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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铜鼓县推进木竹行业向精深加工产业发展

时间:2009-05-09     人气:1272     来源:江西省林业厅     作者:
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战略,并结合江西省铜鼓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重大产业推进机制的要求,该县将在五月份起对全县木竹加工企业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战略,并结合江西省铜鼓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重大产业推进机制的要求,该县将在五月份起对全县木竹加工企业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对传统木竹加工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整顿,并结合2009年企业年审将依法逐步对一些高耗材、低效益的木竹加工企业依法进行关闭。从2010年起,对上年度税收10万元以下的企业将不予年审,限期停止木材加工经营,退出木材加工企业。通过这次整顿,将有力的推动该县木竹行业向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促进该县木竹加工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该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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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国内木材 供需缺口的不断拉大,进口依赖程度逐年提高,其中以进口俄罗斯木材为例,进口所占我国进口木材的份额逐年上升,但受俄罗斯出口木材税收政策的逐步调整,价格的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促使我国企业进口其木材的成本不断上升,对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产生的影响日趋显现。

      一、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的现状及特点分析

      (一)满洲里口岸、绥分河口岸和二连口岸居进口前三位。据统计,满洲里口岸进口数量由2001年的299.72万立方米增至为2007年的1148.71万立方米,增幅283.26%;绥芬河进口数量由2001年的320.72万立方米增至为2007年的769.09万立方米,增幅139.8%;二连口岸进口数量由2001年的167.61万立方米增至为2007年的327.43万立方米,增幅95.35%。三口岸进口俄罗斯木材数量占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总量的份额由2001年的86.85%下降为2007年的83.21%,占我国进口木材总量的份额由2001年的37.74%增至为2007年的51.5%。

      (三)原木及板材进口数量逐年递增,板材 进口趋势看好,原木2007年继续攀升,但下半年开始呈季度递减态势。据统计,2007年1季度进口板材36.7万立方米,同比增幅40.41%,原木进口686.69万立方米,同比增幅17.92%;2季度板材进口42.6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7.59%,原木进口712.89万立方米,同比增幅19.86%;3季度进口板材36.1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1.09%,原木进口580.9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8.51%;4季度板材进口169.0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5.37%,原木进口559.01万立方米,环比下降3.78%。

      二、俄罗斯木材出口政策调整对我国进口其木材的影响

      2001年以来,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占我国进口木材数量的份额由2001年的43.46%增至为2007年的61.89%,2007年虽然进口数量继续攀高,但原木进口速度呈现季度放缓态势,板材进口增长幅度较大,表明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已经受到了俄罗斯政策调整的影响,我国进口俄木材结构正在发生变化。

      (一)俄罗斯出口木材政策调整,俄鼓励半加工木材出口,我国企业开始转变进口方向,板材进口趋势看好。俄罗斯是我国锯材进口重要来源国,从1999年起我国取消了锯木进口关税,大大推动了锯木进口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俄罗斯赋予了深加工木材企业一些优惠政策,目前俄罗斯已经取消了锯材的出口关税。据统计,2001我国进口俄罗斯锯材30.84万立方米,2007年达到158.55万立方米,增幅414.11%,同时,板材所占比例有所上升,达到了24.39%,同比上升了5.04个百分点。

      (二)俄罗斯原木出口税率不断调高,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将受到一定的影响。随着俄罗斯原木价格及税率的调高,我国企业进口成本增加,进口热情减退。多年来,俄木材及其制品生产主要面向出口,而此类商品出口中一直以原木为主。另外,俄罗斯最新修订的《森林法》规定,自2007年1月起,俄罗斯将限制原木出口,将现行原木的出口关税提高到了10%。此后每年上调30%,至2010年前提高到不低于24欧元。

    三、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的前景分析

      (一)近2年,俄罗斯是我国第一大原木进口来源国。2006年中国从俄进口原木2183万立方米,占进口原木总量的70%。2007年进口2539万立方米,占进口原木总量的68.45%,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主要原因是2007年内俄罗斯税率调整前我国企业上半年出现集中进口现象,拉动了我国进口俄原木总量的上升。

