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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把握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海关数据:2020年中国原木进口统计

时间:2020-10-11     人气:955     来源:     作者:
概述:案情:吉某系一护林站护林员。2011年3月,为了种植沉香,吉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携带钩刀,多次到公益林地上砍伐天然次生林木,被护林员发现后逃离现场。经调查评估,被伐林木为天然阔叶树,属公益林;被伐林木面积3.94亩,为规划林地;被伐林木......
案情:吉某系一护林站护林员。2011年3月,为了种植沉香,吉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携带钩刀,多次到公益林地上砍伐天然次生林木,被护林员发现后逃离现场。经调查评估,被伐林木为天然阔叶树,属公益林;被伐林木面积3.94亩,为规划林地;被伐林木总株数为591株,其中胸径大于或者等于5厘米的树木为111株,胸径小于5厘米的树木为480株;被伐林木蓄积量为6.4765立方米。
分歧意见:对于吉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吉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滥伐林木尚达不到滥伐林木罪定罪的数额要求。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同时,2007年1月15日《国家林业局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有关违法事实认定问题的复函》规定:“在盗伐或者滥伐林木案件中,盗伐或者滥伐林木的蓄积数量或者幼树的株树应当分别计算和认定。”本案中被滥伐的胸径小于5厘米的幼树480株与胸径大于或者等于5厘米的“大树”111株不可以合并计算。由此可知,滥伐林木罪是以蓄积量或者以幼树株树来确定定罪起点的。所以,本案被滥伐林木蓄积量6.4765立方米、幼树480株的情况都达不到该罪的定罪起点。
第二种意见认为,吉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理由是:一方面,可以将“大树”与幼树的株数合并计算。“大树”是由幼树长成的,“大树”可以评价为幼树。并且,从环境保护方面来看,“大树”所起的作用要大于幼树,所以,本案111株“大树”与480株幼树可进行合并计算。这不仅符合立法目的,也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森林资源。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滥伐500株幼树是犯罪,按照当然解释论的观点,滥伐幼树长大后的“大树”也应当构成犯罪,否则是不符合常理的。所以,本案吉某滥伐的幼树(480株)和“大树”(111株)可以合并计算,已达到滥伐林木罪500株的定罪起点,应当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评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滥伐林木罪是以蓄积量或者以幼树株树来确定定罪起点的,同时,该条中“或者”一词表明,在“10至20立方米”和“幼树500至1000株”两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只要达到其中之一的标准要求便可构成滥伐林木罪。所以,本案判定吉某的行为,要么以蓄积量来定罪,要么以幼树株树来定罪,显然,本案被滥伐林木的蓄积量6.4765立方米和幼树480株,都没有达到滥伐林木罪的定罪标准。
此外,不能采用当然解释方法来解读有关幼树的规定。正如有观点认为,当然解释与类推解释一样,是以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前提,通过当然推理形成解释结论的一种技巧。而滥伐林木行为与定罪起点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只是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因素。因此,不能采用当然解释方法来解读有关幼树的规定。而且,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使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等原因,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但由于刑法实行罪刑法定原则,故不得直接采用当然解释方法来认定某种行为系犯罪行为,否则将违背这一原则。笔者认为,当然解释方法更适合运用于民商法、行政法等领域,而对于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应当予以修正,而不是超越法律去解释和适用。所以,本案应该严格按照现有规定作出处理,不能将大树与幼树的株数合并计算,吉某的行为尚不构成滥伐林木罪。

2016年中国原木进口统计

月份

进口原木数量(万立方米)

金额(千美元)

1月

366

623654

2月

292

486744

3月

444

738958

4月

444

721332

5月

424

437179

6月

422

720289

7月

418

688788

8月

424

646965

9月

426

674443

10月

355

606032

11月

448

533855

12月

411

482783

合计

4872

532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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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如何做大做强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产业

    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钟志和

    东莞是全国乃至世界的家具制造基地,家具行业被列为东莞四大特色产业之一。为营造优良外贸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东莞检验检疫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改革,设立了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集中检管区。集中检管区以“管得住、通得快、可追溯”为目标,对东莞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实施集中查验、快捷放行的把关服务工作。

