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字之差 工商为企业讨回家具“订金”
详细内容

一字之差 工商为企业讨回家具“订金”

时间:2010-04-22     人气:1011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
概述:日前,来鄞州区五乡镇创业的台州人吕厂长,手持一单据急匆匆来到鄞州工商分局五乡工商所,向工商部门求助,希望为其讨回3000元订金。 ......
    日前,来鄞州区五乡镇创业的台州人吕厂长,手持一单据急匆匆来到鄞州工商分局五乡工商所,向工商部门求助,希望为其讨回3000元订金。 

    今年3月22日,吕厂长向五乡镇家具经销商曾某订购一套价值12000元的办公家具,定于4月8日交货,预付订金3000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一张证明曾某收取了吕厂长订金3000元的收据。交货当日,吕厂长发现即将成交的该套办公家具做工粗糙,准备单方面取消购买该套办公家具,并要求曾某退回3000元订金。但曾某却以吕厂长违约在先为由拒绝退还订金。 

    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来明确物品的质量,所以难以判定谁违约在先。但细心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吕厂长所持的单据上写着支付给曾某的3000元性质是“订金”而非“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订金”不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把“订金”视为“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资金周转短缺困难。给付预付款一方违约,可以要求返还预付款;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因此,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本案即使吕厂长违约在先,因事先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曾某仍然理应把订金退回给吕厂长。当调解人员把有关的法律规定详细讲解给曾某之后,他才恍然大悟,吕厂长也顺利地取回了3000元订金。
(声明:凡转载文章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
  •     4月10日至5月3日,宜家国际家居首届“家居文化节”隆重举行,千余款商品超低价,最低五折,四重豪礼大放送。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公平交易局现场坐镇,为广大消费者购物把关。 

        “五一”期间,宜家国际家居将举办首届“家庭才艺大比拼”活动,特邀山东电视台少儿频道《人气少年王》、《D9街区》主持人管鑫(小鑫哥哥)加盟助阵主持,水城家庭均可报名参加,秀出家庭风采,赢取梦想基金,还有机会参加《人气少年王》节目的录制。 

        据介绍,宜家国际家居继2008年、2009年之后,今年再次摘得“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的桂冠。宜家国际家居始终把提升水城人民的家居文化生活看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响应市政府“全面提升年”的号召,把2010年作为企业的“服务提升年”。为回馈广大消费者,宜家国际家居在成功推出“文艺进社区”、“服务进社区”活动后,今年举办首届“家居文化节”,届时将有千余款商品超低价,最低五折,四重豪礼大放送。 

        宜家国际家居经理表示,今年将继续紧随市政府的脚步,繁荣水城家居文化,为水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阅读全文
  •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质监系统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暨“家具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启动会上了解到,被天津市委、市政府列为20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为期一年的治理中,天津市质监局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摸索出一整套以长效机制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天津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领域长期以来存在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差、流动性大等问题。消费者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投诉一直居高不下。 

        2009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将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确定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20项民心工程之一。天津市政府成立了由质监局负责日常牵头工作,由宣传部、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委等8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机构,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从天津市质监局3次对该市生产的家具、人造板、地毯、胶粘剂、内墙涂料、混凝土外加剂、溶剂型木器涂料7大类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看,第一次抽查合格率为88.1%,第二次为88.7%,第三次达94.7%;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天津市质监部门12365专线受理的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投诉仅16件,与治理前相比,下降了56%。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总量与前一年同期相比也有明显下降。 

        通过调查,天津市质监局发现,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小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制度不健全,原辅料、成品进出库自检能力差等方面。这些问题仅靠为期一年的治理难以完全解决,必须在日常监管中继续运用专项治理中探索出来的成功经验,努力从制度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为了保持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天津市质监局专门组织力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附件《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规范性文件》,提供了5个可参考的模版样式。 

        《指导意见》对构建科学高效、权责一致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如对检验信息进行深度挖掘,通过分类统计和分析,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服务监管需要,服务企业发展;建立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维护,实施动态监管;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制定日常巡查制度等。 

        截至目前,天津市质监局对调查摸底所掌握的全部619家10类家具、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累计完成标准复审数82个,完成标准复审比重为100%。在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及生产许可证辖区监管责任制和企业巡查制度,按照A、B、C级分类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巡查,确保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保证体系100%符合规定。 

        民心工程虽已完成,但是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却任重道远。
        据悉,此次“回头看”活动一直要进行到2010年9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按照《指导意见》,督促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审验制度、进货台账制度、质量安全生产追溯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销货台账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明示承诺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制度等质量安全制度体系,把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阅读全文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