      (二)受国内供求关系的影响及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原木采伐量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俄罗斯木材市场对我国仍有很大的吸引力,但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有转变贸易方向的趋势。

      1.我国对俄罗斯木材仍有很大的进口依赖性,进口数量短期内降幅预计不会太大,且板材进口趋势看好。

      (1)我国是木材生产与消费大国。近年来,伴随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中国木材市场的需求量在逐年增加。根据2006年公布的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基本为2亿立方米,2015年缺口将扩大到3亿立方米左右,缺口主要靠进口来补充。

      (2)国内木材需求市场很大。中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后,作为传统的基建用针叶木材主产地东北林区实行禁伐、限伐政策,造成了木材供应的巨大缺口。而俄生产的红、白、落叶松以及樟子松、雪松等木材与中国东北林区所生产的传统红、白、落叶松等木材是同类品种,完全可以取而代之。中俄木材贸易具有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供求关系和互补性仍将保持相当长的一个阶段。

      (3)俄罗斯是森林资源大国。远东西伯利亚地区是俄罗斯,也是世界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俄罗斯出口木材具有长期性,目前,俄罗斯已成为中国木材市场最重要的供应国。中国是日益剧增的木材需求大国,俄罗斯对中国木材出口贸易不断扩大,受其木材出口政策的调整,原木出口税率在逐步上调,价格在不断上扬,而板材出口政策呈现利好,因此板材进口前景十分看好。

      2.俄罗斯原木出口税率逐年调高,价格不断上涨。我国虽然采取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率减半的优惠政策,俄罗斯正是看好我国木材缺口较大的现实,不断采取限制原木出口的政策,企业压力增大进口能力下降,将会进一步影响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的数量。

      四、相关建议

      俄罗斯木材出口政策有所变化,且还将逐渐深入,对我国进口其木材的影响将不断显现。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木材的需求量继续增长,由于我国一直实施保护措施,进口木材仍是缓解国内供需缺口矛盾的主要途径之一,而俄罗斯木材资源十分丰富,成为我国的一大木材供应国。

      (一)面对俄罗斯出口木材政策调整,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缓解企业的进口压力。如鼓励国内企业进驻俄罗斯与其合作开办木材加工厂,为我国进口俄木材提供源源不断的货源;另外,俄罗斯原木税率上调和价格的不断上扬,我国原木进口企业成本不断提高,建议相关联检部门适当降低企业进口费用,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促使我国进口俄罗斯木材继续保持稳步提升。

      (二)针对我国进口俄罗斯原木的成本不断增加,企业进口热情减退的现实,建议调整木材进出口政策,扩大原木进口加工后出口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的利润,鼓励进口。

      (三)顺应形势变化,打造企业走出去平台。考虑俄罗斯的投资环境及板材的加工和运输要求,应主动引导企业走出去。在俄罗斯毗邻地区建立木材加工园区,既可以使走出去的企业就近、集聚发展,也可以形成我国木材加工的规模效应。

      (四)充分利用我国口岸资源和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积极承接地区产业转移,吸引有实力的木材加工企业落户原木进口口岸。应抓住俄罗斯调整木材出口政策的契机,引导木材加工企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要通过政策手段,集中力量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

      (五)发挥主导作用,推进木材加工业发展。政府有关方面应密切跟踪、认真研究俄政策导向,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从战略角度做出长远规划和具体安排。同时把与俄开展木材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开展研究,鼓励合作采伐的同时,要考虑俄境内铁路运费较高因素,选择适宜的采伐地点,尽可能地减少木材运抵我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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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森林资源的保护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我国的森林,尤其是天然林,确实到了非保护不可的地步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从这个背景考虑,尽可能少用木材,尽可能用其他材料代替木材似乎是当然的选择。过去,我国曾大力提倡过木材代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木材代用又受到了新的关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

          首先应指出的是,虽然森林资源严重不足,生态环境恶化无疑是研究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背景,但是,至少还有以下两个重要背景也应当考虑到。

