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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地板内销市场:需认清局势 把握机遇

时间:2009-07-07     人气:1065     来源:亚太家居网     作者:
概述:   如果不是国际经济环境骤变,我国竹地板企业依旧有滋有味地开拓出口市场,在订单不断的外贸中衣食无忧,生活惬意。然而,经济的急剧变化,使得许多竹地板企业丢失了海外订单;即使有订单者,面对物价上涨、原材料提价、人民币升值等......

   如果不是国际经济环境骤变,我国竹地板企业依旧有滋有味地开拓出口市场,在订单不断的外贸中衣食无忧,生活惬意。然而,经济的急剧变化,使得许多竹地板企业丢失了海外订单;即使有订单者,面对物价上涨、原材料提价、人民币升值等因素,也只能被动应对。于是,内销战场烽烟四起,谁也不知道这场战争该如何打?大家不知道竹地板内销之路是否荆棘丛生,或许等你投入巨资后才发现原来这个市场充满了变数,难以预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国内竹地板市场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竹地板产品的特点,才有可能在内销市场上掌握主动,及时制定和调整内销策略。

    一、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国家对房地产的利好政策对地板市场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虽然目前世界经济低迷,但中国的经济经过30年来的高速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财富,有专家预测我国将率先走出经济低谷,实现经济复苏。在房地产上,国家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落实并支持居民购买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贷、税收和其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促进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和供给,加大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蕴含地板市场潜力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深,进入城市的人群越来越多,对房屋的刚性需求决定了地板市场的潜力巨大。

    我国在解放初期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化率较低,1949年城市化率只有17.43%,到1952年城市化率反而下降到了14.4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城市化率也由1978年的15.82%提高至2006年的32.53%。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城市化率在30%以下为初期发展阶段,30%~70%为中期加速阶段,70%以上为后期成熟发展阶段。

    按照这一标准,中国目前进入了城市化的中期加速发展阶段。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率已由1978年的17.9%发展到2008年的44.9%,预计到2020年城市化率将达到60%。粗略估算一下,大约有2亿人左右进入城市,这个庞大的群体,对房屋的需求量很大,地板市场的潜力巨大。

    三、竹地板产品具有自身优势

    1.和强化木地板比质量:色差小,因为竹子的生长半径比树木要小得多,受日照影响不严重,没有明显的阴阳面的差别,又因竹地板有丰富的竹纹,而且色泽匀称;表面硬度高也是竹地板的一个优点。竹地板因为是植物粗纤维结构,它的自然硬度比木材高出一倍多,而且不易变形。理论上的使用寿命达20年。稳定性上,竹地板收缩和膨胀率要比实木地板小。

    2.和实木地板比价格:市场上的实木地板,每平方米动辄二三百元,高则四五百元,纯实木地板的价格要远高于竹地板的价格。竹地板格调高雅,价格比实木地板便宜,满足消费者选购地板时即高档又实惠的心理。

    3.和实木复合地板比环保:竹子靠地下竹鞭进行繁殖,年年出笋成竹,生生不息。竹子过了生长期和稳定期后,材质会逐年下降、变脆,因此必需每年进行择伐。竹地板选用材质最佳的5-6年生竹子,对生长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因此是一种环境友好型的环保产品。

    竹地板市场潜力巨大,但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1.宣传不到位,人们对竹地板的认知度不够。由于地板企业一直以外贸出口为主,很少在国内市场进行宣传,国内的竹地板市场占有率较低,只占到整个地板市场的10%左右。“竹地板感觉给人比较凉,冬天可能不舒服”、“我周围的朋友很少有人买竹地板啊”、“以前听说竹地板经常有开裂、虫蛀等情况”……人们自我潜意识误导了消费。这需要竹地板企业加大消费引导,扩大竹地板的宣传面、影响力,把竹地板的优势充分地展现给消费者,如果有可能可以邀请消费者到竹地板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参观,消除消费者对竹地板的种种错误认识。

