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松买家保持低调\重庆一商家把人造板材当美国红橡卖被判退款并赔285万
花旗松2X4二级&BTRS-GRNS4S(RL)也随着别的种类一样,价格大跌。从上周的420美元下降30美元至390美元。上个月有55美元的差价。
花旗松2X6二级&BTRS-GRNS4S(RL)从上周的430美元下降20美元至410美元。比上个月有30美元的差价。
花95万买的实木家具,却被装修公司更换了材质。发现异常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这宗大额消费类产品质量案终于有了结果:二审判决,商家“退一赔三”,不仅悉数退回货款,还要向当事人赔偿285万元。
明细表与订货单材质不一致
为装修房屋,张军(化名)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工程设计人为马某。
2015年2月12日—6月7日期间,张军和妻子李丽(化名)在重庆渝北区某家居商场S家居店与王老板签订《定/销货单》若干份,约定购买家居,明确门木料为美国红橡;红橡原木衣柜门,红橡实木贴皮柜体板,所有衣柜背板为香樟木;原木护墙板(北美红橡)、门框线单面(北美红橡贴面)、实木滑门(北美红橡贴面);材质假一赔十,价格为95万。
同年5月5日,张军在该家居店提供的整体家居木门报价明细表上签注:以马某设计为准。同年6月7日,马某的助手小廖在整体家居木门报价明细表、整体家居报价明细表上签字,该家居木门报价明细表和整体家居报价明细表载明的定制家居的材质与前述《定/销货单》约定的材质不一致。
而同年6月7日后,洪老板接手王老板经营的家居店。
质量有大问题,状告商家欺诈
上述《定/销货单》及相关协议签订后,在前述产品安装过程中,张军、李丽发现定制产品出现起层、翘壳、色差过大等问题。
经检测,涉案产品门框线条不是全部为红橡原木;衣柜柜体板的基材不是实木,贴皮不是红橡木皮;衣柜背板不是香樟木料原木;衣柜抽屉贴皮不是红橡木皮;护墙板不是全部为红橡原木。
洪老板已收取货款70万元。张军、李丽认为洪老板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为此请求法院判令洪老板返还货款70万元,并赔偿285万元。
商家存欺诈,退款并赔偿285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家庭装修中,材质是保证装修质量的基础。一般情况下,业主不会授权装修公司对材质进行选择,更不会授权装修公司对已经确定的材质进行更换。
在张军对马某授权前后,张军、李丽均提出了明确的材质要求,二人对马某的授权不包括对材质的确认,且并未授权小廖,因此小廖的签字不能代表张军、李丽对材质进行了变更。
另一方面,洪老板并无证据证明其有何正当理由变更原约定的商品材质,从而形成小廖签字的报价明细表;且该明细表上的材质大多由原约定的天然木材变更为人工合成材料(人造板)。众所周知,二者在市场上存在价差,而明细表上对原约定的95万元总价款并未进行变更,显然不符合常理。
洪老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欺诈,二审法院对张军、李丽的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洪老板退还张军、李丽货款70万元并赔偿285万元。
近日,武汉市民吴先生遇到蹊跷事:他花费10余万元购买的家具,不仅品牌不对,连合格证和三包证书都没有。销售方和生产厂家解释称,是配送时发错了货,并漏放了证书。工商部门正对此展开调查。
送到的家具与合同不一致
吴先生的新房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万科阅庐小区。去年12月4日,他登录美乐乐家具网上商城,在线订购了“百合馨香”“百合明珠”两个品牌的家具,包括床、沙发、书桌、餐桌、茶几等28件。之后,他又来到位于澳门路的美乐乐体验馆,与美乐乐家具经营部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11.75万元。
今年1月19日,工人送货上门。吴先生检查发现,家具品牌与合同不一致,且外包装上没有厂家名称、地址、电话,内包装里也没有产品合格证和三包证书。“该不会买到了三无产品吧?”吴先生心里犯起嘀咕。为了维护权益,法律专业出身的他,向武汉市洪兴公证处申请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之后他向美乐乐客服反映此事,好在工作人员态度积极,主动与他沟通协商,希望妥善解决。
一张沙发上出现三种标牌
前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吴先生家。客厅、卧室、书房摆满各种家具,都是法式风格,外观较为精致,似乎没有问题。
吴先生介绍,他订购的床应是“百合馨香”品牌,送来的却是“百合雅郡”;书桌订的是“百合明珠”,送来的是“玫瑰玉墅”;沙发订的是“百合馨香”,上面却出现了“百合臻品”“百合雅郡”“上海艾特利家具”三种标牌。家具的外包装盒上,只有品牌名称、产品名和型号,没有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在一份草拟的产品问题处理协议上,吴先生与销售方江岸区美乐乐家具体验馆有过初步解决方案,对方同意退货、退款,并先行向吴先生垫付补偿款41万余元,相当于货款的2.5倍赔偿加上3000元公证费。不过,协议中一项条款称,销售方向供货方追偿过程中,如果被证明赔付不合理,吴先生应退还补偿款。
吴先生对这最后一项条款不能接受,协议最终没有签成。
商家称送错货并漏放证书
美乐乐家具网公关部工作人员介绍,因生产厂家发货时出错,同时在产品包装中漏放了合格证等,才发生吴先生遇到的情况。该平台十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已经责令厂方整改,并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商议解决方案。此事处理完毕后,该平台还将对相关商家进行处罚。
吴先生购买的家具,生产厂家是上海岷崎木业有限公司,旗下有艾特利、百合臻品、百合雅郡、百合馨香等多款产品。
昨日下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公司线上和线下业务量都很大,家具品种、型号很多,此前也发生过发错货和漏放证书的情况。该公司的产品没有问题,都有合格证和三包证书,可以补发给吴先生。一张沙发上之所以出现三种标牌,可能是员工贴错了。公司同意退货、退款、打折,但吴先生的赔偿要求还在协商之中。
对于上述说法,吴先生并不认可。昨日,他已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准备起诉维权。
江岸区劳动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该所已经收到吴先生的投诉材料,正在进行调查。
(来源:楚天都市报)
由于强制关闭林业,大火限制了木材厂的木材供应。
美国西部的大火已经将木材价格推到了最高点;但当大火熄灭时,价格也会反弹。木材期货曲线显示,到2021年5月木材价格将大幅下跌。
2020年9月14日是木材期货市场创造历史的一天。木材的现货价格,即由11万标称板脚的随机长度木材组成的9月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每千板脚1000美元。简单来说,一块木头的价格是每英尺一美元。
