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家具频频北上 市场转移已渐成趋势
广东是家具强省,仅东莞便有家具制造企业达2000家,但产品以出口欧美为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仍未见底,产品外销阻力加大,广东以外销为导向的家具企业困难重重;与其停工,不如另辟渠道。香港家协名誉主席、富运家具董事总经理陈爱民坦言:“这几年广东做家具的比较重视出口市场,我(富运)也是,忽略了内地市场的战略发展。”也正因为这样,内地家具企业不断崛起,占据了本土部分原本属于广东家具的份额。于是,开拓国内市场,拓宽内销渠道,甚至生产基地北移,便成为广东家具企业两年来的重要工作。广东家具行业“北上”,呈现出三大特点。
组团出击打造区域品牌
广东社科院企业管理与决策科学研究所所长林平凡认为:“要从出口转向内销,广货最大的优势是产能充足,最大的不足是缺少品牌和渠道。”
就家具行业而言,广东家具倒是不缺品牌。如何突破渠道限制?广东家具首先选择了组团。刚刚结束的“香港周”与正在进行的“东莞家具——武汉盛夏之旅”,无一不是披着促销的外衣进行的区域家具品牌推广。前者是香港家协组织的香港家私市场品牌联盟,后者是名家具俱乐部与东莞政府联合组织的东莞家具群体。
目前部分北方市场本土品牌比较强势,单一的广东品牌已经难以与之抗衡。如果是单独一个红苹果、一个皇朝去与卖场谈合作,可能势力还稍显微弱,更别说一些名气还比较一般的区域品牌。如果是几十个相近级别的品牌组团,那效果就完全不同了。比如说,本次“香港周”跟团考察的人数超过了80个,参与的企业达到45个。其中不乏业内领先品牌。这是全国任何一个卖场都无法忽视的团体力量。而“东莞家具——武汉盛夏之旅”更有六十九家家具企业参加,由东莞政府领导带队,主要来自厚街、大岭山两大家具重镇,其中也不乏业内知名品牌,到了武汉自然是处处受到礼遇。组团出击的好处不言而喻。
组团促销,组团与卖场谈判还只是其一,广东家具企业越来越看中“区域品牌”的打造。
本次香港家协在北京的“香港周”活动,其一重要目标便是为“香港馆”寻找合适场地。所谓“香港馆”,就是把香港家具品牌专卖店汇集于一个馆中,便于消费者选择,同时彰显区域品牌的力量。东莞方面,名家具俱乐部执行秘书长王猎也透露:“此次到武汉的主要目的不是搞展销,而是要在内地家具市场打造‘东莞板块’。”
联手多个平台全方位打市场
北京“香港周”活动主要以居然之家为驻点,但香港家协考察团足迹遍及京城红星美凯龙、集美家居、城外诚、香河金钥匙、香河好百年等多个地方。东莞家具行业的武汉之行,始于当地强势卖场欧亚达,但活动范围也遍及金马、红旗等中高档家具商场。属于全方位铺开的市场行动。显然,广东企业的“北上”,并非与单一的卖场平台合作,而是走“多平台”路线。
香港家协名誉主席、富运家具董事总经理陈爱民认为:“北京市场很大,做家具市场的终端平台比较多。”虽然居然之家是主要合作方,但其他一些商业平台也很重要。不同定位的卖场,香港家协都会以独到的方式尽量处理好。“大家也知道,我们不是推广一个‘香港家具周’,不是说一个平台里面,而是整个城市里去推广。协会现在有比较成熟的思维。”
转移生产基地节省物流成本
广东家具企业除了加大开拓北方市场力度外,更有部分企业已经将生产基地北移。广东的人力、土地成本等已经越来越高,再加上沉重的物流成本,是南方家具企业转移生产基地的主要原因。以武汉为例子,武汉家具70%来自广东,然而广东家具到汉,光物流成本就要占到近30%。
迪信家具董事总经理梁少禧认为:“我们工厂在广东,所以在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服务深圳市场明显是更方便”。迪信家具陈爱民也坦言:“(由于生产基地与市场之间的距离太遥远,所以)我们在市场运作以及经营服务上的确未能够重视对经销商的直接的支持。”
正因为这些客观原因,广东家具品牌过去引领全国市场的优势逐渐减弱,北方本地厂家发挥的地理优势得到了提升。两年多来,东莞、深圳家具企业生产基地向北转移虽未成为主流,但企业北上还是时有听闻。东莞名家具俱乐部理事长尹成枝在谈到本次“东莞家具——武汉盛夏之旅”时称:“此行是沿海家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一项重要举动。”武汉优越的地理位置、强大的消费和辐射能力,成为东莞家具向内地转移的重要地区。武汉市副市长邵为民解释,武汉家具市场年销售约100亿元,广东家具就占了60%,再加上近年来,武汉与东莞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接洽,形成了共建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计划。
记者观点
早在两年前,深圳家具品牌联盟便已成立;紧接着,广东省家具商会品牌联盟出现,然后又是香港家私市场品牌联盟。广东家具行业的务实精神在这种本是“务虚”的“联盟”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联盟品牌纷纷组团出击,与各个重要城市的主要卖场进行全方位谈判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而劳动密集式产业的北移是必然趋势。从国际上讲,制造生产基地从美国转向日本、从日本转向台湾、从台湾转向大陆、再从中国大陆转向东南亚、印度。在中国,从发达的沿海开发区转向内地,是正常的现象。只是受到当前经济形势的打击,技术密集型高新产业发展速度渐缓,广东家具生产基地北移的脚步也将暂时变慢。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与我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密切相关。以上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未来的发展,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等途径加以解决。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一是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资源;二是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木材保护主要通过木材防腐、干燥、阻燃和改性等改善木材的使用性能、延长木材及其制品的使用期限,节约和合理利用木材资源,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国确定了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可持续、循环经济的目标,2005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12个政府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58号文),提出了2010年,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要求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延长木制品使用期限。鼓励对木材进行防腐、防虫(蚁)、防霉、干燥、阻燃、改性等保护处理,实施木材保护工程等目标和工作任务。因此,我国现代木材保护工业从无到有,发展快速,这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层面导向有着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现代人们越来越偏重追求生活环境的舒适、温馨,即人性化。而木材所构成的局部环境,则最接近自然,符合人类本性追求。经济发达和大城市木制房屋和别墅的兴起,便是其中最明显的例证。而木材在户外和作为景观使用,必须经过防腐处理才更经济、更耐用、更安全、更节约,与国民的消费水平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有关。
