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看家具卖场如是抚平商户“涨租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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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看家具卖场如是抚平商户“涨租痛”

时间:2015-04-10     人气:909     来源:九正建材网     作者:
概述:其实关于家居卖场和家具销售商的关系,一直都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话说一、二线城市及部分经济发达的三线城市家居市场遇冷的时候,多个地方都曝出过家具销售商抗议卖场租金上调的行为,严重的地区甚至还为此爆发过流血冲突!但是最终都平息了下来,而且近两年,这种事情已经越来越少了。......

    传统渠道模式:各种“痛”

    其实关于家居卖场和家具销售商的关系,一直都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话说一、二线城市及部分经济发达的三线城市家居市场遇冷的时候,多个地方都曝出过家具销售商抗议卖场租金上调的行为,严重的地区甚至还为此爆发过流血冲突!但是最终都平息了下来,而且近两年,这种事情已经越来越少了。其中奥妙何在?笔者从一位资深家具销售商那里听到了这样的讲述:

    很多一、二级城市,由于市场行情波动大,家居卖场之间的竞争激烈,刚开始卖场生意变差,销售商就开始闹。但是后来卖场发现了一个策略,就是通过不停的举行促销活动,把所有的销售商都纳入进来。这种强势促销活动肯定是能够带来不小的人流量和销售量的。最终的结果就是有的销售商有钱赚,有些只能“赔本赚吆喝”。但是卖场通过这种“典型案例”就可以告诉所有的销售商,卖场是能够为销售商聚集人气的,是能够促成销售的,至于生意没做好那就是部分销售商自己的事情了!

    家具卖场如是抚平商户“涨租痛”

    面对一、二线城市巨大的经营压力,三线城市被很多家具销售商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事实上,作为家具行业主流渠道的连锁家居卖场也已经积极下沉到三线城市了。我们可以通过一组数据看看具体的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国内连锁家居巨头红星美凯龙和居然之家公布的店面数量分别为143家和107家。而根据其官网公布的店面数据(红星美凯龙为101家,居然之家为77家),其店面分布情况如下:

店面分布

    备注: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二线城市指省会城市;三线城市指地级市及经济发达的县级区域。

    另外2014年全年,红星美凯龙和居然之家的新开店面数量分别为29家左右和21家左右。其店面分布情况如下:

店面分布

    备注: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二线城市指省会城市;三线城市指地级市及经济发达的县级区域。

    但是,连锁家居卖场的下沉,也并不意味着家具销售商就找到了新的“金矿”。且不说连锁家居卖场在三线城市的经营情况“冰火两重天”,即使是三线城市那些深耕市场多年的本土家居卖场,家具销售商面临的境遇也是不尽相同:如果卖场注重品牌管理,且对销售商的营销很支持,销售商的生意往往就会好做很多;如果卖场仗着一家独大,动辄让销售商束手束脚,那么销售商的经营也不会轻松。

    突破方向:最接地气的移动互联网

    传统营销手段正日益被人们挖掘出所有的潜力,而新出现的移动互联网看上去像是一片处女地,有待开发。

    就目前发展火热的家居电商来说,不管是B2C还是O2O,对于广大的家具销售商而言,都很难将现有经营的品牌真正的切入进去,最多是配合企业的行动,并从中“分一杯羹”。但是现在,“二维码+公众微信号+WAP站点”的方式,则可以让广大家具销售商充分的参与到移动互联网营销之中。

    WAP技术已经发展多年,且非常成熟,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表现平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优质的硬件、软件进行承载。但是当前得益于大环境的改善:智能设备(大屏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满足了WAP站点发展的硬件条件;智能软件(二维码、微信)的普及为WAP站点的发展提供了软件平台支持。其中,二维码作为站点入口,微信作为站点通道,智能设备作为站点的承载设备,让WAP站的功能得以充分的发挥。

    在具体的操作方面,家具销售商首先注册相应的微信公众号;然后将所有的家具产品(店内摆样产品及未摆样产品)都置入到WAP站点之中,包括产品图片、产品说明、价格信息等都可进行标注;最后将第三方接口接入到自己的微信平台上。这样一个属于家具销售商自己的移动网络平台就实现了。

    相比较传统的营销模式,这种移动网络平台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

    第一、产品展示海量化。销售商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详细的产品信息都可以置入到平台之中,不管是从产品数量还是产品介绍方面,都突破了传统的营销模式,而且不用担心导致串货问题(关注销售商微信的多为进店顾客)。

    第二、客户查询便捷化。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客户如果对某款产品中意,需要带着店内的宣传册,有时候部分产品甚至连图片都没有。现在通过这一平台,再加上智能设备的普及,顾客可以随时查看相关的产品信息。

    第三、信息沟通零距离。利用WAP站点展示产品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公众微信自带功能及时发布相关的信息,例如新品、优惠产品等等,摆脱了传统的电话通知,且更容易为客户所接受。

    结语

    通过对一、二、三线城市的对比可以发现,传统家具渠道模式中,家具销售商那套传统的营销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在这种形势下,销售商要么能够找到优质的品牌(在产品、价格、服务方面具有优势),要么能够在运营模式上找到新的创新点,而这其中,满足终端顾客的消费习惯和消费需要,才是最接地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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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抄袭”可以说是家具行业的一个顽疾,多年来“小品牌抄大品牌”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但最近两年,不少被抄袭的大品牌不再沉默,而是与侵权企业对簿公堂,例如2014年年底在业界引起轰动的百强诉一统家居亿元索赔案,该案也被称为“家居行业索赔第一案”。2015年3月,双方宣布和解,却均未透露具体和解细节。近年来,电商渠道的兴起在给消费者带来消费便利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企业有了可乘之机,他们主要以抄袭的方式生产产品,这样的产品上市后不仅误导了消费者的选购,也致使原创设计企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然而,在迎战侵权企业的过程中,原创企业往往面临确定赔偿数额、侵权行为认定、维权成本高三大难题,若想破解就需要业界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让侵权者不仅无钱可赚,还将面临高额罚金,甚至是刑事责任。