    以“管得住、通得快、可追溯”为目标,优化市场采购出口家具检验检疫工作模式,较其成立集中监管区之前,抽查比例降低90%以上,检验检疫周期由2天缩短到1小时以内,吸引众多出口家具企业通过正规的渠道报检出口。

    围绕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质量安全,通过改革创新检验监管手段,全面实现对市场采购发货人和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促进通关便利化,即“管得住、通得快、可追溯”。

    管得住,就是建立市场采购木家具出口“发货人登记备案+木家具全申报+集中监管区查验出单放行”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建立市场采购发货人监管机制,确保企业管得住。实行发货人全备案,根据需要,适时、适当扩大发货人备案范围;建立发货人信用管理机制。综合检验监管、国外通报和执法稽查等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海关、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共同加强对虚假申报、逃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得快,就是构建“优化流程、信息共享、通关便利”的新型通关模式,促进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建立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创新检验监管手段,优化检验监管流程,实行检验监管流程全电子化和视频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口岸电子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三互”大通关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与交换,建立口岸物流信息交换系统;建立口岸通关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深珠检验检疫合作机制的作用,对出口市场采购木家具实施直通放行,提高通关效率;加强与海关的协作,实现有效监管、通关便利的目的。

    质量可追溯,就是建立“生产-经销-外贸-船运”的追溯机制,实现市场采购木家具的可追溯。建立木家具供货单位登记备案制度。市场采购出口家具发货人建立木家具验收、购销、出口台帐,报检单位建立出口家具来源信息登记制度。建立溯源信息申报制。建立健全“生产-经销-外贸-船运”出口环节溯源信息全申报机制。建立溯源信息验证制。实施口岸通关查验,验证企业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企业如实申报的自觉性。通过建立市场采购木家具出口“发货人登记备案+木家具全申报+集中监管区查验出单放行”的检验监管模式,构建“优化流程”+“信息共享、通关便利”的新型通关模式,建立健全“生产-经销-外贸-船运”的商品追溯机制,真正实现管得住、通得快、质量可追溯。

    通过地方商务部门、家具协会、地方商会等推广宣传市场采购出口木家具集中检管区的优惠措施,吸引更多的市场采购出口家具企业通过市场采购方式报检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对同类家具采购来自同一生产企业的连续性出口批,或对不涉及国内外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和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市场采购家具出口批,根据其质量状况和出口经营企业的诚信度,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

    建议进一步放宽发货人的市场采购范围,拓宽发货人的市场采购渠道,逐步增加市场采购木家具的出口总量。


    俗话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刘峰和刘弟本是亲兄弟,却因为种在房屋宅基地旁边的黄花梨产生纠纷。最后,哥哥将弟弟诉至法院。日前,隆安法院审理了这起由9棵黄花梨引发的兄弟纠纷案。

    原告刘峰与被告刘弟是同胞兄弟。2009年,原、被告的妹夫给原、被告各10棵黄花梨树苗。原告刘峰将黄花梨种在被告刘弟宅基地附近。后来刘峰和刘弟双方因宅基地纠纷而发生冲突,刘弟为泄愤砍掉了刘峰种在其宅基地附近的9棵黄花梨。刘峰当即报警,派出所传唤了刘弟,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委托鉴定。对赔偿事宜,因双方积怨太深,协商不下,刘峰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弟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考虑到双方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故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纠纷。调解中,法官耐心地明法析理,从公理道义、现实利益、亲情关系等角度对原、被告进行思想疏理。然而双方始终互不理睬,不肯相让,被告方更在开庭后不出庭应诉。最终,法院只能依法进行判决。由于客观上被告损害了原告财产权益,判决确定由被告赔偿相应损失。