一、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开展木材保护尤其在木材防腐方面历史悠久,但CCA、ACQ水载型木材防腐剂、木材改性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还不到10年时间,木材保护产业已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近半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先后走访了北京、四川、安徽、广东、上海、江西、江苏、吉林、浙江等省市,选择木材保护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了木材防腐行业生产、技术状况,尤其针对全球金融危机行业带来的影响,以及市场经营情况等,此次调研也为有关部门制订政策提供了基础支撑。
(一)企业数量增多,生产规模扩大。
目前,我国从事木材防腐、干燥、阻燃、改性等木材保护生产经营企业已超过1000家,其中木材防腐生产企业已由2000年前30多家,发展到340多家,防腐木材年生产能力已超过600万立方米。近两年,每年向社会提供防腐木材超过200万立方米,按延长木材使用期限3——8倍测算,每年至少可节约木材1000万立方米。
从企业生产条件看,2000年前,除铁道部所属8家国营木材防腐厂配套设施比较完备外,一些民营木材防腐企业大都没有固定设施和独立的生产车间,厂房占地面积也不过10亩。近几年,随着业务拓展,不少企业,如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山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大庄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博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东莞瑞和防腐木材有限公司、广州丰胜木业有限公司、苏州中瑞嘉珩景观木业有限公司、长春新阳光防腐木业有限公司、上海潮发木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木材防腐企业已经建设或正在建设新的厂房,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也在不短增加。
(二)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应用范围扩大。
我国科研院所及部分木材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对新型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虫(蚁)剂、木材阻燃剂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水平取得明显进展,防腐木材、阻燃木材、改性木材(包括炭化木)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木材保护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东莞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新凯木材防腐厂、四川露森木材防腐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凯密克木材保护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新型木材防腐剂研究与开发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取得了一些新成果。目前,防腐木材、阻燃木材、改性木材(包括炭化木)等新型木材保护产品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建筑木结构、园林景观、家具、门窗等,其中防腐木材已经应用于奥运和世博会等国家重点工程。
(三)市场需求扩大。
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国外国家防腐木材产品涌进国门,随之一些先进的防腐技术、防腐设备也接踵而来,从而使我国木业界明显感觉到与国际水平的差异,防腐木材产品使用上的经济性、耐久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尽管当时投资成本要高一些,但由于其使用寿命长,而减少了今后的维修费、更换费以及由此带来的隐性损失(如因维修不得不搬迁或停工停业等)。因此,防腐木产品在建设和生活方面的使用越来越深入人心。现代建筑以及家居生活使用防腐木材的覆盖面加大了。例如北京奥运场馆以及大量的城市(包括发达地区的农村)现代家居外环境使用木制人行道、删栏、楼梯、扶手、走廊、小桥等等,甚至户外使用的木制地板、木制家具也已大量出现。所有这些现实需求,都构成和加大了对防腐木材产品的需求力度。
二、为推动木材保护工业的发展,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所做工作
中心为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发展,着重从行业组织建立、法规标准研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培训、技术经验交流、宣传教育、示范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开展了木材节约代用政策、发展规划及标准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还邀请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马来西亚、瑞典、芬兰、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木材保护专家以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的官员来中国进行技术交流、讲座。组织中国木材防腐企业家赴新西兰、澳大利亚和美国进行考察。正是这些工作的开展,促进和引导了我国木材木材节约和代用行业尤其木材保护行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2000年前,我国在木材干燥、木材阻燃、木材防腐等木材保护方面的标准不多,尤其是木材防腐方面的标准更少。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视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建设,中心率先提出了木材节约代用标准子体系及中国商用木材保护标准体系框架。