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废木料可替代石油?
时间:2010-06-24 人气:1033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概述:东莞一家企业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据称能将废木料气化,以替代石油使用。......
一企业研究出新技术可用于蒸汽锅炉
本报讯 (记者李少威)东莞一家企业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据称能将废木料气化,以替代石油使用。据了解,该技术得到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支持,专家在鉴定会上也表示,该技术具有全国推广的价值。
东莞聚集了大批木制家具生产企业,每天都产生大量废弃木料,如果真能变废为宝,对企业而言可以节约大量成本,而对社会而言更是功德无量。
这项新技术的全名为“中部出气的上吸式生物质气化炉及生物质气在锅炉中代油燃烧”装置。专家介绍说,这种装置是一种专门用来处理废木料及农作物废料,并将它转变成可燃气体的装置。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光华介绍,这项新技术可运用于蒸汽锅炉,其中3吨木材可替代1吨重油,节省燃料费60%以上,减少了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
不过,消息发布之后,社会评论多持半信半疑态度,表示期待更多细节公布。
本报讯 (记者李少威)东莞一家企业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据称能将废木料气化,以替代石油使用。据了解,该技术得到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支持,专家在鉴定会上也表示,该技术具有全国推广的价值。
东莞聚集了大批木制家具生产企业,每天都产生大量废弃木料,如果真能变废为宝,对企业而言可以节约大量成本,而对社会而言更是功德无量。
这项新技术的全名为“中部出气的上吸式生物质气化炉及生物质气在锅炉中代油燃烧”装置。专家介绍说,这种装置是一种专门用来处理废木料及农作物废料,并将它转变成可燃气体的装置。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光华介绍,这项新技术可运用于蒸汽锅炉,其中3吨木材可替代1吨重油,节省燃料费60%以上,减少了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
不过,消息发布之后,社会评论多持半信半疑态度,表示期待更多细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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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百汇广场落户十里河家具大道
今年8月,占地10万平方米的十里河第二商街——十里河家具大道将全面营业。不同于十里河商街上的家居卖场、灯具卖场、地板专卖店等传统市场采取样板间展示与摊位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销售,十里河家具大道由5座商厦组成,其中两座为百汇广场、两座为美联居尚商场、一座为实创装饰体验店,入驻品牌均以小则200平方米大则2000平方米的家居生活馆开展体验式销售。届时,十里河商街一直以销售物美价廉产品、满足大众消费需求为主的品牌形象将得到彻底改变。
目前,十里河家具大道正在进行外立面装潢和招商工作,百汇广场的主要招商对象是具备全套家居产品整合能力的代理商或设计师。百汇广场拥有A、B两座商厦,近4万平方米的营业面积。A座全力打造设计师原创主旋律,3层共设立设计师俱乐部、澳洲水果吧、读书吧、精品红木吧、古典家具厅等多个体验空间,让消费者一走进百汇广场,就像走进了充满书香文化和艺术品位的皇家殿堂。
据百汇广场总经理高峰立介绍,入驻百汇广场的设计师全部是业界非常知名的大宅设计师,不乏知名的国外设计师,他们将自己的工作室开在百汇广场三层,最大的1000多平方米,最小的也要三四百平方米,汇集成了京城最大、最专业的设计师俱乐部。每个设计师工作室不仅展现经设计师多方整合的奇特产品,同时传递出设计师独有的创作风格和特长,令逛店的家装业主对居室设计别有一番体会。一层、二层的水果吧、读书吧、古典家具厅等空间则为家装业主营造一种休闲、优雅的逛店环境,融品鉴、休闲、购物于一体,令家装业主身心愉悦。
百汇广场B座则是另外一种风格。它突破了传统市场的产品销售和展示模式,以家居生活馆的形式展开体验式营销。每一个入驻商户都是具备家居产品整合能力的代理商或设计师。比如原本代理灯具产品的代理商入驻百汇广场后,不是单纯打造灯具产品样板间,而是将整个使用灯具的空间全部搬进去,包括灯具下面的一张茶几、一组桌椅,灯具周边的书柜、家具,甚至顶棚空间装饰。实力更强的整合商,可将卧室、餐厅、客厅、书房等全部需要使用灯具的空间带进店里,打造一个完全生活化的家居生活馆。这就要求整合商不仅经营灯具,还要将沙发、家具、床品等家居用品全部纳入销售范围,为家装业主提供真正风格化、统一化的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
正是坚守打造高品质家居生活馆、开展真正的体验式营销,百汇广场吸引了不少国际大牌前来。这些大牌的经营理念和实践与百汇广场不谋而合。如RALPHLAUREN、BRILLAR、ARTEMISHOME、DECORATIVE CRAFTS、FOLS、IDO、欧雅特、圣嘉百利、百得诗史特等品牌,一直坚持打造整体家居生活馆,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风格化家居综合产品的经营模式。
百汇广场不仅吸引了国际大牌关注,不少国内颇具实力的代理商也非常认同它的经营模式。据高峰立透露,他接待了好几个非常有实力的产品代理商,对百汇广场的经营模式非常推崇,但苦于之前没有做过这种整合模式,虚心寻求百汇广场的帮助。“对于这样的客户,我们不仅不排斥,而且会用自己的经验教他们如何整合产品。”对于那些牛气冲天的大品牌厂家,高峰立则直接回绝了。“我们要找志同道合的经营者,打造一个真正有品位、高品质的体验式家居广场,而不单纯是为了租赁赚钱。”
8月,十里河家具大道将举办隆重的开业仪式。届时,百汇广场等新兴卖场将与消费者正式亲密接触,京城百姓和大宅业主将看到一个完全有别于传统家居市场、实现真正体验式消费的新型十里河商街。
目前,十里河家具大道正在进行外立面装潢和招商工作,百汇广场的主要招商对象是具备全套家居产品整合能力的代理商或设计师。百汇广场拥有A、B两座商厦,近4万平方米的营业面积。A座全力打造设计师原创主旋律,3层共设立设计师俱乐部、澳洲水果吧、读书吧、精品红木吧、古典家具厅等多个体验空间,让消费者一走进百汇广场,就像走进了充满书香文化和艺术品位的皇家殿堂。