    法官表示,本是兄弟之间一般纠纷的案件,由于双方固执己见、毫不妥协的立场,断送了和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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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我国从非洲等国进口的木材越来越多,作为进口木材检验鉴定部门,也常常碰到因木材的含水率不同导致木材重量差异很大,但木材材积相同或相近的现象。以20尺集装箱装满非洲刺猬紫檀粗锯枋为例,由于其含水率的不同,其对应的木材重量大多在20吨至27吨之间,而其对应的木材材积大多在16m3至17m3(即平均材积为16.5m3)之间。事实上,在相同尺寸的集装箱上装满来自同一地区、同一树种、类似规格、不同含水率的木材,尽管其对应的重量变化较大,但其材积数量则相对稳定。这个看似简单却又令很多人疑惑的问题只要借助木材学专业知识就能找到答案。

    我们知道,木材主要是植物的茎部分。植物细胞是由细胞壁和细胞腔组成。木材的大部分细胞腔为空腔,少部分细胞腔被树胶、侵填体、树脂等物质填充。木材细胞壁主要是由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组成,木材中水分包括存在细胞腔中的自由水和存在细胞壁中的结合水(或吸着水)两类。自由水与木材之间是分子间力结合(与我们平时水杯中的液态水性质相同)。因为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具有大量的游离羟基,所以结合水与木材细胞壁主要是氢键结合。


    新伐倒的木材为生材。因树木在生长过程中需要大量水分,因此生材的含水率比较高,一般生材边材含水率为70%~200%、心材含水率为40%~90%。对于生材来说,细胞腔和细胞壁都含有水分。当生材放在大气环境中自然干燥,首先是细胞腔中自由水慢慢蒸发,当细胞腔中不存在自由水,而细胞壁中结合水的量处于饱和状态的临界点称为纤维饱和点。此时对应的含水率称为纤维饱和点含水率。木材的纤维饱和点随着树种、温度以及测定方法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取30%作为纤维饱和点含水率平均值。木材在纤维饱和点以上,因自由水含量变化不会引起木材尺寸的变化。然而在纤维饱和点以下,因结合水被蒸发、氢键断裂,纤维素分子链距离拉近、木材收缩体积变小或结合水被吸收、形成氢键,纤维素分子链距离拉开、木材膨胀体积变大,这就是常说的木材干缩湿胀现象。


    在平常集装箱装载的进口木材基本上都属于生材。以进口非洲木材为例,虽然经过1到3个月左右的运输,木材边材的含水率会有所变化(通常是减少),但到达我国海关口岸时,绝大部分生材的含水率依然在纤维饱和点以上。对于相同规格的集装箱装载的木材,因树种不同、产地不同、运输时间不同等因素,导致到岸木材(生材)的含水率差异较大,所以木材重量差异很大。因为从伐倒木材到木材到岸整个过程,木材的含水率一直在纤维饱和点以上,所以木材体积没有变化,因此就有例如在20尺集装箱装满刺猬紫檀其对应的木材重量大多在20吨至27吨之间(差异很大),而其对应的木材材积大多在16m3至17m3(即平均材积为16.5m3,差异很小)之间现象发生。



    2018年7月10日,缅旬林业部副主任UZawMin上周表示,从私人林场种植的原木目前可以出口。在此之前,资源和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4月禁止出口天然林区的原木。缅甸共有140万英亩的私人林场,包括柚柚木、阔叶木、橡胶、棕榈和其他种植业作物。然而,超过67万英亩的私人林场以及接近一半的私人林场正处于休眠状态或已被国家没收。现在从有生产力的私人林场生产的原木可以参与出口,但相关林场仍须向官方申请许可才能进行出口。UZawMin表示私人林场如获官方批准,林业部将发出通知。现在是原木收获的季节,但仍不能确定可以出口的时间,林业部正试图尽快开始实行。

    2006年,私人林场在与国家签订长期土地租约的情况下被允许。这些土地的经营者可以在这些林场规定的范围里种植各种柚木、阔叶木、橡胶、棕榈和工业作物。此外,还为那些希望种植超过一定限额的木材公司制定了投标程序。

    私人林场位于天然林的林地上,这些林地已经被破坏,不再可能维持为天然林。私人林地的目的是发展私营企业,支持环境和保护森林资源。当地的种植者謦告说,政府在允许大量出口之前应先确保满足当地对原木的需求为首。拥有超过1万英亩的柚木和阔叶林的一位私人林主表示,允许原木出口应该是受数量限制,因为当地也需要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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