉笔者,现在上海亚振已经向北京高院提出上诉,但是其上诉请求已经发生了两处明显变化:一是之前被媒体称作“挑战专利法上限”的200万元赔偿金降到了50万元;二是没有了在《中国青年报》公开道歉。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一审判决中法庭已就两物品的外观区分进行了判断,并下了结论。
    因此案件的原则性问题已经界定得相当清晰,同时也不存在证据不完善的情况,为此宝威在二审胜诉的可能性依然很大。 
    思考:为何不去“打”别人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亚振和东莞宝威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对各自生产的这款欧美式床进行了外观专利注册。 

    由这张床而引发的经济案件,背后也给了东莞家具界些许思考。笔者昨日在采访家具业内人士的过程中,他们听到东莞家具企业被扣上“抄袭门”的帽子,都感到很痛心。 

    东莞市名家具俱乐部执行秘书长王猎说:“如果要把‘山寨’的帽子扣在东莞家具的头上,太不公平了,因为东莞家具在行内是原创、中高档的象征。对于在专利纠纷没有明晰之前,进行有意炒作,我觉得是对行业的伤害。” 

    麦桂波告诉笔者,通过这次事件,他们接下来会有意识地去搜集国内市场上欧式家具的产品信息,先有了解然后再加强对自身专利的保护。“事实上,我们的很多产品也被仿,价钱卖得比我们便宜。经历了这次事件,我们还是不会去‘打’他们,真要去‘打’太费精力了”。 

    “东莞家具企业更多的会把专利当成盾,不会把它当成矛。”杨志强说。 

    对此,王猎也有不同的看法:“东莞很多家具企业会把专利作为企业研发实力的标志,尽管被仿的不少,但莞企不会去‘打’,为什么?因为家具产品更新得太快,很有可能官司打赢了,市场却没了,与其把精力放在反侵权上,不如加快研发新产品。”王猎还说:“东莞商人很务实,我理解他们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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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年6月,经过半年多的精心筹备,曲美e世界网络商城正式成功上线。是继07年曲美成功打造全球新商业形象中心店之后,曲美家具又一些高调的作为。

        此次曲美家具把触角延伸到电子商务领域,开辟了第二个营销渠道。曲美“e世界”网络商城为消费者搭建“水泥+鼠标”的全新便捷营销模式。

        大环境影响促使“e世界”网络商城形成

        随着“宅”的概念越来越主流化,足不出户的网络购物已经不再是新闻和话题,但是家具卖场开辟网络商城为第二销售渠道、网络公司搭建家具建材购物网站统一销售各种类型的家居用品两种模式却并没有在“宅”这个时代同样成为主流。此次曲美“e世界”网络商城的落户,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对此,曲美老总赵瑞海在发布会上表示,大环境的影响促使了“e世界”商城渠道的开通,“世界性金融风暴对中国家居建材行业影响很深,各大企业都在寻求低成本的方式运作,曲美‘e世界’网络商城在个时候开始筹建,力求打造成曲美重要的网上销售平台,借以减少曲美的运营成本。”

        而除了金融风暴影响,赵瑞海也谈到:“随着中国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模式的飞速崛起,传统营销模式无法满足消费者紧凑的生活节奏,而随着市场、消费群体的细分,产品架构细化与品种的不断完善,未来的家具市场,品牌网络直销,将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所接纳,也可以促进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

        “e世界”商城定位与营销模式

        09年首推家具企业电子商务曲美新渠道抢占份额

        “e世界”网络商城,定位中端及大众消费群体,仅“维格尚品”系列家具在此销售。记者了解到,此系列产品已经畅销五年,包括客厅、卧室、餐厅、书房等一整套全系列的家居所需,网络页面上会标注出家具的图片、编号、材质、尺寸等信息。网络商城支持网购、电话订购、体验店订购三大方式,并且付款方式也可以自由选择,可以在线支付、银行支付或者邮局汇款。价格为总部所定制的全国统一标准。

        赵瑞海表示,网上销售家具不会像商场那样有高额的租金和高额的人力成本,并且具有产品可定制化、批量生产的优势特点,这样减少了库存费用,进一步降低了家具的销售成本。所以网上销售的价钱会比实体店低,部分产品还可能低出一半左右。

        “e世界”网络商城主打“品牌+低价”整体营销策略,结合“网络商城+实体店面”的销售模式,协同线下500多家网购体验店,消费者在线上下单后,可到各地体验店内体验产品。

        网络商城的开通也是对曲美自身生产、物流、售后等多方资源的一次大整合。曲美方面一再强调,“e世界”绝对不逊于实体店的个性化私属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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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经营过程中,凡是涉及到企业花钱的地方,企业和企业领导人一定要刨根问底。 

        案例:朋友创业,开了一家商贸公司,招聘了10来个营销人员。为了激励员工,同时便于管理,朋友将所有营销人员的定额费用(包括通讯费、短途交通费、长途差旅费、业务活动费、公关费等)全部纳入到营销人员的提成中,根据营销人员的提成来确定他们的工资收入,并以工资形式来发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取消了营销人员的定额费用,一切凭提成来衡量。

        朋友自认为这种模式非常成功,并很是得意的在笔者面前炫耀。对此,笔者深以为憾,并专门详细给朋友剖析了一番。

        从表象来看,朋友的这种模式确实简单明了,将营销人员的各种猫腻全部给消除了;但是,换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朋友的这种做法,是变相的为自己增加了大量经营成本。

        我们知道,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司,其定额费用属于公司的经营成本,要扣减公司的营业收入,即减少公司的营业所得税。朋友将所有的定额费用(其实也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成本)全部取消,即大量的经营成本没有被扣减出来,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虚涨”一大截,其后果就是公司要交纳更多的营业税。

        同时,朋友将营销人员的全部定额费用全部纳入到工资额度中,导致营销人员工资额度“虚高”,营销人员需要为此付出一笔不菲的个人所得税;更严重的是,营销人员和公司都需要为此付出更高昂的“社保金”。笔者曾经粗略的计算过:一个员工月工资收入是1万,那么公司需要为此承担的“五险一金”月累计将达到3535元!员工需要承担的金额也将达到1600元!