据百汇广场总经理高峰立介绍,入驻百汇广场的设计师全部是业界非常知名的大宅设计师,不乏知名的国外设计师,他们将自己的工作室开在百汇广场三层,最大的1000多平方米,最小的也要三四百平方米,汇集成了京城最大、最专业的设计师俱乐部。每个设计师工作室不仅展现经设计师多方整合的奇特产品,同时传递出设计师独有的创作风格和特长,令逛店的家装业主对居室设计别有一番体会。一层、二层的水果吧、读书吧、古典家具厅等空间则为家装业主营造一种休闲、优雅的逛店环境,融品鉴、休闲、购物于一体,令家装业主身心愉悦。
百汇广场B座则是另外一种风格。它突破了传统市场的产品销售和展示模式,以家居生活馆的形式展开体验式营销。每一个入驻商户都是具备家居产品整合能力的代理商或设计师。比如原本代理灯具产品的代理商入驻百汇广场后,不是单纯打造灯具产品样板间,而是将整个使用灯具的空间全部搬进去,包括灯具下面的一张茶几、一组桌椅,灯具周边的书柜、家具,甚至顶棚空间装饰。实力更强的整合商,可将卧室、餐厅、客厅、书房等全部需要使用灯具的空间带进店里,打造一个完全生活化的家居生活馆。这就要求整合商不仅经营灯具,还要将沙发、家具、床品等家居用品全部纳入销售范围,为家装业主提供真正风格化、统一化的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
正是坚守打造高品质家居生活馆、开展真正的体验式营销,百汇广场吸引了不少国际大牌前来。这些大牌的经营理念和实践与百汇广场不谋而合。如RALPHLAUREN、BRILLAR、ARTEMISHOME、DECORATIVE CRAFTS、FOLS、IDO、欧雅特、圣嘉百利、百得诗史特等品牌,一直坚持打造整体家居生活馆,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风格化家居综合产品的经营模式。
百汇广场不仅吸引了国际大牌关注,不少国内颇具实力的代理商也非常认同它的经营模式。据高峰立透露,他接待了好几个非常有实力的产品代理商,对百汇广场的经营模式非常推崇,但苦于之前没有做过这种整合模式,虚心寻求百汇广场的帮助。“对于这样的客户,我们不仅不排斥,而且会用自己的经验教他们如何整合产品。”对于那些牛气冲天的大品牌厂家,高峰立则直接回绝了。“我们要找志同道合的经营者,打造一个真正有品位、高品质的体验式家居广场,而不单纯是为了租赁赚钱。”
8月,十里河家具大道将举办隆重的开业仪式。届时,百汇广场等新兴卖场将与消费者正式亲密接触,京城百姓和大宅业主将看到一个完全有别于传统家居市场、实现真正体验式消费的新型十里河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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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4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2010-06-17 09:43 文章来源:公平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34号
【发布日期】2010-06-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5年6月17日发布2005年第3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5年6月17日起5年。2006年12月7日,商务部发布了2006年第94号公告,对原产于法国阿科玛公司的100%浓度水合肼产品执行价格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2010年1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1号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2010年4月16日,商务部收到国内水合肼产业代表提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对中国的倾销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被调查产品向中国出口情况、倾销及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人产量占同期中国国内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申请中提出了倾销和损害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初步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0年6月17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按照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并继续按照2006年第94号公告的内容执行价格承诺。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调查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中列明的产品范围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8251010。
四、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复审程序
(一)登记应诉。
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被调查国家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应提供调查期内对中国及其他市场出口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倾销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https://gpj.mofcom.gov.cn)“公告”栏目下载。
就损害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以及在建和扩建的计划。《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址为:www.cacs.gov.cn)“公告”栏目下载。
(二)不登记应诉。
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利害关系方的权利。
如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意见书面提交至商务部。