这样的价格将使房主和专业房屋建筑商推迟他们可能制定的任何需要木材的大型项目计划。这种需求的大幅下降几乎是肯定会发生的。再加上木材用量在冬季的自然季节性下降,再加上2020年11月底对加拿大木材进口关税限制的可能放宽,所有这些因素都已经为木材市场价格的大幅下行调整做好了准备。期货市场已经消化了巨大的折价,从9月头几天的约35%,到现在的近45%。
西部森林大火导致伐木作业停工,并威胁到部分地区木材加工厂的供应,引发了恐慌,导致附近期货价格突然飙升,但将于明年春季晚些时候交割的期货合约没有跟进。事实上,看起来木材价格在9月的第一周就已经达到了顶峰。但是大火来了,那些现在需要木材的人不得不付钱;那些有能力推迟购买的银行似乎已经度过了恐慌。
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住房建设许可在2020年秋季可能会大幅下降。这意味着专业人士现在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以大约530美元的价格购买木材,而在2020年9月14日,人们支付的价格是1000美元。这意味着,如果你是专业人士,现在就可以购买2021年5月的期货,这样就可以节省45%的木材成本,等到明年春末拿到木材后再动手建造。
期货价格是可预测的,附近的期货和2021年春季期货之间的价差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木材价格将在明年春季下降。要想让木材价格更快地下降,就必须消除目前席卷西部的大火。
花旗松2X4二级&BtrS-GRNS4S上涨5美元,至445美元。
花旗松2X10二级&BtrS-GRNS4S上涨5美元,至440美元。
南方日报讯(记者/祁雷通讯员/施桂鸿梁荣忠)一家假冒被国务院认可的生态公司,对外宣称在贵州有近3万亩珍稀黄花梨林地,并通过开投资讲座等方式,以林权转让、参与分红为幌子,骗取200多名中老年人投资达2000万……近日,广州越秀警方成功打掉该非法集资诈骗团伙,抓获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今年7月以来,越秀警方收到多名事主报案,称被贵州汇x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投资黄花梨种植和林权转让项目的名义骗去钱财,至今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
接报案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走访事主和前期摸查,民警发现该公司于去年4月租用中山六路某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同时以打电话或临街派发宣传单张的方式,邀请中老年人到公司观看公司宣传视频、听取投资讲座,并现场派发一些小礼品。
据介绍,过程中,该公司业务员会大力鼓吹贵州汇x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认可的生态、绿色公司,获得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声称公司在贵州省罗甸县拥有3万亩的林地,主要种植名稀木材黄花梨,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警方介绍,通过投资讲座,业务员以该公司正进行林权转让为由,告知现场中老年人如能与公司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及《林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进行投资,每投资人民币1万元即可获取每月按2%的利息即人民币200元的收益,并承诺一年后返还本金。此外,如果公司成功上市,投资的本金不取回的话还可作为原始股参股。
在高利润的诱惑下,200多名中老年人参与了投资,涉及投资金额达2000多万元。但据多名报警的事主反馈,其在收到几期利息后,该公司就不再向他们支付本息了。2015年12月份,多名事主前往该公司追讨本金,被业务员以公司正筹划上市,无法返还本金和月息为由拒绝。
经过前期证据收集和走访调查,专案组民警基本锁定这起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犯罪证据。7月25日,越秀警方组织警力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清查,将该公司的总经理郭某、总经理助理张某、市场部经理石某和主管许某等10多名人员带回调查。
经审查,郭某(男,25岁,河南省漯河人)、张某(男,22岁,浙江省乐清人)、石某(男,38岁,江西省九江人)和许某(男,32岁,广东省乐昌人)等4名嫌疑人供认,他们合伙利用投资种植黄花梨和林权转让的形式向社会上的中老年人吸收所谓的投资款并从中进行提成,获取暴利。
目前,越秀警方已依法将郭某、张某、石某和许某等4名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收广大群众参与投资,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并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或者以委托理财名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群众,以达到迷惑欺骗群众参与投资的目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群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雇人派发宣传单张、利用向社会捐赠增加自身影响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提高公众关注度。
四、利用亲情友情诱骗
有些参与非法集资人员,在非法集资组织者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友情等拉拢身边人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遇到哪些情况应提高警惕,小心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1、吹嘘“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却能获得“高回报”的;
2、身边有亲戚、朋友、老乡等“现身说法”,吹嘘相关项目有高额回报,自己已经获利很多的;
3、打着“国家支持项目”、“政府重点工程”、“高科技产品”、“新兴产业”、等旗号,宣传鼓动投资的;
广大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上述情况,应留多一个心眼,多加防范,避免钱财损失。如发现被骗,请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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