        所以,从理性的角度来说,朋友应该将营销人员的定额费用全部纳入到营销人员的提成中来,但是这些定额费用是单独报销,不纳入到营销人员的工资收入中,即从营销人员的提成中扣出这部分定额费用作为营销人员的工资收入,这样才是最科学、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模式。

        以上述案例为由,笔者在此只是想强调一点:企业经营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花钱的地方,企业和企业领导人一定要刨根问底,对花钱的每个环节、每个不明白的地方,多问几个为什么:

        为什么要花这笔钱?

        为什么要这么花钱?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

        ……

        笔者非财务专业出身,在多年营销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一些“个人经验”,现谨提供出来,不足之处,请各位大方之家指正:

        1、不懂就问。千万不要“不懂装懂”,现代财务制度日益完善,我们所不明白、不熟悉的地方非常多,这个时候一定要虚心请假,向专业人士请教,向亲朋好友求教。绝对不能人人亦云,某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图自己方便,要求企业的所有帐目全部按照最死板的规章制度来办理,最后是企业在不知不觉中就破产了。

        2、对花钱的每个环节刨根问底。在这种“深挖行动”中,我们会发现许多“合理、合法、合情”的规避风险、降低成本的方式方法。事实上,这还谈不上所谓的“合理避税”,它就是企业内部机制、制度不完善,内部的内耗和漏洞。我们如果抱着精益求精的心态,就必然会发现很多奇妙的事情发生。

        企业经营亏损或者破产,根源往往不在于企业是否“合理避税”,而在于企业内部机制、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是否到位。通过对花钱的每个环节跟踪到位、一查到底,往往能够发现我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病,并以最快的速度弥补和解决,从而为企业稳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各项花钱的地方,尤其是金额较大的投入,采取公开竞标制。“货比三家,择优录用”。笔者在营销管理过程中,采用竞标制,为企业省下大笔费用。前年,笔者组织一次演示设备招标。招标前,我们的演示设备是安徽某家企业提供的,单价4000元/台,性能和质量非常糟糕,售后服务更糟糕;经过1个半月的公开招标,最终我们确定上海的两家演示设备厂家中标,单价1450元/台,性能和质量远超安徽企业的产品,售后服务更是随叫随到。那时,我们全国每年采购演示设备的需求量在5000台左右,单此一项,为企业节约费用就达1200多万。笔者最初对演示设备也是一窍不通,然而,通过公开招标及一一询问,最后也变成了半个专家。

        4、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固定资产,遵循“适用、耐用、价格低廉”为优先原则。对于绝大部分企业来说,我们的费用都是很紧张的,绝对不适合铺张浪费、大肆挥霍。笔者有一个亲身经历:

        办公室主任花费1880元购买了一台某国际品牌最新型的打印、传真一体化的打印机,结果从买回来第二天起,问题不断,几乎每隔一两天都要打电话通知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一个星期后,没有人再愿意使用这个“最先进、最时髦”的打印机了,后面直等一年后变成废品卖掉。反之,同一天,笔者托办公室主任花费350元购买了该品牌最便宜的一款打印机,自己私用,结果一直使用到现在,从未出现过故障,员工们都抢着使用。

        5、主动加班,区别看待。很多企业特别喜欢员工主动加班,周末加班,周一到周五晚上也要加班,对于此种做法,笔者认为该区别看待。在某些时候,比如说销售旺季,或者紧急赶单,那么鼓励员工加班是好的;但是,将加班变成一种常态、甚至是一种病态,笔者就不敢苟同了。

       此处,笔者不多谈有关工作与生活、正常作息时间的话题;在此,只是就经营成本来做一个简单分析。 

        员工到企业加班,肯定需要消耗企业大量的水、电,夏天或者冬天还有空调使用费、暖气使用费,这些都是钱,都是经营成本。而且,员工加班,真能创造出更高的价值吗?员工会甘心情愿加班、会全心加班工作吗?答案不言而喻!

        笔者认为:除非特定时候,否则不鼓励员工主动加班;员工的工作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内完成;如果员工完成不了,那么员工需要自己想方设法在家或者在其他地方完成,办公室只负责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的工作!

        这样一种策略,也有助于我们的员工更好的、充分的利用好上班时间,全心全意完成自己该完成的工作。笔者认为,这种效果比强制性要求加班效果更好!

        总之,企业经营,花钱的事情,永远不是说找到一个好的财务经理就能万事大吉;它需要我们的企业和企业领导人,真正从战略高度关注和重视财务,重视经营成本,对于花钱的每个环节,一定要打破常规思维,追查到底,否则,吃亏的总是企业和企业老板。“一分成本就是两分利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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