          第一个背景是社会产品材料结构的优化。所谓社会产品的材料结构,是指一个社会所用的主要材料问的比例关系。一种产品常可采用几种不同的材料来生产。例如,建筑结构可用钢铁、钢筋混凝土,也可用木材;门窗可用木材,也可用金属或塑料。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这种比例关系可能不同,而且有优劣之分。社会产品材料结构的优化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具体产品的材料选择,而是社会的主要材料资源的战略配置和开发问题。国内外专家、学者已多次论述过,木材在钢铁、水泥、木材和塑料四大材料中,具有独特的优点。第一,木材是四大材料中唯一的可再生资源。就是说,木材可以通过先进的林木培育,实现持续开发和供应。第二,木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能源消耗远小于其他三种材料。第三,木材产品废弃后,回收和处理较容易,可以多次再用。因此,在四大材料中应尽量多利用木材。事实已经证明,木材是地球上规模最大、对环境最友好的可再生资源,哪个国家把这项资源开发利用得好,哪个国家就取得了一个发展和致富的巨大优势。现在的主要发达国家无不拥有发达的林业和木材工业,大量生产木材,大量使用木材。

          从社会产品材料结构优化的角度看,我国木材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是很不容乐观的。我国年人均木材消耗量只有0.22立方米.而世界平均约为0.65立方米,发达国家平均约为1.16立方米,发展中国家平均尚有0.47立方米。最突出的问题是,木材利用范围比先进国家显著狭小。在一些国民经济重要部门中,本来可以利用木材的地方却在大量消耗其他材料。此种情况以建筑业最为突出。先进国家的大量研究和实际经验证明,现代木质房屋有节省能源、有利环保、重量小、舒适、施工简便等一系列优点 因此,不仅小型住宅大量使用木质材料,体育馆、图书馆、厂房、仓库等大型建筑也越来越多地采用术结构。一、二层的小型木质住宅正向三、四层以至五、六层的术质公寓楼房发展。我国现代木结构建筑和术质住房却基本上是一个空白。几年前,我国公共和民用建筑还普遍使用木窗,现在也逐渐被铝合金窗和塑钢窗所代替。木材利用范围的缩小,不可再生资源的过量消耗或环境的恶化,从长远看,同天然林濒临枯竭一样地不容忽视。在木材这样一种具有独特优势材料的开发利用上显著落后的局面不扭转,将来是一定要吃大亏的。

          第二个背景是我国木材的加工利用中浪费严重,木材节约的潜力很大。主要表现在:

          (1)木材利用率低。我国的木材综合利用率目前只有6O%左右,而先进国家一般都在8O%以上,有的国家达90%。我国木材用量很大,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能有显著提高,则相当于增产大量木材或可在满足同样需求的情况下大幅度减少采伐量。

          (2)木材保护状况落后。木材保护的主要措施是干燥和防腐。术材经干燥、防腐,可提高使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修用材和费用,效益显著。国外干燥材占锯材的3O%以上,美国西部达60%。我国则不到15%,木材在贮运或加工利用中开裂、变形,损失甚大。美国防腐处理术材占木材产量(不包括纤维用材)的15%以上,其效果相当于每年少伐林木4000多万立方米,经济上受益70多亿美元。我国防腐处理木材只占计划内原木产量的1%。发达国家对术材干燥、防腐有强制性规定,我国则没有。

          (3)人工林木材和小径材、间伐材未能高效利用。我国人工林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其面积居世界之首,并已拥有一定的术材蓄积量,问题是树种少,而且材质较差.小径材和间伐材的数量也很大。我国科技人员对这些术材的加工利用技术进行过多方面的探索,但由于科研和开发的力度远远不够,这些木材的利用档次和利用率目前都很低。这也是一项巨大的浪费。

          (4)可再生资源代替木材潜力很大。我国竹材产量居世界之首,2010年产量有希望超过3 100万t.可代替木材2 800万t,农作物秸秆资源更为丰富,仅棉秆、麦秸、蔗渣、亚麻屑等每年产量即可达4亿t.利用其1%,即可代替原木1 000万 。国外对此项资源的利用相当重视。据报道,最近两年美国新增以农作物纤维生产的人造板近100万立方米。我国由于受技术和产品开发应用上的限制,此项资源的潜力还远未充分发挥。如果我们从以上提到的三个背景综合考虑,而不是只考虑森林资源保护,就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在于我国的木材资源严重不足,而又浪费极大。解决木材供需矛盾的正确方针应是在以更大的努力在更高的水平上发展人工林的同时,特别强调木材的节约,而笼统地强调木材代用则是很不可取的。为了进一步阐明这个方针,有必要澄清以下几个观点。