    2.目前经济不发达,但发展趋势良好的城市,这是未来竹地板市场增长点。在这些城市,人们对地板尤其是竹地板的认识很少,他们普遍接受的是价格低、易清洗的瓷砖。只有极少数的先富起来的、有装修意识的人群会选购木地板或者竹地板。市场需要培育,需要占领,这些地区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起来,地板市场也会蓬勃发展。只有最早把产品形象树立在人们心中,市场的占领只是迟早的事情。

    3.竹地板企业多、产品品质的良莠不齐,为此使人们对其产生抵触情绪。只要有人用过竹地板,而且觉得它的品质、售后服务不到位,就会在他们心里产生抵触情绪,由一个家庭波及到若干个家庭,由一个品牌波及到所有竹地板品牌,品牌的重塑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这个需要整个竹地板企业的自律,否则,一家企业的失信可能葬送一个行业的前景。竹地板企业联盟、竹地板协会出台自律规定等方式或许可以保证竹地板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赢得消费者的良好口碑。

    没有失败的行业,只有失败的企业。企业可以通过广泛、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短时间内扩大知名度、占领市场,但要长期占有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与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愿景有关。竹地板企业在内销战役中既要看到市场的潜力,又要注意隐藏的风险,这样才能制定周详的作战计划,赢得市场,赢得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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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与我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密切相关。以上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未来的发展,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等途径加以解决。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一是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资源;二是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木材保护主要通过木材防腐、干燥、阻燃和改性等改善木材的使用性能、延长木材及其制品的使用期限,节约和合理利用木材资源,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国确定了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可持续、循环经济的目标,2005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12个政府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58号文),提出了2010年,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要求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延长木制品使用期限。鼓励对木材进行防腐、防虫(蚁)、防霉、干燥、阻燃、改性等保护处理,实施木材保护工程等目标和工作任务。因此,我国现代木材保护工业从无到有,发展快速,这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层面导向有着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现代人们越来越偏重追求生活环境的舒适、温馨,即人性化。而木材所构成的局部环境,则最接近自然,符合人类本性追求。经济发达和大城市木制房屋和别墅的兴起,便是其中最明显的例证。而木材在户外和作为景观使用,必须经过防腐处理才更经济、更耐用、更安全、更节约,与国民的消费水平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有关。

      一、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开展木材保护尤其在木材防腐方面历史悠久,但CCA、ACQ水载型木材防腐剂、木材改性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还不到10年时间,木材保护产业已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近半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先后走访了北京、四川、安徽、广东、上海、江西、江苏、吉林、浙江等省市,选择木材保护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了木材防腐行业生产、技术状况,尤其针对全球金融危机行业带来的影响,以及市场经营情况等,此次调研也为有关部门制订政策提供了基础支撑。

      (一)企业数量增多,生产规模扩大。

      目前,我国从事木材防腐、干燥、阻燃、改性等木材保护生产经营企业已超过1000家,其中木材防腐生产企业已由2000年前30多家,发展到340多家,防腐木材年生产能力已超过600万立方米。近两年,每年向社会提供防腐木材超过200万立方米,按延长木材使用期限3——8倍测算,每年至少可节约木材1000万立方米。

      从企业生产条件看,2000年前,除铁道部所属8家国营木材防腐厂配套设施比较完备外,一些民营木材防腐企业大都没有固定设施和独立的生产车间,厂房占地面积也不过10亩。近几年,随着业务拓展,不少企业,如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山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大庄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博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莞瑞和防腐木材有限公司、广州丰胜木业有限公司、苏州中瑞嘉珩景观木业有限公司、长春新阳光防腐木业有限公司、上海潮发木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木材防腐企业已经建设或正在建设新的厂房,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也在不短增加。

      (二)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应用范围扩大。

      我国科研院所及部分木材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对新型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虫(蚁)剂、木材阻燃剂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水平取得明显进展,防腐木材、阻燃木材、改性木材(包括炭化木)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木材保护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东莞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新凯木材防腐厂、四川露森木材防腐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凯密克木材保护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新型木材防腐剂研究与开发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取得了一些新成果。目前,防腐木材、阻燃木材、改性木材(包括炭化木)等新型木材保护产品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建筑木结构、园林景观、家具、门窗等,其中防腐木材已经应用于奥运和世博会等国家重点工程。