        抄袭既损利益又伤感情

        有人幽默地称家具行业是“国内抄国外,小牌抄大牌”。以往,一些被抄袭的家具企业对此多持沉默态度,然而近年来,随着企业维权意识的提高,他们不再沉默,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还有不少业内人士担心,除了“小牌抄袭大牌”外,大品牌之间会不会也有意无意地互相抄袭?若果真如此,将是中国原创家具的悲哀。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抄袭现象中,小品牌的抄袭并不能迅速产生影响,反倒是一些大品牌的抄袭对原创企业伤害很大。这种现象使得行业内真正研究设计产品的企业变得越来越少,喜欢“抄近道”的企业越来越多。据了解,一些企业抄袭产品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产品原创企业的推广速度,例如某款原创产品一旦在展会上露面,市场上很快就会出现大量几可乱真的仿制品。

        当原创产品与抄袭产品在渠道发展方面互相重叠时,甚至在同一家卖场“共处一室”时,产品的原创设计企业就会受到极大伤害,因为抄袭产品的售价往往比原创产品便宜,更能吸引消费者购买。业内人士就此指出,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创企业的利益,更伤害了原创者的感情。

        另一个让家具原创企业担忧的问题是,随着近些年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一些通过电商渠道销售的小型企业凭借“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大肆侵权,很少有人知道这些企业的工厂在哪里,维权方有时甚至连起诉对象都找不到,即使能找到,其企业资质也有可能已被注销,或是又换了个“马甲”继续在网上销售,这给原创企业维权带来困难。

        专利维权面临三大难题

        随着家具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不同品牌家具的外观近似设计越来越多。对此,自主创新设计的品牌往往是“有苦说不出”,确定赔偿数额、侵权行为认定、维权成本高是家具产品原创企业维权时面临的三大难题。

        打专利侵权官司首先难以确定的是赔偿金额问题。通常情况下在家具专利侵权案件中,企业上报给法院的索赔金额是根据涉嫌侵权产品的数量、涉嫌侵权企业的店面数量及涉嫌侵权企业的销售额等信息计算出来的。原中国家具协会秘书长曹赢超表示,这个索赔金额只是个估算值。“被告企业的营业额并不完全透明,甚至可能造假,这会让原告企业的索赔要求大打折扣,被告也可能逃掉大量违法成本。”曹赢超说。

        第二个难题是侵权行为难认定。虽然家具的专利权认定已细致到产品的每个零部件,但抄袭企业只对产品零部件形状稍作改动的做法并不构成侵权,这让产品原创企业维权时难以找到证据。“毕竟都是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把零部件稍作改动不会对家具使用功能造成太大影响,却可以轻易规避侵权风险,一些企业有意识地这么做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给侵权行为认定造成了障碍。

        第三,在家具产品的外观专利维权过程中,维权成本高、费力不讨好等现象令很多原创企业感到头痛。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原创企业花钱打官司,赢了还好,如果输了,这笔钱就等于“打了水漂”。此外,在维权过程中,原创企业还要花大量时间去取证,包括调查店面数量、产品销售情况和价格,拍照取证,必要时还要购买侵权产品,这种人力、财物、时间的投入对原创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一旦侵权行为不被认定,则这些开销必然都要由原告企业承担。

        据记者了解,在家具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包括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在赔偿数额方面往往依照权利人的损失、侵权所得利益以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顺序赔偿,但在取证方面,往往难以按此方式赔偿,大多采用法定赔偿办法。目前,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最高是100万元,其中包含律师费及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因此,打侵权官司得不偿失的现实情况让很多原创企业宁愿对侵权行为忍气吞声。

        多管齐下遏制抄袭

        事实上,面对家具行业不断曝出的侵权案例,仅依靠个别企业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应从法律、行业组织和企业三方面入手,使各方在维权过程中都发挥作用,才能遏制抄袭行为。

        从根本上讲,原创企业维权时面临的三大难题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目前,《专利法》的最新修改草案已报送国务院。政府有关人士指出:“按照目前的形势看,《商标法》在修改过程中,已对恶意侵权行为做出惩罚性赔偿要求,因此《专利法》有希望在修改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赔偿数额。对于家具行业来说,这是个利好消息。”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表示,对于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行业内应倡导尊重别人、保护自己原则,对侵权行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行业协会如果对创新企业的产品进行统计,这些数据还可作为将来纠纷诉讼的证据。”程永顺说。

        事实上,一些地方性行业协会已在这些方面做出了努力。2014年3月,中国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正式成立,它是全国首个家具类知识产权的快速维权中心。今后,只要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方是东莞家具企业,就可以借助中心的快速维权、确权通道服务,在7—15个工作日内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企业可在一个月内拿到专利证书。同时,还可在一个月内完成专利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而以往,完成这样的程序需要半年甚至一年时间。“目前,国内多数企业包括一些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做得不到位,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缺乏维权意识。如果能够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其掌握相关的维权技巧和方法,则抄袭现象肯定会得以遏制。”一家家具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从现阶段看,家具企业要在建设品牌的同时,补上如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这堂课。此外,相关法律措施也应尽快完善,应让抄袭企业明白,抄袭行为不仅不能给其带来经济利益,还会让其处于被诉讼、被重罚的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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