我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分别列入了国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目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已经组织完成了30多个木材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其中《商用木材及其制品标志》、《水载型防腐剂和阻燃剂主要成分的测定》、《防腐木材化学分析前的湿灰化方法》、《铜氨(胺)季铵盐(ACQ)木材防腐剂》、《铜铬砷(CCA)木材防腐剂》、《真空和(或)压力浸注(处理)用木材防腐设备机组》、《铜唑-B型(CA—B)木材防腐剂》、《铜唑-A型(CBA—A)木材防腐剂》、《木材防腐设备机组》、《防腐木材》、《木材保护管理规范》、《防腐木材生产规范》、《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1部分工厂设计》、《木材防腐工厂安全规范第2部分操作》等部分标准已发布实施或通过专家审定即将发布实施。2008年6月,住建部还批准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提出的《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并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起草。至此,我国木材保护标准体系就基本形成,企业无标可依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改变。随着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包括原料、设备、产品、检测等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将初步建立起来。为了做好《规划》确定的标准工作,2006年我们聘请了32位木材保护行业专家组建了全国木材节约和代用专家顾问组木材保护标准工作委员会。
(二)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开始建立,质量控制手段得到改善。
鉴于我国木材防腐企业大都没有自己的实验室和质量检测手段现状。2004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开始筹建国内第一家专门从事木材保护产品质量检测的实验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该实验室2007年取得国家资质认定CMA标志,面向社会提供木材防腐剂、防腐木材等木材保护产品的质量检测服务。目前木材防腐企业,如东莞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东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也建立了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从2008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防腐木材送检和抽检样品检测结果情况看,骨干企业送检合格率可达90%以上,抽检合格率可达80%左右。可以说,木材保护产品的质量控制手段得到改善。
(三)科研开发已起步。
近几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已经在确定了20多个木材保护专题研究及示范项目,涉及木材防腐项目10余个。还选定东北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四所院校作为我国木材保护科研基地,天保木材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木材防腐野外埋桩实验基地等。
(四)推荐品牌企业行业自律。
为树立木材保护行业品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木材保护产品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木材保护产品生产、经营、消费者的利益,开展了2006年度“中国木材保护行业知名品牌企业”评选活动。在厦门召开的“2006年中国木材保护行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木材保护技术(产品)交流会”上,为16家荣获2006年度中国木材保护行业知名品牌企业颁发了奖牌和证书。知名品牌企业的联合宣言向社会公示后,在行业中生产了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行业自律作用,为保证本企业木材保护产品和服务质量,在全国木材保护行业树立产品质量过硬、售后服务优良的行业品牌,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行业宣传教育力度加大,社会认知度提高。
为了扩大行业宣传,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创办了中国木材保护网和《中国木材保护》杂志,2007年开始,中心与中国建材报社共同创办了《中国建材报》“节材代木”专版,其中每月至少一版为木材保护专版。与此同时,不少木材保护企业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或网页。通过各种宣传,木材保护的社会认知度越来越高。
(六)为开展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从业人员技能。
2005年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关于建立木材防腐师国家新职业的建议。2006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将木材防腐师确立为国家新职业,发布实施了《木材防腐师国家新职业标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筹建“国家木材保护技术开发与培训基地”也已经在北京落成。木材防腐师新职业的确定和培训基地的落成,为开展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创造了基础条件。
(七)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和合作。
为了加强国际木材保护技术交流,中心于2006年4月26日,正式向设在瑞典的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IRG)秘书处提出承办2009年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暨世界木材保护大会的申请,并获得2006年6月18日—22日在挪威特隆姆瑟举行的第三十七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全体会议批准。成功申办了“2009年第40届国际木材保护研究组织年会暨世界木材保护大会”,并在北京如期召开。
为了学习借鉴国外木材防腐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国际技术合作,牵头组织了“中国木材防腐代表团”一行11人,于2007年3月赴新西兰、澳大利亚两国就木材防腐自动化生产技术与设备及木材保护行业协会组织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这次考察和交流,使代表团全体成员深受启发,尤其对国外在木材防腐技术及行业管理等方面与国内的差距感受颇深。