      (三)市场需求扩大。

      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国外国家防腐木材产品涌进国门,随之一些先进的防腐技术、防腐设备也接踵而来,从而使我国木业界明显感觉到与国际水平的差异,防腐木材产品使用上的经济性、耐久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尽管当时投资成本要高一些,但由于其使用寿命长,而减少了今后的维修费、更换费以及由此带来的隐性损失(如因维修不得不搬迁或停工停业等)。因此,防腐木产品在建设和生活方面的使用越来越深入人心。现代建筑以及家居生活使用防腐木材的覆盖面加大了。例如北京奥运场馆以及大量的城市(包括发达地区的农村)现代家居外环境使用木制人行道、删栏、楼梯、扶手、走廊、小桥等等,甚至户外使用的木制地板、木制家具也已大量出现。所有这些现实需求,都构成和加大了对防腐木材产品的需求力度。

     二、为推动木材保护工业的发展,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所做工作

      中心为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发展,着重从行业组织建立、法规标准研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培训、技术经验交流、宣传教育、示范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开展了木材节约代用政策、发展规划及标准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还邀请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马来西亚、瑞典、芬兰、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木材保护专家以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的官员来中国进行技术交流、讲座。组织中国木材防腐企业家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和美国进行考察。正是这些工作的开展,促进和引导了我国木材木材节约和代用行业尤其木材保护行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2000年前,我国在木材干燥、木材阻燃、木材防腐等木材保护方面的标准不多,尤其是木材防腐方面的标准更少。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视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建设,中心率先提出了木材节约代用标准子体系及中国商用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框架。我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分别列入了国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目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已经组织完成了30多个木材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其中《商用木材及其制品标志》、《水载型防腐剂和阻燃剂主要成分的测定》、《防腐木材化学分析前的湿灰化方法》、《铜氨(胺)季铵盐(ACQ)木材防腐剂》、《铜铬砷(CCA)木材防腐剂》、《真空和(或)压力浸注(处理)用木材防腐设备机组》、《铜唑-B型(CA—B)木材防腐剂》、《铜唑-A型(CBA—A)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腐设备机组》、《防腐木材》、《木材保护管理规范》、《防腐木材生产规范》、《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1部分工厂设计》、《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2部分操作》等部分标准已发布实施或通过专家审定即将发布实施。2008年6月,住建部还批准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提出的《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并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起草。至此,我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就基本形成,企业无标可依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改变。随着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包括原料、设备、产品、检测等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将初步建立起来。为了做好《规划》确定的标准工作,2006年我们聘请了32位木材保护行业专家组建了全国木材节约和代用专家顾问组木材保护标准工作委员会。

      (二)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开始建立,质量控制手段得到改善。

      鉴于我国木材防腐企业大都没有自己的实验室和质量检测手段现状。2004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开始筹建国内第一家专门从事木材保护产品质量检测的实验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该实验室2007年取得国家资质认定CMA标志,面向社会提供木材防腐剂、防腐木材等木材保护产品的质量检测服务。目前木材防腐企业,如东莞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也建立了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从2008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防腐木材送检和抽检样品检测结果情况看,骨干企业送检合格率可达90%以上,抽检合格率可达80%左右。可以说,木材保护产品的质量控制手段得到改善。

      (三)科研开发已起步。

      近几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已经在确定了20多个木材保护专题研究及示范项目,涉及木材防腐项目10余个。还选定东北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四所院校作为我国木材保护科研基地,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木材防腐野外埋桩实验基地等。

      (四)推荐品牌企业行业自律。

      为树立木材保护行业品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木材保护产品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木材保护产品生产、经营、消费者的利益,开展了2006年度“中国木材保护行业知名品牌企业”评选活动。在厦门召开的“2006年中国木材保护行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木材保护技术(产品)交流会”上,为16家荣获2006年度中国木材保护行业知名品牌企业颁发了奖牌和证书。知名品牌企业的联合宣言向社会公示后,在行业中生产了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行业自律作用,为保证本企业木材保护产品和服务质量,在全国木材保护行业树立产品质量过硬、售后服务优良的行业品牌,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行业宣传教育力度加大,社会认知度提高。

