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宜春全力打造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详细内容

江西宜春全力打造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时间:2011-06-02     人气:1923     来源:中国家具网     作者:
概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共有林地133436.84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8.64%.其中有林地75416.86公顷,疏林地50.13公顷,灌木林地54233.8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256.24公顷,苗圃地17.78公顷,宜林地1462.18公顷。......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共有林地133436.84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8.64%.其中有林地75416.86公顷,疏林地50.13公顷,灌木林地54233.8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256.24公顷,苗圃地17.78公顷,宜林地1462.18公顷。

  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袁州区用材林面积36321.7公顷,蓄积1816498.0立方米。其中人工面积17019.2公顷,蓄积759733.0立方米,包括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面积108.1公顷,蓄积522立方米;速生丰产用材林面积189公顷,蓄积1537立方米;一般人工用材林面积16722.1公顷,蓄积757674.0立方米。

(声明:凡转载文章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
  •   谁能想到这样一款明艳动人的炫色时尚客厅,其中的家具都是用破旧不堪的老旧家具改造而成的呢?来看一下这些美观又独特的桌椅、柜子的“前世今生”吧!

      PART A:沙发扶手椅翻新

      老旧的美式沙发扶手椅,椅面已经破旧不堪,漆面也已经显得斑驳。老式的造型更是难以搭配新家的风格,因此无论颜色还是造型上都要做比较大的改动。

      用白色木器漆将这款沙发椅粉刷一新,软包部分用甜美的橘粉色,椅面绿色和橘色的布艺做了椅套,不仅遮住了原本破损的部位,还增添了甜美靓丽的感觉。

      PART B:镜框 花架 改造成小茶几

      有些老旧家具本身难以翻新出靓丽的效果,但是结合起来就能产生不一样的效果。比如这款旧镜框和旧花架,合成了一款时尚的小茶几。

      圆形的镜框加上木板做成桌面,用漂亮的色彩喷漆,打造出甜美的粉色“外衣”,花架作为底座,还具有开放式收纳功能,时尚又实用。

      PART C:木门框改造成墙面装饰架

      脱漆的单侧木门框,原本是阳台的移门中的一片,但是破旧之后难以再担当“门面”的功能,不如巧加利用,将它改造成一款时尚的装饰壁挂。

    [NextPage]

      用白色木器漆粉刷一新之后,横向挂在墙上,背面用碎花布艺做装饰,不仅让墙面显得更加美观,也让门框和碎布料这些旧物得以“重生”。

      PART D:旧餐桌装扮成咖啡桌

      这款桌面可以折叠的旧餐桌,原本非常实用,可惜用旧了之后显得残破不堪。因此将它改造成一款具有装饰性的时尚咖啡桌,让它继续发挥功能。

      将四条桌腿锯短之后,装上小滚轮,让它移动起来更加方便。两侧的折叠桌面被改造成半圆形,更加符合咖啡桌的优雅美感。桌面定制了美观的图案做了喷漆效果,这样一款独一无二的咖啡桌就诞生了。

      PART E:旧三斗柜变身客厅装饰边柜

      这款老旧的三斗柜,部分把手脱落了、表面的漆也斑驳不堪。不如改造成一款兼具装饰和收纳功能的客厅边柜吧!

      换上了简洁时尚的新把手,漆面也焕然一新,优雅的天蓝色让这款边柜显得淡雅宜人。柜子上层可以摆放各种装饰,抽屉又能起到收纳的功能,非常实用。

    阅读全文
  •   为了拓宽市场份额,商家在家具市场猫腻玩起猫腻,“明明是昆明产的,却大肆宣传香港产”。5月份以来,富宁县工商局连续市场上查处3起对家具产地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家具不正当竞争行为案,并对销售商进行严厉的处罚。

      商家销售的家具都是产自昆明某某加工厂生产,而商家却在床垫保护膜内的宣传图片和产品合格上标注有“香港某某家具国际有限公司监制”、“香港某某家具国际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等字样内容对产品进行宣传,借以抬高 “身价”,这些被标“香港”家具名不副实,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产地发生误解,误以为该产品是香港企业生产的产品。据知情人士透露,打上了“香港监制”、 “香港××荣誉出品”等宣传语,进行“镀金”之后,售价也会和其他家具不一样,根据家具大小件的不同,价格会有5%~20%左右的提高。

      商家对家具产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家具属于香港企业生产的家具,同时,对其他同类家具造成不正当竞争。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 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据此,富宁县工商局依法对这几家销售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分别处1-2万元的罚款。

    阅读全文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