利害关系方可以到商务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公开文本。
(四)问卷发放。
为获得调查所需信息,商务部将根据需要向相关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答卷应当按照调查问卷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听证会。
利害关系方可以按照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规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书面请求,商务部认为必要时也可主动举行听证会。
(六)实地核查。
商务部在必要时将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内外进行实地核查;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任何材料均应包括同意接受核查的声明;核查前,商务部将提前通知有关国家和企业。
(七)调查时限。
本次调查自2010年6月1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1年6月17日前结束。
六、不合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2010-06-17 09:43 文章来源:公平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34号
【发布日期】2010-06-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5年6月17日发布2005年第3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5年6月17日起5年。2006年12月7日,商务部发布了2006年第94号公告,对原产于法国阿科玛公司的100%浓度水合肼产品执行价格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2010年1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1号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2010年4月16日,商务部收到国内水合肼产业代表提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对中国的倾销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被调查产品向中国出口情况、倾销及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人产量占同期中国国内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申请中提出了倾销和损害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初步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0年6月17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按照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并继续按照2006年第94号公告的内容执行价格承诺。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调查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中列明的产品范围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8251010。
四、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复审程序
(一)登记应诉。
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被调查国家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应提供调查期内对中国及其他市场出口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倾销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https://gpj.mofcom.gov.cn)“公告”栏目下载。
就损害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以及在建和扩建的计划。《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址为:www.cacs.gov.cn)“公告”栏目下载。
(二)不登记应诉。
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利害关系方的权利。
如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意见书面提交至商务部。
利害关系方可以到商务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公开文本。
(四)问卷发放。
为获得调查所需信息,商务部将根据需要向相关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答卷应当按照调查问卷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听证会。
利害关系方可以按照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规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书面请求,商务部认为必要时也可主动举行听证会。
(六)实地核查。
商务部在必要时将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内外进行实地核查;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任何材料均应包括同意接受核查的声明;核查前,商务部将提前通知有关国家和企业。
(七)调查时限。
本次调查自2010年6月1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1年6月17日前结束。
六、不合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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