      为了扩大行业宣传,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创办了中国木材保护网和《中国木材保护》杂志,2007年开始,中心与中国建材报社共同创办了《中国建材报》“节材代木”专版,其中每月至少一版为木材保护专版。与此同时,不少木材保护企业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或网页。通过各种宣传,木材保护的社会认知度越来越高。

      (六)为开展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从业人员技能。

      2005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关于建立木材防腐师国家新职业的建议。2006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将木材防腐师确立为国家新职业,发布实施了《木材防腐师国家新职业标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筹建“国家木材保护技术开发与培训基地”也已经在北京落成。木材防腐师新职业的确定和培训基地的落成,为开展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创造了基础条件。

      (七)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和合作。

      为了加强国际木材保护技术交流,中心于2006年4月26日,正式向设在瑞典的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IRG)秘书处提出承办2009年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暨世界木材保护大会的申请,并获得2006年6月18日—22日在挪威特隆姆瑟举行的第三十七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全体会议批准。成功申办了“2009年第40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暨世界木材保护大会”,并在北京如期召开。

      为了学习借鉴国外木材防腐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国际技术合作,牵头组织了“中国木材防腐代表团”一行11人,于2007年3月赴新西兰、澳大利亚两国就木材防腐自动化生产技术与设备及木材保护行业协会组织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这次考察和交流,使代表团全体成员深受启发,尤其对国外在木材防腐技术及行业管理等方面与国内的差距感受颇深。

      三、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国木材资源匮乏,资源总量、人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为1.9亩,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森林覆盖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5。目前我国年木材总消耗量超过3亿多立方米(2005年全国木材消费达3.257亿立方米),其中建筑用材、农用支护、采矿坑木、家具、装饰等消耗木材占2/3左右,这些木材基本上没有进行防腐处理。据测算,经过防腐处理的木材比未处理木材的使用寿命要延长5—10倍。目前我国木材防腐比例不到商品木材产量的2%,国外一般在15%以上,有的国家甚至高达50%。一方面我国木材资源匮乏,另一方面我国木材使用过程中浪费现象十分惊人,这些情况还没有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的重视。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开展行业质量抽检活动以及由专家参加的相关课题研究等几个方面反馈的信息和研究结论,近几年,我国木材保护行业的发展不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发展速度可以说是空前的,但是问题也是突出的。国家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强制性的木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监督体系,行业管理滞后。行业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包括木材保护行业整体还处于生产规模偏小,技术落后,设备简陋,手工操作,自动化程度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同一化(防腐剂、防腐木材产品)严重,产品质量缺乏检测手段,技术人员匮乏,科技投入不足等状况。防腐企业不执行标准、安全和环保、质量缺失监控问题尤为严重。行业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工厂设计或设备安装不规范,随意地建厂、生产,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得以生存,正规厂商受到严重挤压。劣质防腐木材和药剂扰乱市场。部分建筑木结构设计、施工、验收人员、采购商对防腐木材标准不了解,只看防腐材的颜色和价格,不求质量,甚至盲目选择,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特别要强调的是,在CCA防腐剂制造过程、防腐处理木材、使用过程中,未做到废液循环使用、零排放,无滴液区,未全部固着后就露天堆放或投入使用,CCA药剂的流失将会对人畜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这些问题给木材保护工业带来不良的后果,影响其健康发展,亟待解决。

      四、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木材保护行业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5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木材节约代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尽快把木材防腐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单位或专业人士组织起来,加强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强化行业自律,提高木材防腐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促进我国木材防腐行业科学发展,增强我国木材防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经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与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协商,于2008年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成立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的申请,得到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资委的大力支持,民政部已于2009年1月8日正式批准成立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民社登〔2009〕第1049号)。