          A、代用与节约不是同一概念。采取一定措施使不合理的需求减少以至取消,从而减少消耗,这是一种节约。例如,改进设计或工艺而降低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又如由袋装水泥改为散装水泥而取消用高强度纸制作的包装袋。然而代用却并不减少或取消需求,而是将需求从一种材料转移到另一种材料。一种材料的消耗减少的同时,另一种材料的消耗却要增加。这种转移是否可取,要看是用什么材料代替什么材料。以木材代用而论,如果是以速生人工林木材代替天然林术材,以竹材、农作物秸秆或回收的废弃木制品或废纸代替木材.那是值得大力支持和倡导的。这种合理的代用应包括在木材节约的概念之中。但是如果是以不可再生的、污染和能耗较高的材料来代替可再生的、污染和能耗较低的材料,例如以钢代木.以塑料代木等,则属经济学上的逆向行为,是应当尽可能避免的。所以,笼统地强调木材代用是不可取的。

          B、社会产品材料结构落后的苦果并不遥远。以钢代木,以塑料代木的主张只看到森林资源严重不足,而钢铁、石油目前似还不短缺,却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社会产品材料结构落后的苦果并不遥远。应当看到,人类社会发展到目前阶段,社会产品需求量的增长和资源的消耗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工业革命以前地球上资源拥有量和消耗量之比与今天绝对无法同日而语了。一些重要资源(如天然林)的枯竭在一些国家已迫在眉睫。据预测,到2070年,全球将出现金属资源的枯竭,到2100年,将会出现石油、天然气等石化资源的枯竭 在资源危机以空前的速度向人类逼近的背景下,以本来已在大量消耗的钢铁、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来代替木材,显然是很不明智的。至于以钢代术、以塑料代木在环境污染、能源消耗方面的苦果,就更为现实了。这些意在保护森林,改善环境的措施本身却要同时增加污染,破坏环境。

          C、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要看准大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开发利用仍然需要正确有力的宏观调控,这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宏观调控必须大方向正确。我们在本材资源开发利用上的大目标应当是什么。林业先进国家的现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个大目标应是,在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实现发达的木材生产,建立发达的木材工业,大量生产木材,大量使用木材。应当承认,现在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比较远。我们还不可能在所有能使用木材的地方都使用木材。但我们必须极努力地开源节流,一步一步向这个方向前进,而不应在前进的道路上设置障碍。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历史教训。长期禁止在建筑中采用木结构,不但使性能优越的现代木结构和木质住房在我国几乎成为空白,而且,建筑师懂木材和木结构的甚少,搞现代木结构和木质住房设计缺乏起码的技术资料,生产现代木结构和木质住房的企业也几乎成为空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缺了一个重要部门。这样的教训告诉我们,不宜在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和木材利用的重要方向,特别是高档次利用方向上,政策性地排除木材的利用;也不宜笼统地提倡木材代用和政策性地推行以不可再生材料代替木材。

          D、木材的需求可以促进林业的发展。木材的过量消耗会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一面。只要政策措施得当,不断扩大的木材需求和木材工业的发展对林业的发展会起到有力的刺激和支持作用。这种作用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美国阔叶用材林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52年美国阔叶材蓄积量约为2亿 ,除在国内大量利用外,还积极组织出口,结果,到了1992年,阔叶材资源不仅没有减少,而且蓄积量超过4亿 ,翻了一番。从这个角度看,木材代用将对木材的需求转向其他材料也不是一个积极的主张。

          E、重要的决策关头。现在我国在森林资源和木材利用战略问题上,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决策关头。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关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决意保护天然林,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我们还要不要发展木材这一有独特优势的材料的利用,要不要有发达的木材工业?我们认为,回答应该是十分肯定的。而这种肯定应体现在以保护天然林一样大的决心加速人工林建设,并在此同时下大力气抓木材的节约,以此带动森林工业和木材工业素质和水平的大提高。这些都是天然林保护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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