三、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国木材资源匮乏,资源总量、人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为1.9亩,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森林覆盖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5。目前我国年木材总消耗量超过3亿多立方米(2005年全国木材消费达3.257亿立方米),其中建筑用材、农用支护、采矿坑木、家具、装饰等消耗木材占2/3左右,这些木材基本上没有进行防腐处理。据测算,经过防腐处理的木材比未处理木材的使用寿命要延长5—10倍。目前我国木材防腐比例不到商品木材产量的2%,国外一般在15%以上,有的国家甚至高达50%。一方面我国木材资源匮乏,另一方面我国木材使用过程中浪费现象十分惊人,这些情况还没有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的重视。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开展行业质量抽检活动以及由专家参加的相关课题研究等几个方面反馈的信息和研究结论,近几年,我国木材保护行业的发展不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发展速度可以说是空前的,但是问题也是突出的。国家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强制性的木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监督体系,行业管理滞后。行业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包括木材保护行业整体还处于生产规模偏小,技术落后,设备简陋,手工操作,自动化程度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同一化(防腐剂、防腐木材产品)严重,产品质量缺乏检测手段,技术人员匮乏,科技投入不足等状况。防腐企业不执行标准、安全和环保、质量缺失监控问题尤为严重。行业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工厂设计或设备安装不规范,随意地建厂、生产,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得以生存,正规厂商受到严重挤压。劣质防腐木材和药剂扰乱市场。部分建筑木结构设计、施工、验收人员、采购商对防腐木材标准不了解,只看防腐材的颜色和价格,不求质量,甚至盲目选择,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特别要强调的是,在CCA防腐剂制造过程、防腐处理木材、使用过程中,未做到废液循环使用、零排放,无滴液区,未全部固着后就露天堆放或投入使用,CCA药剂的流失将会对人畜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这些问题给木材保护工业带来不良的后果,影响其健康发展,亟待解决。
四、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木材保护行业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5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木材节约代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尽快把木材防腐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单位或专业人士组织起来,加强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强化行业自律,提高木材防腐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促进我国木材防腐行业科学发展,增强我国木材防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经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与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协商,于2008年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成立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的申请,得到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资委的大力支持,民政部已于2009年1月8日正式批准成立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民社登〔2009〕第1049号)。
(一)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的组成。该专业委员会主要是由各种经济成份的从事防腐木材和木材防腐剂及木材防腐设备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教育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结合起来的跨部门、跨行业、非营利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的分支机构,秘书处设在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二)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忠实维护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竭诚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努力推动木材防腐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推广防腐木材及其制品在建筑、园林、包装、道路与桥梁、煤矿等各个领域中的应用,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节约和合理利用木材资源,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推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发展意见
我国木材保护行业从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人员素质、科研能力、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环保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按目前的技术水平和发展速度,要实现我国政府确定的5%左右发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为推进我国木材保护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收集、调查木材防腐行业基本情况,研究探讨木材防腐企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提出木材防腐行业改进和发展建议。