      (一)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的组成。该专业委员会主要是由各种经济成份的从事防腐木材和木材防腐剂及木材防腐设备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教育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结合起来的跨部门、跨行业、非营利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的分支机构,秘书处设在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二)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忠实维护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竭诚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努力推动木材防腐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推广防腐木材及其制品在建筑、园林、包装、道路与桥梁、煤矿等各个领域中的应用,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节约和合理利用木材资源,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推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发展意见

      我国木材保护行业从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人员素质、科研能力、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环保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按目前的技术水平和发展速度,要实现我国政府确定的5%左右发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为推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收集、调查木材防腐行业基本情况,研究探讨木材防腐企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提出木材防腐行业改进和发展建议。

      (二)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和贯彻木材防腐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协调,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和政府作好双向服务。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正在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展我国木材保护现状和政策专题研究。我们也将真实反映行业发展现状,提出符合行业发展具体政策建议。

      (三)加快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规范产品市场秩序。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由于木材防腐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建议尽快推行强制性产品标识制度和产品认证制度。通过国家监督抽查、行业抽查、企业自检、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家质检、工商、商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将木材保护产品,特别是木材防腐产品纳入市场重点监管范围。要充分发挥现有木材保护产品质量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强化对市场上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减少或避免假冒伪劣木材保护产品进入市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所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也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木材保护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组织制定、修改、实施本行业各类行规、行约、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木材保护行为。一是抓紧完成国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木材保护方面的标准制定计划,完善木材保护基础标准、管理标准、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二是研究制定木材保护产品应用标准,包括建筑、园林等非木材领域木材保护产品应用标准,使木材保护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有标可依。三是组建全国性木材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研究制(修)定木材保护标准提供组织保证。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也将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木材保护行业准入标准。

      (五)推动木材防腐企业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横向联合,促进会员之间的经济合作,技术合作,产销衔接,促进木材防腐产品市场的发育完善和行业的群体优势的发挥。

      (六)开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集国内外木材防腐技术信息,研究木材防腐剂,防腐木材供求形势,价格动态,开展预测预报活动。组织木材防腐行业信息,技术交流,编印内部技术信息刊物及业务资料,为业内企事业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木材保护行业的科技进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加强木材资源节约技术的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组织重大科学难题进行攻关,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的力度和强度,支持行业重点课题研究与示范项目的推广,建立行业技术、产品示范基地。受政府或企业委托,对木材防腐行业或会员企业重大投资、改造和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前期论证。

      (八)组织会员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会员社会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林业院校和现有国家木材保护培训基地的作用,抓紧编制培训教材,对现有木材保护一线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提高木材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也将积极配合国家职业资格主管部门,开展木材防腐师职业技能培训。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木材防腐产品及相关产品交易和木材防腐产品展销,展览会,以及各种业务洽谈活动,帮助会员扩大销售,不断推出新技术和优、新产品,促进技术交流,经贸洽谈和技术合作。

      (十)继续扩大行业宣传,增强全社会木材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媒体宣传木材保护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木材保护政策、标准,宣传先进技术和典型企业,增强全社会木材保护意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也将充分利用中国木材保护网、中国木材检测网《中国木材保护》杂志、中国建材报节材代木等行业主流媒体,为扩大行业宣传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同时,在行业内部继续开展品牌企业评比活动。

      (十一)发展与国外木材防腐行业社团的友好往来和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为会员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十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节会员之间纠纷,协调行业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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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在贺州召开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实施广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韦纯良到会并讲话。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是国家林业局为解决现行森林采伐制度管理与落实林农处置权的要求和森林经营的突出矛盾,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现代林业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工作从2009年开始,2010年底结束。广西的武鸣等16个县(市、区)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县。

      韦纯良指出,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不是取消位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也不是简单地下放森林资源管理权,而是通过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兴林富民。一是改革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二是改革木采伐管理方式,三是简化林木采伐管理环节,四是改革木采伐指标分配方式,五是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韦纯良强调,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各级政府部门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是全面推进林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林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树立林业良好形象和林业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迫切要求。各地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做到改革试点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探索建立现代林业资源管理新机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十二五”采伐限额编制的五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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