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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平瑞典风格家居 小空间里的温馨

时间:2011-04-27     人气:640     来源:pchouse论坛     作者:
概述:作为一间仅有17㎡挑高户型的房子,狭小的空间不仅需要照顾到基本的生活需求,而且还要达到精彩的效果?,这间小户型就做到了以上两点。房间里的布置不仅实用,加以巧妙的细节装饰后,整个居室也显得美妙绝伦。......

17平

  浅色调

  整个居室巧用光线及柔和的浅色调,获得了空间上的敞亮质感。镜面、内嵌收纳格局及较大窗户的选用,更进一步地加强了对空间的强调,使小户型获得大空间感受的巧妙措施。

17平

  墙面设计

  墙上的镜面装饰,可以映出客厅和餐桌的一角,镜面的映射功能使空间得到了巧妙地延伸,使得居室空间在视觉和心理上都得到了成倍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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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子

  利用家中一些废弃的旧书将镜面抬高,细长造型镜子倾斜放置后将整个房间的线条再次拉升,整个空间得到史无前例的扩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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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凳子

  不同的空间层面合理规划,梳理出清晰且又过渡自然的功能区域;隐藏型衣柜巧妙衔接,既节省空间又营造出流畅的室内线条,在小空间内创造出舒适的居家气质。

17平

  睡床

  木梯通往的目的地仅是一张固定在天花板下的睡床,在床头凿出一个收纳空间,并安装上可调节角度的壁灯,增加了这个空间阅读功能,帘布的遮挡让卧室空间变得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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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桌[NextPage]

  为了提高空间利用率,客厅和餐厅做成了一区,大大的窗户尽可能多的引入了自然光源,同时,硬装和软装的柔和色调也增大了视觉效果。

17平

  客厅设计

  整个空间以瑞典简约设计为基调,摒弃布艺和地毯等配饰,把空间完全释放出来。这样的简约风格会使房间在不知不觉中就变得明亮惬意起来。

17平

  客厅沙发

  客厅的沙发并不是常见的造型,类似于和室椅的款式,坐垫下面是带有四个抽屉的收纳柜,储物空间强大;另外杂物还可放置在墙面的隔板上,以达到增大空间的效果。

17平

  床台

  一般像家中窗台的利用率是零,而我们的户主开动脑筋,将它改造成别致有趣的收纳台面,放置一些小家电,原本被摒弃不用的畸零小空间,也能成为家里的亮点。

多元素混搭风格 色彩配出花花世界

  橱柜

  厨柜被整体包装在墙面的凹角里,厨具选用了浅色系,对空间的利用极为精当。对于挑高小户型来说,选择这样的开放式厨房会更明亮,而且也不会因为墙体而占用太多空间。

多元素混搭风格 色彩配出花花世界

橱柜

  凹形墙面里正好可以塞进上下排的厨柜,户主周到的日常打理使这里成为一个井然有序的烹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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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关

  大门背后的空间也变废为宝,利用组合配件来收纳衣服、鞋类以及杂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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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浴间

  卫浴间的色调与整个居室相统一,通过内推门的淋浴房将卫浴间分为两个不同的功能区,巧妙地缓解了空间的狭小感觉。洗台盆下面的浴室柜非常实用,也更有利于空间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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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浴间

  小空间浴室的收纳,陈列设计都显得非常重要,如果东西摊得到处都是,任何风格都会被破坏。因此户主多角度地运用一些轻巧的小设计,像洗面台的宽边沿,搁架,镜柜等来解决很多琐碎杂物的收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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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理、复核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称案审委),负责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第四条 案审委应当由五名以上的单数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设置案审委委员。

      案审委委员应当由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 案审委审理案件实行会议制度。案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

      第六条 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决定的,或者情节复杂、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进行集体审理。对其他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由三名以上委员进行集体审理。

      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第七条 案审委应当下设办公室(或者专职工作人员,下同)。案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应当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设置。

      案审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审;

      (二)召集案审会议,组织整理审理记录;

      (三)按照案审委提出的处理意见,组织案件承办机构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并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四)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及听证工作;

      (五)组织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批案件的审查;

      (六)承担案审委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以及案件的全部材料提交案审办进行初审。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案由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经过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及主要证据;

      (四)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提出的申辩事实及理由;

      (五)违法行为性质及定性依据;

      (六)拟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七)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案审办应当自接到案件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案件的初审工作。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违法主体认定是否准确;

      (三)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四)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六)处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七)处罚裁量是否合理、公正;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并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案审办对案件进行初审后,应当提出初审意见,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报请案审委集体审理。

      案审办初审时发现案件需要进行补充调查或者案件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向案件承办机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补正的建议。

      第十一条 案审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参加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说明本次会议审理案件的数量及审理程序等;

      (二)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三)案审办介绍案件的初审意见;

      (四)参加会议委员对案件的管辖权、违法事实、证据、办案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申辩事实及理由等内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五)参加会议委员对拟处理意见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审议,并形成结论性的处理意见;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案审会议结束。

      案件承办人员可以列席案审会议。

      第十二条 案审委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违法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或者违法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对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建议;

      (五)对违法行为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或者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或者司法机关;

      (六)对违法行为需要补充调查或者案件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补正等处理意见。

      案件审理可以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专家意见。专家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案审会议应当形成审理记录,经参加会议的案审委委员确认签字,存入行政处罚案卷。具备条件的可以同时采集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作为文字记录的辅助材料存入案卷。

      第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案审会议结束后,根据案审委提出的处理意见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建议、案件移送等相应的执法文书。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建议、案件移送等决定的,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告知内容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要求听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请案审委主任委员批准后送达并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新的申辩事实及理由的,案审办应当组织进行复核,并报请案审委重新审理。

      经过听证的案件,案审办应当报请案审委重新审理。

      第十七条 案审委对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案件重新审理后,维持原处理意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并执行。

      案审委改变原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或者处罚种类及幅度的,应当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经复核重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不得擅自改变。确有法定事由需要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经案审委重新审理决定,并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九条 案审办负责督促案件承办机构及时对案件进行立卷存档以及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案件报告、备案。

      第二十条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因案件管辖、延期或者其他依法需要报请决定的案件,应当由案审办组织进行审查,并报请案审委主任委员批准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9月18日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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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式风格给人的印象是,甜美、浪漫、充满碎花的效果。其实韩式风格也有清新简约的一面。5款用来装点卧室的床头台灯,用简约、素雅的图案和造型,诠释了韩式风格清丽的一面,营造出浪漫温馨的韩风卧室。

      甜蜜、可爱的感觉,通过格纹同样能体现出来。粉色格纹灯罩就像小女孩的裙摆,与浪漫的韩式田园风格卧室搭配,显得格外动人。

      黑白配色是简约配色中,最经典时尚的搭配,采用花卉的造型,能巧妙的结合韩式田园风格的效果,与卧室风格更加搭配。

      韩式卧室经常用白色的床品和家具打造,床头灯也用简洁的白色作为主要元素,搭配起来显得更加和谐。

      棕色的横条纹灯罩,比较能体现温馨的效果,尤其跟含有米色或棕色元素的卧室非常搭配。对于充满绿色植物的韩式田园来说,也有非常好的搭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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