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问题频发:抽样调查不合格者达三成
我国第一部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儿童家具行业的重要规范。如今儿童家具的国标已经实行了两年,可近期依旧频频爆出儿童家具不合格的消息,让很多家长消费者心惊胆战。
儿童家具问题频出
近期,出现问题的儿童家具还真不在少数。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前期公布了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抽查的21批次产品中,14批次被判定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三分之二。其中包括型号为(45×40×49(cm),8VB07)的多喜爱床头柜。而陕西省工商局近日召开流通领域儿童服装和床上用品质量抽检结果媒体通报会,曝光20组严重不合格商品,COCO天使、艾米儿、绮绮熊和欧品、盛芳庭、冬冬宝等品牌榜上有名。除此之外,近期沈阳市消协也公布了对沈阳市各大卖场儿童家具的比较实验结果。
结果显示,有10个样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的儿童家具达到三成。其中包含了酷漫居、我爱我家、至白小屋等多家知名大牌的儿童家具。
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管
儿童是个特殊群体,家居界应该一起努力打造健康环保的儿童生活空间。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秘书长李玉洁表示,制定部门与监管部门应该多考虑一些标准落地实施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购买合同也应及时调整跟上。而作为卖场,也必须起到筛选和监督的作用。城外诚家居副总刘洋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儿童家具品牌商在进驻城外诚时,需要出示各资质证明。检测报告、证书不齐全者,不能进入城外诚卖场。同时,一旦相关部门检测出存在问题产品,则会做到立刻下架。“卖场要做到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国标虽严厉,但儿童家具依旧问题频发,一些所谓的“大牌”也频频沦陷。为儿童制作家具,更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家长消费者的信任不容一再辜负。
8月21日讯,2004年,《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国标出台,强制要求家具企业给产品标明“身份”——配备使用说明,从此,家具市场彻底改变无行业强制标准规范的历史。
时隔10年,长沙家具企业或经销商是否在依规销售?家具在出厂前是否具备使用说明(标签、标牌等)?为此,记者走访喜盈门范城家具建材广场、红星美凯龙、新芙蓉(国际)家居建材广场、欧亚达家居等长沙大型家居卖场,对家具业国标在长沙地区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家具标价签等同于使用说明书?
近日,记者走访了几家长沙大型家居卖场,发现商品价格标签成了顾客了解材质的途径,而更为规范的使用说明书“鲜见踪影”。
在韶山南路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城,记者来到一家杭州品牌家具店,向销售人员询问一款白色沙发是什么材质时,工作人员示意让记者看摆在旁边的价格标签。
标价签上虽然注明了价格、规格、型号,连家具基料、辅料、饰面等材质都标示清楚,不过当记者向工作人员索要使用说明书,是否能提供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等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时,销售人员表示,“可能公司总部才有。”
购买前,只能通过标价签了解家具材质,意味着标价签能替代说明书?
湖南省家具协会秘书长刘发刚表示,“家具使用说明书必须写明家具材质、安装、维修等信息,价格标签上连检验合格信息都没有,两者不能等同。”
居然之家湖南区域营销经理许静称,居然之家对准入品牌要求严格,前期会建立工厂数据库,如果接到关于“家具使用说明”的投诉,会及时处理。
销售人员反问:家具还有使用说明书?
在红星美凯龙内另一家东莞品牌家具店,销售人员热情介绍起产品,“这是美国胡桃木做的实木床”,“我们这里还有进口的非洲象牙木制家具。”
当记者表示想进一步通过家具使用说明书了解材质时,销售人员反问了一句,“啊,家具还有使用说明书?”部分商家负责人解释,很少有顾客主动提出要看使用说明书,才导致销售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是很了解。
早在2004年10月1日起,《家具使用说明》就已经在全国强制实施,要求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标签、标牌、使用说明书等)。10年后,销售人员不知道家具使用说明书为何物。刘发刚表示,“就家具配备使用说明书而言,目前湖南家具市场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从业人员的认识并不高。”
刘发刚呼吁,在国家强制标准的背景下,家具市场需要得到行业内的整体关注。同时,省家具协会将着手对销售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家具使用说明是否符合国标要求?
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商家提供的家具使用说明并不规范,比如内容过于简易、使用旧版说明书、按品种分类编制的说明书无法明显识别不同内容等。
某儿童家具品牌门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品牌是儿童家具国标主要起草单位,却在向记者介绍一款儿童床时,拿出之前的使用说明书,并且还特地补充儿童床的材质是有改变的。
《家具使用说明》明确规定,当家具结构、型式、材料等改变时,使用说明的有关内容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作相应修改。生产厂必须向用户提供和家具对应的使用说明。
家具消费进入品质消费阶段,刘发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具的时候,要通过家具使用说明书详细了解清楚材质、有害物质等,提高自身消费意识。”
附:国标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基本要求
① 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标签、标牌、使用说明书等)。
② 家具名称必须反映家具真实属性,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规定名称的家具,应使用家具行业的常用名称。
③ 使用说明必须明确说明家具用途和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的特点和需要给出结构、所用材料、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运输、安装、使用、保养的方法、要求。
④ 出售的家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使用说明必须对国家有关要求和指标给予说明,并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
⑤ 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含有毒物质或放射性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但使用不当仍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的,使用说明必须写明使用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内容。
⑥ 当家具结构、型式、材料等改变时,使用说明的有关内容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作相应修改。生产厂必须向用户提供和家具对应的使用说明。
⑦ 使用说明书可按具体家具编制,也可按家具品种分类编制。按品种分类编制时,其参数或内容要求不同的部分应能明显识别。
⑧ 随家具提供给消费者的说明书必须标明所购家具的具体型号和生产日期。
⑨ 家具使用说明书必须标明出版日期。
⑩ 家具使用说明与生产者、销售者送发、播发的同种家具的资料,例如宣传资料、广告等的内容必须一致。需要时,必须在使用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安装、使用家具前,请阅读使用说明书”。
需要时,必须在使用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注明:“安装、使用家具前,请阅读使用说书”。
餐厅是家庭的核心,所以无论是在颜色、造型、纹理、空间上花再多的心思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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