(二)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和贯彻木材防腐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协调,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和政府作好双向服务。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正在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展我国木材保护现状和政策专题研究。我们也将真实反映行业发展现状,提出符合行业发展具体政策建议。
(三)加快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规范产品市场秩序。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由于木材防腐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建议尽快推行强制性产品标识制度和产品认证制度。通过国家监督抽查、行业抽查、企业自检、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家质检、工商、商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将木材保护产品,特别是木材防腐产品纳入市场重点监管范围。要充分发挥现有木材保护产品质量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强化对市场上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减少或避免假冒伪劣木材保护产品进入市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所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也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木材保护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组织制定、修改、实施本行业各类行规、行约、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木材保护行为。一是抓紧完成国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木材保护方面的标准制定计划,完善木材保护基础标准、管理标准、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二是研究制定木材保护产品应用标准,包括建筑、园林等非木材领域木材保护产品应用标准,使木材保护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有标可依。三是组建全国性木材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研究制(修)定木材保护标准提供组织保证。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也将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木材保护行业准入标准。
(五)推动木材防腐企业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横向联合,促进会员之间的经济合作,技术合作,产销衔接,促进木材防腐产品市场的发育完善和行业的群体优势的发挥。
(六)开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集国内外木材防腐技术信息,研究木材防腐剂,防腐木材供求形势,价格动态,开展预测预报活动。组织木材防腐行业信息,技术交流,编印内部技术信息刊物及业务资料,为业内企事业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木材保护行业的科技进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加强木材资源节约技术的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组织重大科学难题进行攻关,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的力度和强度,支持行业重点课题研究与示范项目的推广,建立行业技术、产品示范基地。受政府或企业委托,对木材防腐行业或会员企业重大投资、改造和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前期论证。
(八)组织会员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会员社会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林业院校和现有国家木材保护培训基地的作用,抓紧编制培训教材,对现有木材保护一线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提高木材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也将积极配合国家职业资格主管部门,开展木材防腐师职业技能培训。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木材防腐产品及相关产品交易和木材防腐产品展销,展览会,以及各种业务洽谈活动,帮助会员扩大销售,不断推出新技术和优、新产品,促进技术交流,经贸洽谈和技术合作。
(十)继续扩大行业宣传,增强全社会木材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媒体宣传木材保护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木材保护政策、标准,宣传先进技术和典型企业,增强全社会木材保护意识。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也将充分利用中国木材保护网、中国木材检测网《中国木材保护》杂志、中国建材报节材代木等行业主流媒体,为扩大行业宣传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同时,在行业内部继续开展品牌企业评比活动。
(十一)发展与国外木材防腐行业社团的友好往来和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为会员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十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节会员之间纠纷,协调行业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