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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件复古中式古典家具首次亮相拍卖

时间:2010-06-21     人气:1047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概述:在本次嘉德四季第22期拍卖中,复古中式古典家具将首次亮相拍场。参加此次拍卖的东方四美居北京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邬涛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拍卖,对整个古典家具行业的发展产生良性促动,更让大众重新认知复古中式古典家具的收藏价值。......
     在本次嘉德四季第22期拍卖中,复古中式古典家具将首次亮相拍场。参加此次拍卖的东方四美居北京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邬涛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拍卖,对整个古典家具行业的发展产生良性促动,更让大众重新认知复古中式古典家具的收藏价值。

  东方四美居此次参拍的复古中式古典家具共有7件,包括一对红木冰裂纹书柜、一对榆木书架、一对香枝木(降香黄檀)素面官皮箱,和一个大叶紫檀嵌香枝木菱形香几(上图)。邬涛介绍说,这个菱形香几据史书记载,本是康熙皇帝在书案上放置把玩的精致的“小玩意儿”。东方四美居的创作团队从中汲取创作灵感,将其按比例放大,用大叶紫檀和香枝木两种木质的天然颜色搭配,形成了一种强烈的色彩反差,完美地再现了中式古典家具的黑白木工艺。这个香几打破了日常生活中茶几所具有的长方、方、圆等一般形式,以两个交错的菱形展现,正好借助几何图形特点,放在当前家居大客厅宽沙发的格局当中实用又别致,无论是造型结构还是收藏和使用价值,都会深得使用者的青睐。

  邬涛表示,之所以将复古的中式古典家具送上拍场,是因为现在能称得上精品的中式老家具越来越少了。而复古的家具,既保持了中式古典家具艺术品的风貌,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还融入了东方四美居人对中国古典家具文化的爱与责任。这样的古典家具,同样具有可世代传承的高收藏价值。本次嘉德四季拍卖原计划为复古中式古典家具设置一个专场,但考虑到以前没有对这个项目进行过拍卖,所以先进行尝试,于是双方选择了一些能够走入普通家庭生活的、实用性非常强的复古中式古典家具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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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由于材料珍贵,制作也全部采用传统手工工艺,红木家具价格连年上涨,每套动辄达到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然而记者走访北京市场发现,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红木家具市场出现大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不法商家有“潜规则”

    在北京东三环一家家具展厅,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了红酸枝“老料”的家具,比标称“新料”的家具价格高出一倍。记者注意到,所有的家具销售者均没有提到《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中对于“全xx家具”和“xx家具”的规定。

    一位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红木家具”,实际上是指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其下又分8类,即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鸡翅木,这些树种又可以按照产地划分,不同产地的木材可能产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差价。

    业内人士说,以“越黄”冒充“海黄”、以“新料”冒充“老料”、以其他材质木料混入名贵材质、产品实际尺寸比样品缩水等行为已经成为市场上一些不法商家的“潜规则”。

    天价家具拷问经营者道德底线

    北京工商联收藏品商会副会长王艳说,上世纪90年代,市场上出现了红木家具的消费热潮,2004年至2006年市场出现高峰。在市场正常的情况下,不同材质的木料每年增值在10%-30%,这也导致以投资为目的的红木家具购买热。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柯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市消协已经接到关于红木家具的投诉16起,其中4起与红木家具在靠背、横梁等部位使用其他木料有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致红木家具市场混乱的原因包括国家红木标准不明确、鉴定体制不全、缺乏有效约束等。

    首先,通行的国家《红木》标准中,对于一些类别的红木包含哪些木材并没有明确规定。例如争议颇多的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按照《红木》的规定,海南黄花梨属于“降香黄檀”,但越南黄花梨是否属于这个树种,一直没有定论,导致市场上乱“花”迷人眼。

    同时,对红木的鉴定没有权威机构。目前国内对木材进行检测的部门多为一些木材研究所,这些机构往往只能鉴定到“类”,而影响某些木材市场价格的关键“产地”却无法做出鉴定。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在鉴定红木家具的材质时,往往只能依靠经验、感觉进行判断。

    对于有厂家以《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中关于家具名称的规定作为开脱的理由,郎丹柯认为,行业标准作为行业内规定,不具备普遍性,对消费者来说,很容易将“xx家具”理解为家具整体采用这种材质。他认为,在销售过程中,即使厂家制造的产品符合行业标准规定,但如果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家具使用的材质情况,仍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对于厂家是否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生产产品、是否按照行业标准向消费者明示家具材质等,并没有相应处罚。

    近年来,由于材料珍贵,制作也全部采用传统手工工艺,红木家具价格连年上涨,每套动辄达到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然而记者走访北京市场发现,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红木家具市场出现大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不法商家有“潜规则”

    在北京东三环一家家具展厅,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了红酸枝“老料”的家具,比标称“新料”的家具价格高出一倍。记者注意到,所有的家具销售者均没有提到《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中对于“全xx家具”和“xx家具”的规定。

    一位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红木家具”,实际上是指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其下又分8类,即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鸡翅木,这些树种又可以按照产地划分,不同产地的木材可能产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差价。

    业内人士说,以“越黄”冒充“海黄”、以“新料”冒充“老料”、以其他材质木料混入名贵材质、产品实际尺寸比样品缩水等行为已经成为市场上一些不法商家的“潜规则”。

    天价家具拷问经营者道德底线

    北京工商联收藏品商会副会长王艳说,上世纪90年代,市场上出现了红木家具的消费热潮,2004年至2006年市场出现高峰。在市场正常的情况下,不同材质的木料每年增值在10%-30%,这也导致以投资为目的的红木家具购买热。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柯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市消协已经接到关于红木家具的投诉16起,其中4起与红木家具在靠背、横梁等部位使用其他木料有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致红木家具市场混乱的原因包括国家红木标准不明确、鉴定体制不全、缺乏有效约束等。

    首先,通行的国家《红木》标准中,对于一些类别的红木包含哪些木材并没有明确规定。例如争议颇多的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按照《红木》的规定,海南黄花梨属于“降香黄檀”,但越南黄花梨是否属于这个树种,一直没有定论,导致市场上乱“花”迷人眼。

    同时,对红木的鉴定没有权威机构。目前国内对木材进行检测的部门多为一些木材研究所,这些机构往往只能鉴定到“类”,而影响某些木材市场价格的关键“产地”却无法做出鉴定。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在鉴定红木家具的材质时,往往只能依靠经验、感觉进行判断。

    对于有厂家以《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中关于家具名称的规定作为开脱的理由,郎丹柯认为,行业标准作为行业内规定,不具备普遍性,对消费者来说,很容易将“xx家具”理解为家具整体采用这种材质。他认为,在销售过程中,即使厂家制造的产品符合行业标准规定,但如果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家具使用的材质情况,仍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对于厂家是否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生产产品、是否按照行业标准向消费者明示家具材质等,并没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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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欧洲主要零售商家乐福集团、翠丰集团、玛莎百货和宜家最近成立了木材零售联盟(TRC),并将尽快建立木材采购规章制度等,以规范欧共体木材采购行为,抵制非法采伐及非法木材贸易。

        联盟规定,木材零售联盟的成员必须坚定地致力于负责任的森林经营,其产品的所有木材都从认证森林采购。FSC是宜家目前支持的唯一的森林认证标准;家乐福提供了70多种带有FSC标签的产品,其所有的园艺家具已获得FSC认证或正在通过FSC认证;玛莎百货在其店面装饰、杂志、传单、贺卡、文具、礼品、厨房卷纸、纸巾和卫生卷纸中使用通过FSC认证或再生木质材料。

        欧盟是我国木制品出口第二大市场,出口欧盟的木制品约占到我国木制品年出口总额的1/4,木制品企业的出口将受到严重冲击。早在2009年,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两项议案就已正式在欧洲议会的立法提案中获得多票通过,欧盟打击非法木材和扩大EUP指令适用范围取得突破性进展,木制品企业提供合法木材来源证明势在必行。

        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即森林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授权和监控认证主体。目前全球有19家机构被其授权实施FSC认证,其中7家可在中国开展业务。目前国际流行的森林认证体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泛欧森林认证体系(PEFC),是由欧洲的私有林主发起的区域性认证体系,其应用范围仅限于欧洲;另一类是FSC森林认证,分为COC(产销监管链)认证、FM(森林管理)认证。全球经过认证的林木产品数量正在迅速扩大,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为了满足消费者的环保需求,树立公司的绿色形象,纷纷声明只购买和销售经森林认证的木制品,森林认证已成为我国出口木制品企业进入欧美市场的敲门砖,但面临繁琐的申请手续和高昂的认证成本制约我国木制品企业的认证步伐。

        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保证我国木制品出口获可持续性发展,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呼吁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森林认证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尤其是出口木制品企业对森林认证及认证林产品的认识。二是通过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带动并提高出口木制品企业的产品检测能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不断降低出口木制品生产成本,增强木制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并帮扶企业通过各类认证的良好局面,建议由政府适度考虑给予获认证企业以一定的政策优惠。四是加强出口木制品企业供方评定和控制,协助出口木制品企业建立健全木制品原料采购制度和验证,确保合法木材产业链,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非法木材的风险。五是充分利用并发挥各职能部门自身技术信息优势,对木制品企业及其上游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和森林认证等相关知识和信息培训,增强企业对合法木材的鉴别能力和认证积极性。六是建议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探讨建立获国际认可的我国的森林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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